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墩
简介:
李小墩(Li,Xiaodun),
男 ,
年龄未知 ,
河北容城县平王乡古贤大队村民李小墩、李秋香夫妻因修炼法轮功,至1999.7.20年几年来一直遭到当地警察拘留、洗脑、罚款。2001年6月30日,容城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姬海鹏、刘同起带着几十名人到李小墩家,抄走大法书和磁带,把李小墩、李秋香夫妻抓到县公安局拘留所拘留15天,勒索伙食费450元。后李小墩被关入“洗脑班”三个月零七天,李秋香被关到定兴县看守所6个月,夫妻二人共计被勒索伙食费2500元,罚款4000元。 2002年7月18日,警察姬海鹏、朱占良又带人将李小墩、李秋香夫妻抓到县党校“洗脑班”23天,强迫每人每天交伙食费50元,总计2300元。 2003年5月15日,姬海鹏、朱占良再次带人到李小墩家,把夫妻二人又关到乡派出所要罚款。二人因没有付罚款的能力(数字太大),晚上只好离家。之后,警察对李小墩家强行暴力搜查,搜出李小墩打算做生意所借的高利贷的现金25000元,警察拿着钱就想跑掉,李小墩的孩子坚持要收条,警察不得已才出示了一份“暂扣证”。但25000元现金至今未还。 李小墩、李秋香夫妻被迫在外流离失所两年多。直到听到保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下发通知说:离家的法轮功学员回家后向公安部门及派出所报告,不搞“洗脑班”、不拘留、不做刑事和任何处罚。 于是李小墩夫妻二人在2005年7月16日重回家园。当二人回家的第二天就又被抓到县公安局。李小墩被抓到洗脑班10天,罚款2000元。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拘留;
非法罚款;
勒索钱财;
诱骗/利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容城县大法学员李秋香被非法劳教
责任单位及恶人:
保定市公安局
容城县公安局
:
朱占良,
姬海鹏,
刘同起
更新日期: 2005年8月31日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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