张艾梅
简介:
张艾梅(Zhang,Aimei),
女 ,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坦埠镇西坦埠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肖玉军和张艾梅夫妇被绑架,三个便衣警察先带走肖玉军,后又折回家中带走张艾梅,同时进行非法抄家。当时肖玉军家种植的水稻已开花,肖玉军夫妇突遭绑架,农田无人照理。肖玉军被非法关押在蒙阴县看守所,张艾梅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构陷。 三个便衣进入室内未敲门,未穿警服、出示警官证,未佩戴任何录音录像设备,搜查证(不确定是不是)仅在肖玉军面前晃一下没有明确告知或者展示,他们直接把他绑架到派出所。 他们被非法抄家时仅有张艾梅一人在场,从家中带走相关搜查物品时并未当场让张艾梅签字或者按手印,后被带至派出所之后才让张艾梅按手印,因张艾梅是文盲不会写字,扣押物品清单中的本人签字也不确定是不是张艾梅本人授意。且肖玉军被绑架之后从未见过扣押物品清单,也从没见过相关物品的鉴定结论。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于临沂市沂南县法院被非法开庭审理,公诉人为沂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孟庆秀。公诉人根据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或迷信破坏法律实施及致人伤亡,起诉书指控的所谓“证据”:两人一九九七年开始加入法轮功组织,仍然坚持法轮功立场,从家中搜出法轮功书籍等刊物264本。公诉人声称“证据充分,情节严重”,图谋对他们判有期徒刑7年。此次抓捕为切实意义上的绑架,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谓的“证据”只是证明了他们是法轮功修炼人,并不能证明他们如何破坏法律实施及致人伤亡。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蒙阴县肖玉军、张艾梅夫妇被非法庭审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负责本案的相关公检法人员联系方式:
沂南法院审判长赵成新:0539-3221012
沂南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孟庆秀检察官0539-3011918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临沂市看守所
沂南县人民法院
更新日期: 2026年2月14日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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