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继芹
简介:
邹继芹(Zou,Jiqin),
女 ,
39岁 ,
佳木斯大法弟子,佳木斯经编印染厂昌太公司职工,居住在永红区46委1组。2000年邹继芹进京上访,路上被恶警翻去300元,回来后被拘留,无理关押一个月后被勒索2000元人民币(永红分局)+1500元(单位)+600元(伙食费)。友谊路派出所无故抄家。主要责任人:永红分局石秀文。 邹继芹于2002年5月27日被非法关到佳木斯劳教所。 2002年6月初,恶警大队长张小丹把大法弟子张立娥找到大队“谈话”,大法弟子们不去吃饭让她归队一块去吃。张小丹不答应,后来带来了许多干警,对全体大法弟子不分老幼大打出手,还扣了大法弟子罗桂华、万淑英、邹继芹、金秀凤七天七夜。 2002年7月,不配合走操,被反铐在一个屋子里,恶警张小丹、高杰对他拳打脚踢后送到楼上把他铐了起来。他们坐在冰凉的地上,不让他们上厕所,大小便都在屋里,他们就决定不吃饭了,他们被迫害一个星期才被解除。 2002年9月,他们认为自己无罪,拒绝穿劳教服,拒绝劳动,又一次遭到它们的迫害。在何强的指使下,男警察把走廊的广播喇叭声音放得很大,怕迫害他们时被其他功友听见。屋进来五、六个警察,先是对他们拳打脚踢,然后强行给他们穿上劳教服。穿上他就脱,它们就把他铐在床边。何强让人拿来带棱的小凳让他们坐,几天下来臀部就硌坏了,当时有四个功友被铐。 北方的秋天已经很凉了,被关在不见阳光的屋子里,晚上恶警还故意把窗户打开,目地是不让他们睡觉,他的脚在那次迫害中被冻坏了。何强看到他们多穿了衣服就命令警察把他们多穿的衣服扒掉,不许他们闭眼睛睡觉,铐了他们半个月,看他们还不妥协,就开始对他们用大背铐这种酷刑折磨我们,一下午的时间手都肿得像个馒头似的。 二零零二年恶党十六大召开之前,佳木斯市劳教所强逼大法弟子写“五书”,不写就上刑,大法弟子邹继芹拒不配合,遭到恶警刘亚东“大背铐”迫害,痛的昏死过去,刘亚东才把她放下来,扔在冰冷潮湿的水泥地上,找狱医来看,一听狱医说无生命危险,刘亚东又重新给邹继芹上“大背扣”,并使劲晃动手铐。这样折磨一下午才放下来。,晚上恶警派犹大来进行洗脑,无果,第二天又一次进行“大背铐”迫害,并派男恶警用电棍折磨她,恶警于文斌把污蔑大法的标语放在她身上,邹继芹坚决抵制。这次迫害使邹继芹在很长时间不能自理。 二零零三年夏天,邹继芹拒写邪恶作业,恶警刘亚东、李秀锦逼她坐小板凳,双手放在膝上不准动一下,否则拳脚相加;从早六点坐到晚八点,几天下来臀部硌出血,双腿双脚肿胀。 2003年3月,恶警李秀锦、李永波对十多个大法弟子进行大背铐迫害,参与者还有孙立敏、周佳慧,强迫写所谓的“四书”。 夏天,14个大法弟子不配合写作业,又被邪恶进行严管。直接参与迫害的是恶警李秀锦、刘亚东。让他们坐在小凳上,手还得放在膝盖上,刘亚东告诉刑事犯谁要动一下就打。 邹继芹遭受几年的折磨后身体非常虚弱,回家时,家境在经济上也被邪党迫害的十分贫苦,她已失去工作,丈夫下岗,孩子又要上学,父母被迫害的流离失所……邹继芹被迫带着虚弱的身体打工维持家计,身体一直没有恢复。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邹继芹含冤离世,年仅四十六岁。
迫害类型:
不准上厕所;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关禁闭;
非法拘留;
坐小板凳 ;
逼迫放弃信仰;
勒索钱财;
抄家;
毒打/殴打 ;
手铐/脚镣 ;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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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高洁,
李永波,
刘亚东 ,
李秀锦 ,
何强 ,
周佳慧 ,
张小丹 ,
孙丽敏
永红公安分局
:
石秀文
友谊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7日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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