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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壮

简介:
李力壮
(Li,Zhuang), 男 , 47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外科主治医生。

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关在大庆监狱一监区,遭到惨无人道的折磨。恶徒们把他扔到高约1.2米的水桶里把头反覆往水里按、浸;并用粗水管子和牙刷往他肛门里插。

二零零一年五月,李力壮被哈尔滨市香坊分局警察绑架,在派出所和看守所遭到酷刑:毒打,上背铐,坐铁椅子,一个星期,不让睡觉,一合眼就会遭到犯罪嫌疑人毒打,被狠毒的用脚踹头撞墙,用拳头打,脸肿起来都变形了,眼睛只剩了一条缝,腿部严重水肿增粗。后被非法批两年劳教送到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李力壮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遭到吊铐、电棍电击、毒打、坐铁椅子、关小号酷刑迫害,长达二个月之久。在一次劳教人员会议上,李力壮当众揭露了劳教所迫害信仰者的非法性及殴打虐待法轮功学员的执法犯法性质,被当时是所长的石昌敬和队长王占起打击报复,以减刑为条件,指使干警胁迫引诱被监管人作伪证,以李力壮是绝食的组织者为由将李力壮非法批捕,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日,李力壮从劳教所被劫持到哈尔滨市太平区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李力壮被哈尔滨市太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随后又被非法投入哈尔滨新建监狱。在新建监狱,李力壮遭受到了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在集训队,监狱指使犯人头用直径约二~三厘米、一米多长的白色硬塑料管子(他们叫小白龙)抽打李力壮的头部和身体,剧痛无比。折磨数月后,因为“没转化”(新建监狱怕影响“政绩”)又被转到大庆监狱。

在大庆监狱,监狱指使和授意犯人对李力壮进行惨无人道的毒打折磨。当时是冬天,在零下二十摄氏度的天气里,犯人们扒光李力壮的衣服,将他拖到厕所,打开窗户,让冷风吹进来冻他,再把一个大塑料桶中灌满冷水(塑料桶高约1.2米,直径0.9米),四、五个犯人把他扔到冷水桶里,一冻就是半个多小时。同时,用水管子不断往头上浇冷水并强行把他按到冷水里蹲下,又把他整个头部按到凉水里浸,还用力往下拽小便,用狠劲捏睾丸(后遗疼痛约十年)。然后把脏抹布用力塞到他嘴里,几乎被塞的背过气去。他们看到要不行了,才把冻得抖成一团的李力壮拖出水桶,由两名犯人架着赤身裸体在大厅里溜达,然后再一次把他扔到凉水桶里。更令人发指的是,一名犯人竟用冒着水的黑色胶皮粗水管子(直径有三~四厘米)插入李力壮肛门里放水,紧接着再用牙刷插,口出污言秽语,人性全无。犯人们还用过去监狱中用的“推”、“掰”、“划船”等残忍手段折磨李力壮,目的是让他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逼迫他写谩骂法轮功创始人的话。

李力壮不只一次向副监区长叶文辉及其他干警反映被折磨迫害的情况,可得到的答复是:“我也不能二十四小时陪着你”或“我们说了也不算”等等。其实,行凶的犯人正是在监狱领导的诱骗指示下才得以如此猖狂。

李力壮被毒打导致右侧第三根肋骨骨折,同时左侧额头被打出血、腰部软组织损伤、右眼巩膜被打出一个大约0.3cm×0.5cm大小的出血瘀斑,约二个月才下去。左眼后遗数块阴影在眼前晃动。在这期间赶上黑龙江省司法局来监狱检查,监区狱警把李力壮提前藏起来,直到检查的人走了,才让他回监舍。那段时间监狱怕丑事败露,剥夺李力壮的会见权,连续三~四个月不准家人会见。

从冤狱回来后,李力壮失去了工作。从二零零一年初,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单方面停发工资达十五年之久,拖欠工资合计约四十一万元。因没有经济来源,李力壮多次到单位找院领导要求恢复工作和补发工资,单位一直拖着不给解决。二零零零年被迫害前,他已晋级骨外科主治医师,可是主治医生证一直没发到手中,执业医师证也没给注册。本是事业有成回报患者和社会的时候,却无法正常从事医疗方面的工作。在经济迫害之下,他到早市摆摊卖衣服维持生活。李力壮虽然没有做过生意,但因人品好,交易公平,许多顾客都爱买他的衣服,批发商也愿意和他合作。日子虽清苦,却心态平和,无怨无恨。

