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红(小红)
简介:
李晓红(小红)(Li,Xiaohong),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富锦市大法弟子。曾经多次被公安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累计被非法关押四年多的时间。期间,前后直接被富锦610的恶警勒索钱财二万多元。 一九九九年年末,李小红赴京上访被前门分局的警察非法拘留。当时一名警察诈骗她说:“你们的同修没有钱,连鞋子都没穿,没钱买,我还得去替她们买。”小红很感动,听说同修没钱花,马上心甘情愿的帮忙。警察回来时还给她泡了一碗方便面。回来后,才知道那钱被警察装进自己腰包,根本就没给同修。400块就换了一碗方便面。被提审后,身上的200元钱也被收去,说是回家再给,结果这钱就没了踪影。和小红一起被抓的当时富锦九个人,国保大队的孙维阳可来了门道,挨个搜身,把这些人身上几千元的现金全部抢走,少的也有几百块钱,多的一千四、五百。 李小红说,我没做错事,一个恶警照脑袋就给了一拳。为了抵制迫害,小红绝食九天。看守所一个叫邢起辉的恶警不顾小红的生命安危,二次强行灌食。 二零零零年七月,李小红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往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由于坚持自己的信仰就被送去严管队迫害,打骂拷打,并强迫参加奴役劳动。因为不放弃修炼真善忍,恶警就给她加了半年期才回家。李小红家里五岁的孩子,两年多没有妈妈在身边照顾,恶警把许多大法弟子迫害得家破人亡,失去工作。 二零零二年五月,李小红刚从劳教所被释放半年多,国保大队的裴小东带三个人又去小红的大姑姐家抄家搜查。找到几页经文,当作犯罪证据,就强行抓走了小红的姐夫,由此威胁小红出面换姐夫。小红就去公安局要把姐夫换回来,但是他们非但没有放回姐夫,小红也被非法关了起来。家里人明白,他们又想搞点钱花了,只好托人给孙延峰在教育局工作的姐姐送了3000 元钱,大姐夫家给拿4000元钱才回家。 二零零二年六月的一个晚上,没捞到钱的南岗派出所五、六个人再次到小红家敲门,小红的丈夫没防备,就开了门,他们就一窝蜂的绑架了小红的丈夫。当时,小红出门不在家。半夜三更的吓醒了两个熟睡中的小女孩。当时一个只有七岁,另一个十几岁。 为了要回自己的丈夫,小红再去公安局。叫赵怀祥的副局长就命令裴小东出面再次将小红绑架到富锦看守所,非法关了一个多月,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往佳市西格木劳教所继续迫害。小红家又花了4000元钱,才把丈夫放了回来。 在佳市西格木劳教所,迫害不断升级,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每天坐小板凳接近二十个小时,还不让睡觉,一闭上眼睛就延长做小凳的时间10分钟。李小红曾被关了40多天的禁闭。 小红的父亲得了绝症,给孩子写信,盼望临终前能见上女儿一面。劳教所把小红给父亲的回信拿走后,根本就没给寄。压根也没让他们父女见上最后一面。后来劳教所有个叫胡萍和孙丽敏的两个管事的给小红“开窍”点悟,说给她们一万元块钱,保证可以提前回家。就这样,根本无罪的小红又花了一万多元,才出来。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佳木斯劳教所开始了有史以来最邪恶的整体迫害大法弟子的行动,苏艳华和李小红不想看录像,也没吃饭。 二零零三年十月,大法学员被强制劳动,恶警陈静就在走廊里喊:“赶紧起来,大队长何强让干活!”被迫害得身体虚弱的大法学员张晓更、马翠红、李晓红拒绝参加劳动,陈静气急败坏,陈静像疯了一样,拳打脚踢,当时就把黄彬打倒在地,一直打累了才停下来。在佳木斯劳教所大法学员因为不转化给加期的有:双鸭山的张春艳、鸡西的付美琳,加一年期,七台河的李桂英、富锦的李小红、勃利的王桂梅、佳木斯的马晓华加期三至六个月不等。女队大队长何强在给学员讲话时说,你们多挑小豆每五斤减期一天,保证兑现承诺,所以有很多人超额完成产量,结果何强说,你们看看,我说话算数吧,超产的就给减期了,但是你们不放弃信仰,不转化所以上边不放人,就和我没关系了。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摧残性灌食 ;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迫害亲属;
关禁闭;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勒索钱财;
剥夺睡眠 ;
非法关押;
严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佳木斯大法弟子苏艳华生前遭受的残忍迫害(图)
黑龙江富锦市公安绑架李小红 勒索钱财
佳木斯劳教所女队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
多名大法弟子被佳木斯劳教所恶警毒打伤残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孙丽敏 ,
陈静
前门公安分局
西格木劳教所
:
胡萍
富锦市公安局
:
孙维阳,
裴晓东,
赵怀祥
富锦市南岗派出所
富锦市看守所
:
邢起辉
富锦市610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09年6月16日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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