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苍生
简介:
岳苍生(Yue,Cangsheng),
男 ,
淮南市法轮功学员。凤台县亿联药厂职工。吕文芬是家庭妇女,家住淮南市凤台县张集镇。大儿子岳鹏程是凤台县精忠中学教师,小儿子岳苍生是凤台县亿联药厂职工。吕文芬丈夫早年去世,母子三人相依为命。 安徽省淮南市法轮功学员吕文芬及其两个儿子岳鹏程、岳苍生,以及法轮功学员程秀兰,于二零一九年九月被凤台县国保人员绑架。 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上午,吕文芬在凤台县古城菜市街向当时76岁的程秀兰递交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长期暗中跟踪她的凤台县公安局国保便衣人员当场绑架(此事她后来从宿州监狱“610”狱警处得知)。 事实上,早在二零一九年八月,国保人员已在她家对面租房蹲坑监视,罗织所谓“证据”。几乎同时,岳苍生在其居住小区门口被绑架;岳鹏程在凤台精忠中学工作单位被绑架。 随后,分管国保的公安局副局长马刚带大量人员闯入吕文芬家抄家。屋内被翻得一片狼藉。警察抄走大量私有财产,包括法轮功书籍、电脑、手机、唱戏机、播放器、移动硬盘、照相机、打印机等。物品多到一辆车无法装下,又调来第二辆车才全部拉走。所有物品被捏造为“作案工具”并强行没收。 当天,四人被戴铐、押坐铁椅子(“老虎凳”)审讯。次日下午,吕文芬与程秀兰被送往淮南市看守所;岳鹏程与岳苍生被送往凤台县看守所。此案的具体办理人是国保警察蒋春雨。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凤台县法院对四人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开庭。庭审中,四人均被戴脚镣与手铐。岳鹏程、岳苍生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长期饥饿与折磨,使得身体极度消瘦。 审判人员包括: 审判长孙永强;审判员李晓敏;陪审员刘本荣;书记员李梦婷;公诉人梁卉卉、朱静(凤台县检察院)。 次日,法院即下达“判决书”。事实上,刑期早已预先决定,庭审只是走形式。判决如下: · 吕文芬:七年六个月,罚金两万五千元 · 岳苍生:七年六个月,罚金两万五千元 · 岳鹏程:七年三个月,罚金两万元 · 程秀兰: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四人上诉后,淮南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枉法维持原判。 罚金部分,凤台县法院按其名下存款强制扣除,使其倾家荡产。二零二一年七月,法院强制扣取吕文芬账户15283.64元;同月扣取岳苍生7900.84元;岳鹏程名下无存款。 凤台县看守所对新入所人员普遍实施殴打,俗称“过道”。“号头”指使身强体壮的在押人员拳打脚踢,不还手尚可,若反抗则遭群殴。狱警通过监控喇叭象征性喊几句“安静”,随后“号头”敷衍回应“没事”,继续殴打。 伙食极差:早晚两个小馒头、一碗几乎无米的米汤;中午是发黄米饭与水煮菜,常吃不饱。岳家父亲早逝,兄弟二人靠大伯每月汇款买方便面充饥。饮水限量,常喝生水。长期缺乏油水,加上长时间坐小板凳,普遍便秘、痔疮。一年到头只能用凉水洗澡。 管理岳苍生号房的警察夏广武因其坚持信仰,将他拖入无监控房间,拉上窗帘,由包夹按住手脚,扒下裤子,用竹篾鞭抽打臀部,致皮开肉绽,并给他戴脚镣超过半个月。伤口化脓,他只能睡觉时露出臀部避免感染。夏季湿热,他臀部长出巨大“锥体疮”。 宿州监狱(原安徽省第三监狱)是安徽省专门关押男性法轮功学员的监狱,也是重刑监狱,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据称曾关押政治犯。现关押约2500人。 监狱对外挂牌为“安徽华腾染织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服装、箱包加工。劳动时间每天十小时以上,劳动量巨大,所谓“劳动报酬”极低,高级工月收入仅百余元,而社会工厂同等劳动可达万元以上。 