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仁美
简介:
于仁美(Yu,Renmei),
女 ,
46岁 ,
在朝阳区派出所,于仁美亲眼目睹了恶警们折磨大法弟子的恶毒行径:因同修不报姓名,他们用大长针乱扎学员全身敏感部位,又是打又是拧,还有用打火机烧学员,用拖地棍打压学员身体,对学员施以“五马分尸”的酷刑,还有的用酒瓶打,不让学员喝水、睡觉、关黑屋子等,无所不用其极。当时有恶警狂叫:不报姓名地址就打死。1999年10月25日下午5时左右,她被崂山分局押到崂山宾馆审讯。参与审讯的人员包括当时的公安局长万国忠、张姓指导员、李姓警察、大麦岛派出所所长王洪林,崂山分局副局长兼大麦岛副所长王洪达(烟台人荣成人)等。王洪达十分邪恶,迫害大法弟子下手最狠。 因她坚决不放弃,恶警纠集她的丈夫于瑞民、婆婆辛秀美、小姑子于芬、朋友吴桂珍、村书记代宗瑞、村长兰文友、精神病院书记陈大夫(男)、医院会计高某某、职工肖某某,还有护士多名一起,以于仁美修炼之前曾经因家庭不幸而跳楼的经历为由,强行把她送进了麦岛精神病院迫害,前后达四次之多。被多次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几度被折磨的精神恍惚,反应迟钝,大小便失禁,每日坐立不安,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
迫害类型:
强行施药;
绑架/劫持;
注射不明毒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检索“不明药物”惊见
青岛大法弟子于仁美四次被关入精神病院
相关单位及个人:
大麦岛村书记代宗瑞 妇女主任于仲玲 村干部兰文理 举报人:邹德志、马力、于春云、于春喜、代臣业、代守成(代臣业之子,受其父毒害,在学校打该修炼者的儿子)、刘曾琴
责任单位及恶人:
崂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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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忠,
王洪林,
王洪达,
于某某,
李聪
更新日期: 2005年11月21日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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