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香
简介:
李秋香(Li,Qiuxiang),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容城县平王乡古贤大队村民李小墩、李秋香夫妻因修炼法轮功,至1999.7.20年几年来一直遭到当地警察拘留、洗脑、罚款,2005年8月,李秋香更被非法劳教。 2001年6月30日,容城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姬海鹏、刘同起带着几十名人到李小墩家,抄走大法书和磁带,把李小墩、李秋香夫妻抓到县公安局拘留所拘留15天,勒索伙食费450元。后李小墩被关入“洗脑班”三个月零七天,李秋香被关到定兴县看守所6个月,夫妻二人共计被勒索伙食费2500元,罚款4000元。 2002年7月18日,警察姬海鹏、朱占良又带人将李小墩、李秋香夫妻抓到县党校“洗脑班”23天,强迫每人每天交伙食费50元,总计2300元。 2003年5月15日,姬海鹏、朱占良再次带人到李小墩家,把夫妻二人又关到乡派出所要罚款。二人因没有付罚款的能力(数字太大),晚上只好离家。 李小墩、李秋香夫妻被迫在外流离失所两年多。直到听到保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下发通知说:离家的法轮功学员回家后向公安部门及派出所报告,不搞“洗脑班”、不拘留、不做刑事和任何处罚。 于是李小墩夫妻二人在2005年7月16日重回家园。二人回家的第二天就又被抓到县公安局。李秋香被抓到县看守所30天,后被非法劳教两年,现关押在保定劳教所,至今不让家属见面。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非法劳教;
非法罚款;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保定邪党迫害法轮功十年罪行录(7)
河北容城县大法学员李秋香被非法劳教
责任单位及恶人:
保定市公安局
保定劳教所
定兴县看守所
容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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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占良,
姬海鹏,
刘同起
容城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26日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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