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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墩

简介:
李小墩
(Li,Xiaodun), 男 , 年龄未知 , 河北容城县平王乡古贤大队村民李小墩、李秋香夫妻因修炼法轮功,至1999.7.20年几年来一直遭到当地警察拘留、洗脑、罚款。

2001年6月30日,容城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姬海鹏、刘同起带着几十名人到李小墩家,抄走大法书和磁带,把李小墩、李秋香夫妻抓到县公安局拘留所拘留15天,勒索伙食费450元。后李小墩被关入“洗脑班”三个月零七天,李秋香被关到定兴县看守所6个月,夫妻二人共计被勒索伙食费2500元,罚款4000元。

2002年7月18日,警察姬海鹏、朱占良又带人将李小墩、李秋香夫妻抓到县党校“洗脑班”23天,强迫每人每天交伙食费50元,总计2300元。

2003年5月15日,姬海鹏、朱占良再次带人到李小墩家,把夫妻二人又关到乡派出所要罚款。二人因没有付罚款的能力(数字太大),晚上只好离家。之后,警察对李小墩家强行暴力搜查,搜出李小墩打算做生意所借的高利贷的现金25000元,警察拿着钱就想跑掉,李小墩的孩子坚持要收条,警察不得已才出示了一份“暂扣证”。但25000元现金至今未还。

李小墩、李秋香夫妻被迫在外流离失所两年多。直到听到保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下发通知说:离家的法轮功学员回家后向公安部门及派出所报告,不搞“洗脑班”、不拘留、不做刑事和任何处罚。

于是李小墩夫妻二人在2005年7月16日重回家园。当二人回家的第二天就又被抓到县公安局。李小墩被抓到洗脑班10天,罚款2000元。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非法拘留非法罚款勒索钱财诱骗/利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容城县大法学员李秋香被非法劳教

责任单位及恶人:
保定市公安局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邮编:071051<br>总机:0312-3071100  <br>办公室:0312-3026139 <br>孙书勤 (办)0312-3132558 (宅)0312-3257505  13903228110<br>保定市公安局长张峰<br>局长 吴桐林 0312-2024306(办) 2024309<br>副局长 贾瑞歧 (办)0312-3028133  13333127777<br>保定市国保支队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号<br>保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电话:办公电话:由0312-3226779<br>国安支队队长 冯勇<br>保定市国保支队长:董元 3226569  13731288886  13333120858<br>保定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文君<br>王洪恩:13333120869<br>孙力:13333122086<br>刘振昌:13333120906<br>吴文生:13333120880
容城县公安局【容城县国保大队】王卫东、郭立军、邓卫军<br>副局长:朱占良13903129792,王建国13603328367。<br>[610人员]杜建忠13931239878办5612898宅5611565 : 朱占良姬海鹏刘同起

更新日期: 2005年8月31日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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