岳苍生被分到四监区,岳鹏程分到六监区。监狱实行“军事化管理”,武警全天站岗,生产环节严格限时。一次,岳苍生早上打饭时滑倒,热稀饭洒在小臂造成严重烫伤,但仍必须按时出工。 后岳苍生被调往十一监区,因年轻常被安排打扫卫生、倒垃圾、刷厕所、搬卸货物等重体力活。十一监区服刑人员普遍伤痕累累,贴膏药是常态。他至今手指、手腕仍隐隐作痛。 十三监区是监狱“610”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反×教教育转化基地”,位置为原安徽女子监狱禁闭室。现任负责人为夏学卫(音),另有狱警于敏舟、梁晓峰。 法轮功学员被关到宿州监狱,第一站是入监队(监区),里边的包夹郑陆洋、杨洪刚、郑鼎坤、薛峰负责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转化”迫害,并获得奖励。未“转化”者被分配到生产监区继续遭迫害。 安徽省规定,法轮功学员出狱当天必须由户籍地公安局、司法所、社区(村委会)三方人员驱车接回,办理所谓“刑满报到”(十日内完成),并强制签署“五年过渡性帮教协议”,建立个人档案,纳入长期管控名单。要求提供联系方式、住址,三方每月上门“回访”(实为骚扰);外出需“报备”;禁止出国。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岳苍生和岳鹏程被送往安徽宿州监狱;一月十九日,吕文芬和程秀兰被送往安徽女子监狱。四人在看守所与监狱期间遭受生活虐待、酷刑“转化”、高强度奴工等迫害。 二零二六年三月一日,岳苍生被凤台县派出所、司法所与后岗村委会接回。但仍持续遭到当地中共人员的管控和骚扰。
迫害类型:
抄家;
非法罚款;
手铐/脚镣 ;
坐/锁在铁椅子上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安徽吕文芬母子三人被枉判七年多、遭冤狱迫害多年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信息:
三方管控人员:
凤台县公安局国保:石某某 19733891318
岳张集镇派出所:贺姓辅警 15156625942 另一名辅警 18715548718 19733891326 办公室 05548111343 岳张集镇司法所:李姓所长 18815545230
岳张集镇后岗村委会:治保主任 岳禅 15955498977
分管国保的公安局副局长马刚,男,一九七四年生,1.7米左右。
办案人:国保警察蒋春雨,男,一九八八年左右生,当地人,1.77米左右,电话18755428668
审判长:孙永强,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生,汉族,安徽阜南县人,二零二一年被评为所谓“全省政法系统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是跟随中共迫害政策的人。
凤台县看守所警察夏广武,男,一九六八年左右生,1.77米左右,有一条腿有点跛。
宿州监狱十三监区:
上上任的“一把手”:黄启俊,二零二二年初退休,1.74米左右,安徽巢湖人;
上任的“一把手”:裴玉斌,一九七六年左右生,1.72米左右,安徽寿县人;
现任“一把手”:夏学卫(音),一九七四年左右生,1.65米左右;
狱警:于敏舟(音),一九七五年左右生,1.76米左右;
狱警:梁晓峰,一九七三年左右生,1.78米左右,安徽萧县人。
宿州监狱入监队(监区)的包夹:
郑陆洋,三十九岁左右,杀人罪,无期,服刑已达十五年;
杨洪刚,四十多岁,杀人罪,十年以上;
郑鼎坤,四十多岁,杀人罪,死缓;
薛峰,四十多岁,抢劫罪,十年以上。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宿州监狱(安徽第三监狱)
淮南市看守所(淮南小东门看守所)
凤台县公安局
:
马刚
凤台县看守所
淮南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6年7月5日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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