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丽清
简介:
廖丽清(Liao,Liqing),
女 ,
51岁 ,
云南省楚雄地区大法弟子。2000年1月27日,滇中电业局法轮功学员董国兆和廖丽清夫妇到北京上访,想向政府反映真实情况,可在湖南长沙被截访,非法关押在长沙市看守所。几天后被楚雄“610”、公安、国保、各单位人员劫持回楚雄市看守所。 董国兆和廖丽清就被他们的单位滇中电业局接回,单位非法私设监狱,把他们关押在花果园路滇中电业局老基地宿舍,窗子是用厚木板钉上,整天暗无天日,见不到一丝阳光,由四个人24小时轮流看管,不准迈出门半步,门是锁着的。滇中电力局以“职工管理条例”非法将他们开除公职,扣除一切待遇,当时的相关领导是:局长张祖华、副局长沙文聪、党委书记何健、劳资科科长杨子明等。后又强制送楚雄紫溪山大湾子一个私人农场(老板是楚雄烟厂退休职工李伟)关押,强制劳动,由农场工人看管。其间又强制送昆明羊先坡电干校强制劳动。 其中写开除董国兆和廖丽清夫妻公职材料的祁建国,在2008年一天暴病,没等天亮送医院死亡。 2000年11月30日,夫妻两人又被绑架到昆明参加省委、省“610”办的邪恶洗脑班。 2001年11月27日,董国照、廖丽清夫妇在楚雄市西郊云南省铁路四公司发放真相资料,又被非法绑架并抄家,二人均被非法拘留在楚雄市看守所三个月零十二天。楚雄市法院对董国照被非法判刑3年,缓刑5年,廖丽清被非法判刑3年,缓刑4年。夫妇二人所在单位于2001年6月18日把二人开除工职。 2004年4月15日董国照将真相光盘送给同单位的同事观看,被其举报给单位,楚雄市公安局非法抄家,2004年4月17日楚雄市法院撤销对董国照的缓刑,将董送到监狱迫害三年,时间从2004年4月17日至2007年1月4日。 2005年1月25日,廖丽清被楚雄市公安局绑架收监执行三年刑期,后有加刑期一年零六个月,在女二监期间,2005年因不放弃信仰被关禁闭、长期坐小凳子严管至出狱。 2009年10月28日,董国照、廖丽清在讲真相途中被云南省武定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武定县看守所。 董国兆和廖丽清夫妇几乎同时遭迫害,后又经历了多次绑架、抄家、三次非法判刑各近十年;一次是缓刑判三缓四;还有私设的监狱近一年。每次都经历非人迫害,直到2013年10月28日回家。俩人都60多岁的人了,没有收入,从监狱回家后还一直被人监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抄家;
洗脑/送洗脑班;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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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绑架警察:盛高伟、李学祥、刘国华、何志兵。
武定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878─8711559
云南省第一监狱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光明路1008号
邮 编:650216
区 号:0871
办公室电话:3834000
值班室电话:3834110
传 真:3834333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张奕贵 监狱长 3834001 13308802211
刘思源 政委 3834002 13308802212
何绍平 纪委书记 3834004 13308802214
胡 军 副监狱长 3834007 13308802217
李金昆 副监狱长 3834008 13308802218
沈 浩 副政委 3834393 13308802210
和迎久 副监狱长 3834163
叶 浩 副监狱长 3834006 13888163058
丁永忠 副监狱长 3834003 13888332036
邓 洪 政治处主任 3834005 13116266526
董家庚 总工程师 3834009 13577081650
段 宏 工会主席 3834010 13888584139
代利斌 办公室主任 3834088 13888574684
曹红芳 办公室副主任 3834133 1388899115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楚雄市“610办公室”
楚雄市公安局
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武定县看守所
楚雄市法院
云南省滇中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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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建国,
张祖华,
沙文聪,
何健,
杨子明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1日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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