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淑玲
简介:
曾淑玲(Zeng,Shuling),
女 ,
40岁 ,
哈尔滨大法弟子(别名韩梅)。曾淑玲因坚持信仰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多次被绑架,3次被非法劳教,耳朵被打失聪。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在万家劳教所被非法劳教2年,被迫害的长满了红疥疮,全身的肉都溃烂了,苦不堪言,1年多不能活动。 这是恶警队长张波的又一邪恶举动,为讨好上级,显示自己“工作成绩”,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1班周疏颖、2班曾淑玲、3班潘文丽、4班徐冬月、5班曲凤英、6班李英敏被送到7队集训班(设在禁闭室的走廊)。张砹辉、沙玉锦、丛志秀、张波到集训班对大家说:“法轮功现在已被定为反华势力,如果再不彻底转化,等着你们的就是死路一条。我们这里是强制单位,强制改造你们的思想。”张波随即公布了7条转化标准,叫嚣达不到要求是不可能从集训班走出去的,在期限内不彻底转化,就严惩。其他恶警也随声符合:改造好了可以入党。于是,大法学员被逼每天5点起床洗漱完毕就被迫开始所谓的“学习、训练与规范言行”,被强制看诽谤、中伤“法轮功”的录像,反覆看反覆讨论,揭批。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晚上副队长齐凤芝来到禁闭室说:你们大家每人写一份入党申请,被单位开除的党员可以重新入党。恶警队长们恐吓说不写就上。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在哈尔滨戒毒所被非法劳教2年,有1年多的时间整天的被绑在小凳上,被尿甚至例假的血水泡着,后又被绑在“死人床”上14个月,并被注射不明药物,导致肝肾衰竭,颈腰椎损伤,最后全身瘫痪,心脏病、尿毒症、肠梗阻并发,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才被不想承担责任的戒毒所释放,之后瘫痪了4年。回家后因坚持学法炼功,身体状况有所好转,生活又能自理了。 二零零七年三、四月份,曾树玲突然又被送进医院。这次曾树玲从医院回来后,劳教所不再安排以前监督她的人看着她,而是叫来一大庆的刑事犯监督她,还换了“高间”。而平时,这几个“高间”是不住人的,摆样子是为了上级的检查。大庆刑事犯时不时的给曾树玲蒸鸡蛋羹、冲奶粉补充营养,还给曾树玲洗头等。这期间,曾树玲被完全隔离,任何人都没有机会接近她。 警察对曾树玲的态度的转变,绝对不是对她的善举,而是另有阴谋。一天晚上,梁雪梅拿两粒小白药片,强迫给曾树玲灌药。还没到所谓的劳教期满,曾树玲就被一辆红色轿车接走了。无人提及曾树玲的出狱,至于曾树玲何去何从,里面的大法弟子都无从知道。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发起所谓“零点行动”,即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零点之前,公安部门根据掌握的法轮功学员名单上门抓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早晨,曾淑玲在家中与丈夫牛家辉一起被恶警被绑架。(曾淑玲的丈夫牛加辉在此之前曾被非法判刑5年,这次又被非法判刑2年)。 哈尔滨法轮功学员曾淑玲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绑架,一个多月后,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被关入前进劳教所,迫害导致行走困难,今年五月份被强行扔入猪圈。曾淑玲被送往二大队,因干不了活,被强迫坐小板凳。 二零一二年二月四日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往前进劳教所继续迫害,她是被人搀着走出看守所,送往劳教所的。 当天就被狱警周丽范扒光衣服,用电棍电、打。在身体极为虚弱的情况下,曾淑玲仍然被强迫干包筷子等活,完不成定量就不让睡觉。为了让她“转化”逼迫她写“三书”,副队长周丽范把她扔到洗漱间,扒光衣服,用电棍电她。有一次曾淑玲因完不成任务,被狱警迫害的吐血,眼睛也看不清东西。但队长王敏却仍不手软,把曾淑玲叫到办公室,不断地打她耳光,并拿出电棍电她,还让她把没完成的任务拿到宿舍去干,致使她一夜没睡,后来她的耳朵也因王敏扇耳光被打聋。队长王敏和班长王芳用电棍电击并泼冷水浇她,强迫曾淑玲写“三书”。曾淑玲被迫害的连续长期的吐血水……身体刚略有恢复,曾淑玲又被强迫干活,干不完就不让睡觉,被强迫整夜干活。 曾淑玲在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在一个多月没吃饭的情况下,被用担架抬进了前进劳教所,当天晚上被抬进了洗漱间。大队长王敏和恶人班长王芳用电棍电击并泼冷水,强迫写三书。曾淑玲被迫害的连续长期的吐血水,刚又强了一点,扶东西能走路了,又强迫干活。不能干就强迫成宿干,最后被扔进猪圈。 