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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玉花

简介:
梁玉花
(Liang,Yuhua),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梁玉花因在马路两侧电线杆上粘贴“法轮大法好”小粘贴,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随后遭金川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在法庭上,梁玉花因害怕而被迫认罪认罚,律师也做了有罪辩护。最终,永昌县法院对她非法判刑八个月,并处罚款两千元。
梁玉花出狱后的第二天,滨河路司法所便打电话要求她前往司法所签字。一个月后,她在商场门前又被滨河路派出所三名便衣警察带走,押到派出所滚手印、抽血、签字,并再次遭到抄家。
更严重的是,这次抄家发生在梁玉花被带到派出所、家中无人情况下。警察对她的住所进行了极其细致的搜查,连家里闲置的包及夹层都翻查,地下室也一并被抄。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511874p.html#26630224521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审判长:邓永花 地址:甘肃省永昌县法院邮编:737200 审判员:韩丽媛 地址:甘肃省永昌县法院邮编:737200 陪审员:赵梅 地址:甘肃省永昌县法院邮编:737200 书记员:张亨杰 地址:甘肃省永昌县法院邮编:737200 检察官:张永兴 地址:甘肃省永昌县检察院 邮编:737200 律师:黄燕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仲虎律师事务所 邮编:737100 办案警察:梁勇、潘存瑞 金昌市公安分局国保支队 邮编:737100 举报人:安翠翠(女28岁) 配合警察做了笔录成了证人的人 1:杨昌玉 地址:甘肃省永昌平安保险公司 邮编:737200 2:彭静(修了打印机的人) 3:陈永花:13649350323 4:梁玉琳:19993576636 5:梁圻:15009450159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政务中心大厅 邮编:7371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永昌县法院 : 邓永花
滨河路派出所滨河路派出所<br>0935-8213434(办)<br>邮政编码:737102<br>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29号

更新日期: 2026年7月1日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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