二零零三年九月初,监狱长姜树臣找到李力壮,让他写悔过书、保证,遭拒。 当天,李力壮就被由厂区收回监舍,调到二中队(还在一监区)。接着没几天,事务犯王欢庆带领其他六、七名犯人对李力壮拳打脚踢,并把他扒光衣服拖到厕所,往一个高约一米二,直径九十公分的大桶中灌满凉水,把他扔到桶里,一冻就达半个多小时之久,同时用水管子不断往他头上浇凉水,恶徒们就强行把他按到水里浸,用力往下拽小便,用劲捏睾丸。反覆浸、打、“数肋巴”,把破抹布塞到李力壮嘴里,几乎把他背过气去。看看要不行了,就把他拖出水桶,待缓过来一些,再把他扔进去,反覆折磨。 恶徒们还把冒着水的粗水管子插到他屁股里,接着再用牙刷插,犯人郑祖坤等人用过去改造中用的“推”、“划船”等手段折磨李力壮。

李力壮三次被非法关押,被迫害长达7年之久,在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和大庆红卫星监狱遭受过非人折磨。出狱后曾多次到原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和补发工资,医院方却一拖再拖,不给解决,现在他没有生活来源,处境艰难。

被劫持的大法弟子李力壮,由于不写悔过书并坚持炼功,被大队长姜树臣指使犯人经常毒打迫害,致使右肋骨折,眼巩膜瘀血,腰部软组织严重损伤。李力壮多次向大队反映情况,恶警不但不处理,还加重虐待。

二零零四年一月份,王欢庆等8、9名犯人将李力壮扒光衣服,拖进厕所,强行按缸里就冷水浸泡,李力壮反抗,它们就拽小便,捏睾丸,数肋骨,把抹布塞进嘴里,按进水里反覆浸泡,一泡半个小时,折磨得李力壮死去活来,就拖出来,用犯人架着在大厅里赤身裸体的遛,然后再浸泡,这样折磨一个多月,李力壮仍是坚定不移。

有一次,犯人王欢庆将自己拉出来的屎留起来,准备晚上给李力壮灌胃里。被李力壮知道,报告干警,给制止了。事后李力壮向大队反映,姜树臣却说:“我不能24小时看着你”等等搪塞之话,至今尚未给李力壮妥善处理。

他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大庆监狱一监区遭受迫害。一监区恶警伙同犯人对他进行了非人的迫害,不让睡觉、殴打、浇凉水、曾经用自来水管插进肛门灌水,曾经打断肋骨。

二零零五年六月五日,大庆监狱以张德志为首的恶警在大庆监狱七监区对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许基善,以强逼写所谓的转化“五书”为由进行迫害。李力壮目击迫害许基善整个过程的直接见证。

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李力壮在公共汽车上向一位年轻人讲述央视所谓“天安门自焚”伪案和法轮功真相,再次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将其劫持到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又一次遭受各种非人的折磨。其中有一很恐怖的酷刑:先把他铐到铁椅子上,然后把他连铁椅子一起抬到一个小黑屋里,用一种细绳子(恶警说是“约束带”),专门找痛苦的姿势固定下来捆绑,长时间不松开,令人痛不欲生。晚上一闭上眼睛就会被毒打,八天的时间,分分秒秒都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到了晚上,两个恶警值班,又开始新一轮酷刑。他们把李力壮的嘴缠上胶带,套上塑料袋,闷得令人窒息,再用烟熏……各种阴毒手段轮番使用,完全失去人性的他们把人遭受酷刑折磨后的痛苦当成了取乐的方式。他们的目的就是不许法轮功学员炼功,不许拒绝超时奴役劳动。

那些年,李力壮的家人也痛彻心扉。年迈的父母顶着来自各方的压力,几乎每月往返于劳教所或监狱,为儿子背送食物、生活用品。怕儿子挨打,怕儿子挨饿,精神承受已超过极限。父亲因此得了抑郁症,很长时间才治好。后来因为长期精神压力过大,加之背送东西过重,又添了腰椎病,现在仍后遗腿疼和抽筋。李力壮的母亲原来一百五十多斤的体重,数月之内降了四十多斤,夜不安寝,食不甘味,多少个年节都是流着眼泪度过的;晚上经常失眠,要吃四片安眠药才能勉强入睡。头发迅速变白,又患上了高血压症。迫害的惨烈,骨肉分离的悲痛……,母亲难以接受这残酷的现实,多次悲痛的晕倒。可她内心的苦楚又向谁诉说呢?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下午,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小区的人(可能叫佟卫江)带领南岗区新春派出所宋任重等三名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李力壮在闽江小区的家中。当时其母亲在家,警察在未出示任何搜查证明的情况下,像强盗一样非法搜查,翻箱倒柜,一片狼藉,抢走大法书和MP3等个人物品,并将其母劫持到新春派出所,约当日下午四时许放回,其母受到惊吓和刺激。