法轮功学员曾淑玲当时是被用担架抬到劳教所的,为了让她写“三书”,副队长周丽范把她扔到洗漱间,扒光衣服,用电棍电她。有一次她也因为完不成任务,被她们迫害的吐血了。眼睛也看不清东西。可邪恶的队长王敏却绝不手软,王敏把她叫到办公室,不断地打她嘴巴子,并拿出电棍电她。还让她把没完成的任务拿到宿舍去干,致使她一夜没睡,后来她的耳朵也因王敏打嘴巴子被打聋了。 二零一二年三月份开始,一大队长王敏和恶班长王芳,强迫法轮功学员超负荷劳动,对完不成任务的法轮功学员,采用体罚、不让洗漱、不让睡觉、打骂等等手段迫害,强迫整宿或半宿不让睡觉,加班干活。在一大队,法轮功学员曾淑玲、李慧慧、王丽娜等法轮功学员,长期被罚、被打,有时整夜加班,有时半宿加班,学员承受不了,不服从就采用不让洗漱,体罚,严重时,不让吃饭。曾淑玲三次被迫害长达六年,导致四肢不好使,干不了活,在五月份被强行扔进猪圈。 二零一二年五月,曾淑玲在前进劳教所由于干活慢被狱警刘仙宇和李小宇强行关进猪圈。因被迫害导致行走困难,干不了活,被送往二大队迫害,曾淑玲仍遭受被强迫“坐小板凳”等酷刑迫害。 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仍被前进劳教所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 双城:万云凤,吴金兰,姜丽娟,王秀清,王相芬,方桂兰,陆广文,曾淑玲,伊正方,郭淑云,赵天玲,陈桂琴,闫金霞,焦秀英,杜亚敏,赵淑云。 2008年6月起,孙永波调任黑龙江省副省长,并兼任黑龙江省政法委副书记和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孙永波在黑龙江省任职以来,积极迫害法轮功。他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责令全省各级公检法执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政策。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11日,在两次黑龙江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孙永波亲自布置指挥在全省范围内非法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如,2011年11月13日,哈尔滨市和双城市56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抓捕,许多人至今还被非法关押监狱、劳教所遭受迫害;2011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610”在所谓“零点行动”中非法抓捕了近50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张盛国、侯英华、肖昆、肖洋等近2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曾淑玲、刘艳、田庆玲等多人被非法劳教;2012年11月2日,牡丹江市公安局非法抓捕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这些大规模恶性绑架事件都与孙永波有直接关系,孙永波还经常到黑龙江省各地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行动。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剥夺政治权利;
坐小板凳 ;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强行施药 ;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睡眠 ;
电击 ;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监视/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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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部份犯罪记录(一)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
沙玉锦,
丛志秀,
齐凤芝,
刘先宇,
王敏,
张波 ,
张砹辉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
:
梁雪梅
哈尔滨市公安局
前进劳教所(前进戒毒所)
:
周丽范,
王芳,
李小宇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13日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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