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兆华
朱美娟生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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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周兆华(Zhou,Zhaohua),
男 ,
40岁 ,
山东胶州市法轮功学员。山东省胶州市以市委书记张元福、政法委书记刘作金为首的一伙不法之徒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2年4月25日,周兆华被胶州市法院非法判刑4年,关在潍北监狱。周兆华被非法判刑后其妻朱美娟被迫害致死。 近期,朱美娟的母亲、弟弟、丈夫、女儿四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丈夫周兆华的控诉书: 我叫周兆华,男,今年五十周岁,是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朱美娟的丈夫。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在潍坊部队是一名营职军官,由于工作劳累,全身疼痛,经一名军队退休干部介绍,修炼法轮功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便去书店购买了法轮功书籍,并走入了修炼。我体悟到《转法轮》是一部伟大神圣的著作。李洪志师父教导我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修炼。几天来,我亲身体验着大法的神奇,我思想有了很大的升华,身体一身轻。在工作中淡泊名利,处处为别人着想。在部队工作多年,因工作出色,多次受到嘉奖。 二零零零年十月,单位党委召开党员大会,下达了江泽民不准党员干部修炼法轮功的通知,宣布我因修炼法轮功而予以除名,并对我进行审查。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因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说我向洋河镇村民传播了五百份法轮大法洪传世界的资料。洋河镇派出所在我开会时,将我绑架到派出所。说第二天市610要来审查我。二十四日至三十一日,胶州610的宋守建、王文龙、非法审讯、酷刑拷打,折磨了我七天七夜。我始终善意的跟他们讲清法轮功真相,他们讲:“这是江泽民的命令,对法轮功采取敌我矛盾的处理方法。青岛610已经对你做出了判刑的决定。十二月二十五日,胶州610对我非法抄家,抢走了七十余本大法书籍。家人受到惊吓,并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二年五月,我被非法羁押在胶州看守所,做苦工五个月,一天工作十八个小时。二零零二年四月,胶州市召开公判大会,非法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我判刑四年。二零零二年五月,被绑架到维北监狱进一步迫害。在狱中,警察逼迫我写“四书”放弃修炼法轮功,我积极的向警察讲真相,他们讲:“这是江泽民、罗干、周永康的亲口命令,强制转化。这是中央610的部署。”在狱中,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以上,二零零三年元旦,我听闻有一名法轮功学员,名叫李光,因不穿囚服,不干活,抵制迫害,而被活活打死。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我四年期满回家。 回家后,我惊闻妻子朱美娟于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四日,由于胶州610的警察非法抄家,家中岳父母和女儿受到恐吓,朱美娟为抵制绑架,想从后窗走脱,顺落水管下滑,从六楼滑至三楼时,落水管破裂,不幸摔下身亡,时年三十八岁。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依照国家《宪法》,依法对江泽民提出控告,他利用共产党最高领导者的权利,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者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给我全家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伤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亲属;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抄家;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审讯;
毒打/殴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青岛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纪实(图)
十年迫害 腥风血雨躏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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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胶州市精神病医院(胶州市心理康复医院)
:
刘作金,
张元福
胶州市法院
潍北监狱
胶州市公安局
:
宋守健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21日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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