这是闽江社区第二次领宋任重等三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李力壮家骚扰和非法搜查。在这之前,佟卫江与闽江社区另一名叫吕明茹(音)的妇女曾到李力壮家非法搜查过。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13 时许,李力壮被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警察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东侧农电街上绑架。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下午,多名用手机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在公滨路与南直路交口处被大庆警察蹲坑绑架。现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唐竹茵、蔡秀英、朱鸣镝、李艳清、焦其华、赵丽华、霍晓辉、丁燕、郎宝华,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因年纪大,被放回,七人被劫持至大庆市所属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后来,李力壮(男)、霍晓辉(男)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肇州看守所;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五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二看守所。这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家属未接到批捕通知书),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胡路区检察院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据悉,此次迫害行动是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反×教总队处长杨波、顾松海等人恶意操作,指使大庆市公安警察跨地区实施绑架的。警察还以疫情为借口,不告知关押地、不准家属探视、不给存钱、存换洗衣物、日用品。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原定大庆让胡路法院非法庭审因打真相电话而被绑架的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内外经过大约一个多小时僵持后,法院临时决定延期开庭。

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二零二零年四月七、八日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区龙南分局警察蹲坑、绑架构陷,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面临非法开庭(视频)。

在开庭的前一天,律师例行公事,多次给白景权院长、魏副院长、刑庭庭长、副庭长及主审法官打电话沟通第二天开庭事宜,但奇怪的是所有电话一律无人接听。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从上午九点多钟到下午五点多钟,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视频开庭审理李力壮、唐竹茵、霍晓辉、丁燕、赵丽华、焦其华、李艳清等七名法轮功学员。

法庭强行开庭,驳回被告人李力壮要求现场开庭的要求,驳回辩护人书面提及的霍晓辉要求现场开庭的请求,同意大庆市看守所强行抬被告人李立壮到法庭受审,并在唐竹茵手术治疗输液期间用轮椅将其推入视频审讯室受审。

上午,七十岁的唐竹茵因身体极度虚弱,身体坐不直,无法支撑,却被强迫带着引流坐轮椅出庭。律师建议,这种身体不宜出庭,不是人性化执法,不讲人道。法官薛强说,出了问题他负责。

预定开庭的时间到了,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人封光迟迟不到庭,将近一个小时后,却在视频里出现。

公诉人封光不出示本案大多数证据,仅仅出示一份所谓“证据”,称全部证据出示完毕,也未见任何物证出示。公诉人在未出示本案绝大多数证据情况下,以各被告人如果承认指控他们拨打反宣电话的条数认罪认罚就降一档量刑建议3到5年,否则就是七年以上,具体到七到八年、八到九年、九到十年、十到十一年等。李力壮的辩护人质证中提及公诉人欺骗法庭,公诉人勃然大怒,但未做解释。

辩护人发表质证辩护意见,多次被打断及强行中止,多次被威胁带离法庭,发表辩护意见被要求只准发表观点,被限制五分钟,引用卷宗材料说明起诉书指控不实都被法庭训斥并阻止。

在法庭辩护阶段,李力壮的辩护人在发表辩护意见仅仅几分钟,刚读书面意见几句,就被审判长下令法警带离法庭;霍晓辉的辩护人被要求只准发表辩护观点,几分钟后被强行中止,其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被当庭退回并不允许举证;李燕清的辩护人宋玉生、李力壮的辩护人黄汉中被要求五分钟发表完辩护意见,其提交的书面材料被法庭直接退回。

六月二十二日下午,李力壮和唐竹茵一起被强行抬出开庭。李力壮被带到看守所开庭时,当庭表示不同意视频远程审理,要求现场开庭,审判长完全不予理会,李力壮被两名法警控制在椅子上开庭,期间,李力壮离开法庭拒绝进入。

