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民
简介:
刘慧民(Liu,Huimin),
男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大法学员,1986年入伍,副连助理员(中尉军衔),1999年11月因坚持修炼大法,被强迫转业。2000年7月,县公安局非法拘禁在田间劳动的40余名大法学员,2000年8月2日,刘慧民到县政府信访局上访,要求无罪释放大法学员,为法轮功和李老师平反。因此被非法判刑5年,劫持到河北第四监狱(石家庄北郊监狱)继续迫害。 2003年2月28日,恶警把他劫持上接见室,门窗紧闭,强制每天长时间坐在板凳上不准动,利用张东生、郑向前这两个败类轮番洗脑,不能得逞后,二人竟鼓动恶警迫害。晚上4个恶警对他威逼恐吓,软硬兼施,半个月也无济于事。就把他关到舞台演播室,施加熬鹰和毒打,不让上厕所、禁食禁水、冬天不准穿棉衣,在裤子里便溺,再去洗裤子,然后湿着穿上,板凳翻过来,强制坐在凳子腿上,不准睡觉,困了用干毛巾擦眼球。恶警张中林和亲信打手王仕明亲自上阵,把他打得肋骨骨折,重击睾丸差点将其打死,摧残得他失去了记忆。 据犯人后来说:一天夜里,恶首警察张中林和其得力打手又来了,在昏暗的小屋里对刘慧民疯狂地拳打脚踢,刘慧民被打倒又坐起,又被打倒,再坐起……直到恶警们打累了才罢手。第二天亮了,才发现鲜血已经流遍了刘慧民的衣裤,要给洗,刘慧民不肯,那恶警指使犯人向他的阴部打了致命的一拳,当时他就躺倒在地,浑身冒冷汗,恶徒们强行扒掉他的衣服。后来刘慧民被押回监舍后,又被强迫出工劳动。 早在2002年2月底,被关在五监区的大法弟子刘会民就经受了同样的邪恶折磨,在密室里先是软硬兼施,恐吓利诱看无效后,开始凶相毕露,就开始毒打煎熬,七、八天,十几天直至折磨刘会民失去了记忆,直到3月17日以后他才恢复思维能力,但那段记忆始终是空白,后来还是看管他的犯人告诉了他的真象:一天晚上两个犯人把他架到演播室的小屋里,教育处的恶警张中林指使一犯人将刘会民打翻在地,并继续残酷地毒打,打得他在地上翻滚,肋骨被打断一根,鲜血浸透了衣服,第二天早上为掩盖它们的暴行,还强行扒去他的衣服…… 在刘会民的残留记忆中只留下了在那残酷的折磨中,曾想到过死,但当他想到中国大陆众多的大法弟子被邪恶折磨时仍坚贞不屈的精神,想到恶警张中林之流会应江泽民、罗干这灭绝人性的魔头的需要,要编造出法轮功学员炼功走火入魔、自毁其身的鬼话去欺骗人民,所以他在酷刑的折磨中战胜了这一念头,而闯过了这一生死关的考验。 2002年11月刘会民向教育处递交了声明,声明自己在被迫害不清醒的情况下,如做了有损于大法和师父的言行一律无效。张中林气得暴跳如雷,迫不及待地把刘会民弄到舞台的演播室,命令三个暴力犯对他毒打,并威胁说:“你敢坏张队长的好事(政府内定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资金三千元,并记功)整死你!江泽民有指示:整死法轮功学员就按正常处理……”
迫害类型:
坐小板凳;
洗脑/送洗脑班;
威胁/恐吓;
毒打/殴打;
不给穿衣服;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性侵害(包括男性);
调换工作、职务;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剥夺睡眠──中共折磨法轮功学员案例综述(下)
河北省第四监狱摧残生命 令人发指
摧残生命 令人发指──河北省第四监狱的洗脑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河北省省四监狱
石家庄北郊监狱(河北省第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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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生,
郑向前,
王仕明,
张中林
更新日期: 2011年4月17日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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