李力壮拒绝出庭被野蛮抬回来,法官薛强问他是否有要求回避的事情,李力壮依法回答说:要求共产党员回避。法官蛮横地一挥手:“不采纳!”李力壮用法律条文证明自己无罪时,法官用揶揄的口气嘲笑他:你还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啊?说完,马上下令把李力壮的话筒撤掉,并令两个警察站立两边,按住李力壮的两个肩膀,控制不让动。

辩护人提出当事人要求现场开庭,审判长薛强态度野蛮,扬言“你可以到二审提”、“你去政法委告我”、“出事我负责”。

检察院公诉人封光诬陷说,几名法轮功修炼者,在二零二零年一月到四月期间有组织的,每个人拨打了几万个号码。但连法官和下面的律师、家属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疫情期间有很长时间都限制出门,几天只能出一次门,出门还限制很短的时间,从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到四月八日被绑架,不到100天的时间,而且中间正是疫情高峰,限制出行的时间和次数,怎么可能有时间打出几万个号码?违背常识啊!检察院公诉人还不断威胁说:“认罪,承认自己拨打了几万个号码,就少几年,否则就多判几年。”而且所谓几万个号码,即没有拨打的手机卡号码,更没有在通讯公司调出的通话记录,也没有收到电话的人证,一个人证物证都没有,无凭无据就要重判,荒唐至极。

李力壮的家屬以违反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八日最高法院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强行抬出拒绝视频开庭的李力壮为由,控告法官薛强违法。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片警上门骚扰,后又接到骚扰电话。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周四上午9点,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预谋,对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非法开庭。

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出现疫情,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通知延期。

在律师和家属的多次控告下,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时,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再次非法审理哈尔滨市李力壮等法轮功学员。这次法院不敢再公然违反最高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采取了现场审理,但整个庭审不讲法律,形同虚设,草草走过场。

法轮功学员霍晓辉、李力壮、唐竹茵、李艳清四人被一个个单独带入法庭。他们全被强迫穿防护服,戴护目镜、口罩,基本上认不出谁是谁,只能靠听声音辨认。法院开庭前没有按法律规定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法官无视律师和当事人的反复要求,四名法轮功学员自始至终一直被戴着戒具。

说是公开审理,但法院规定每个当事人只准一名家属旁听,并以北京等外来家属必须提交24小时核酸检验报告等等理由拒不让进庭,最后只有两名家属进入旁听。

1、法官阻止当事人和律师依法陈述和做无罪辩护

2、法院审判程序形同虚设,有意制造冤假错案

3、法官、检察官当庭协同构陷,意欲给法轮功学员量重刑

请海内外正义人士伸出援手,共同制止这场新的冤假错案的发生。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精神酷刑人身侮辱毒打/殴打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逼迫放弃信仰性侵害(包括男性)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剥夺睡眠私闯民宅骚扰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抄家非法关押非法批捕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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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青春葬冤狱-哈尔滨好医生再遭绑架
青春葬冤狱 骨外好医生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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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一、直接责任人信息 1、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公安分局 办案队长 李扬 18345408555 办案警察 黄凯晨 13359616605 2、大庆让胡路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封光 0459-5974007 0459-5974201 手机18645990001 3、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办案法官 薛强13836990471 4、肇州看守所:0459-8522861 8522831 张警察15765893451 卞德坤 15164588018 肇州县看守所 4598522831 4598522861 现所长 修龙(音) 4598526303 原所长 佟守政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办案法官: 薛强13836990471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南路西苑街301号门,邮编163453 院长白景权 0459-5509009 5509001 13199099298 13936708080 副院长魏文斌 0459-5997575、13359596118(管刑事案) 副院长张书琦0459-5977552、13359596011 刑庭庭长施洪斌13359596012 审判长李晨勇13359596120 书记员周涵:13199099298 法院法制科:18145999169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封光0459-5974201、18645990001 地址:大庆市让胡区玉门街139号,邮编163453 原检察长刘振魁 0459-5974999、13359590901 检察长阮之华0459-5974999 副检察长赵岩松13359590310(主管侦察监督科) 侦察监督科: 科长朱赤红0459-5974401、13359590355 刘笑臣18104592167 朱璇13936702396 林娟5951202转8215 郝文涛13359590365 丁宁15904596306 案卷科:5973418 大庆市龙南分局: 办案队长: 李 杨 18345408555 办案警察: 黄凯晨 13359616605 地址:大庆市让胡区金盾街1号 区号0459-5999110 局长张宝东 13359838341 18945601900 6286166(宅) 政委葛庆安 18603678686 15304590007 刑侦副局长姜立波 18945600608 13329503377 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长孙毅 18945601161 6393381(宅) 社区副局长栾立江 18603678409 13394650799 纪检书记王红军 13394653399 18603678926 5591658 大庆市第一看守所 4596036006 所长 温晓光 18945601869 狱警 于静、张志宏、彭丽峰、迟娜

责任单位及恶人:
肇州县看守所地址:大庆市肇州县<br>看守所电话:04598522861
哈尔滨市公安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红星街9号,邮编:150010<br>电话:0451-87661719、0451-84661144(查号台)<br>局长:刘亚洲、王维绪,电话:(办)0451-84618567、(宅)0451-84655688<br>王忠信,电话:0451-84661111、局长信箱:b-84633600<br>副局长:王威0451-87661050;<br>副局长:韩博文,电话:b-84610946 w-84221168<br>副局长:肖文东,电话:b-84610755 w-84530880<br>副局长:王忠毅,电话:b-84618608 w-82343683<br>副局长:金海林,电话:b-84613028 w—53678166<br>法制处:0451--84619858、84655984<br>法制处处长:王伟平<br>【市公安局610】[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br>政委:李树鑫,办0451-87660723、13304507007;<br>国保政委:姜铭,办0451-87661935、13946158000;<br>主管:吴俭0451-84636644<br>队长:张志斌0451-84636644<br>副队长:赵光0451-88578550(手提)<br>平房公安分局办公室0451-6505242, 政治处  -6501861, 治安科  -6501547,<br>道里区公安分局-4305633,总机-43097哈尔滨,电话区号:0451 : 杨波
哈尔滨太平区法院
新春派出所 : 宋任重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肇州县看守所
黑龙江省政法委黑龙江省政法委执法检查室0451-53636318<br>黑龙江省政法委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4号 邮编:150080<br>黑龙江省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盛<br>联系电话;0451-86358822 : 顾松海
大庆监狱(大庆红卫星监狱)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红卫星大庆监狱  邮编163159  <br>大庆监狱电话(区号0459):<br>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br>王永祥 监狱长 5099876 5964388 13904867068<br>陈庆发 政委   5058588 4686358 13329491288 <br>王家仁副监狱长 5050616 4687616 13303691339<br>张亚军副监狱长 5059122 6388889 13359825633<br>姜树臣副监狱长 5059808 6783122 13936711131<br>王英杰副监狱长 5059919 6363870 13329393777<br>谭荣来政治处主任 5050618 6133365 13304694188<br>徐志政治处副主任 5059918 13936702596<br>韩佳义 政治处副主任 5059900 6283035 13059050546<br>马文玉 办公室主任 5050613 4621138 13936999985<br>张丽静 办公室副主任 5059891 6388960 13936741257<br>张国良 办公室     5059423 5399061 13069679132<br>龚华强 纪检监察室主任 5059590 4660518 13845929612<br>宫伟 生活科科长 5059415 6382035 13329390444<br>邹庆宇 生活科副科长 5059917 6388125 13936997979<br>高青 医院院长 5059828 6852986 13804696394<br>黄志伟 医院副院长 5059828 1309168508<br> : 姜树臣叶文辉郑祖坤王欢庆
南岗区闽江小区 : 吕明茹佟卫江
让胡路区检察院邮箱:Email:jcy5974777@163.com<br>地址:大庆市让胡区玉门街139号,邮编163453<br>检察长阮之华0459-5974999<br>副检察长赵岩松13359590310(主管侦察监督科)<br>侦察监督科:<br>科长朱赤红 0459-5974401、13359590355<br>刘笑臣18104592167<br>公诉科:<br>检察员封光(参与迫害王建辉的公诉人)0459-5974007 0459-5974201<br>手机18645990001 13351196789 13089060016、 13159835666<br>林娟5951202转8215<br>郝文涛13359590365<br>公诉科其他人员:<br>孙学才13359590317<br>张成相 13359590319<br>刘晓丽15845800382<br>于淑平15845924989<br>朱旋13936702396<br>韩雪冬18345518106<br>邓兵13359590360<br>王欣15845800337<br>丁宁 15904596306<br>张嘉福 4303815 13359599818<br>尚海涛 4303812 13359598001<br>高闯 4303827 15045947755<br>李凯 13039830789<br>张文坤 15845800327<br>邹海燕 13359590326<br>熊洋 13936822875<br>李晓培 13359593105<br>沙云晴 15045997979 : 封光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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