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文(丙文)
大法弟子王炳文
大法弟子王炳文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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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炳文(丙文)(Wang,Bingwen),
男 ,
年龄未知 ,
一名大学生,三年前是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的消防科长。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他被开除公安队伍,然后又屡次到他新找的工作单位去骚扰他,让他生活无着。 2003年8月6日被青岛市市南区金口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于青岛劳教所至今(2006-1-6)。 自2003年8月被非法劫持在青岛劳教所至2003年10月21日已绝食两个多月,仍被劫持于专门关押法轮大法弟子的三大队,被单独关禁闭,坐板约一个月。每天两个包夹,三次灌食。不许家人探视,送衣物等。禁闭期间不许洗澡、洗 脸、出屋,股沟间都长了湿气。 同时被关押的大法弟子 还有刘锡同、邵承洛、王康宁等。 他在劳教所一直不配合邪恶的所谓“转化”,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为抗议迫害王炳文曾绝食抗议达一年半之久。恶警叫嚣: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不放人。 自2003年他遭邪恶打手汤俊伟(已解教)等人毒打以来,又连续遭协管逄增伟,尚景国等人的毒打与折磨,在恶警的纵容、唆使下,为了减期,恶徒尚景国丧心病狂,为了不让王炳文睡觉殴打王的头部,用烟熏、用打火机烧、用针刺眼皮。 2004年初,打手们曾连续14天不让他睡觉,不停的放所谓“转化光盘”让他看,一眨眼就打,大冬天的让正在绝食中的他坐在床上往头上浇冷水,连续的熬夜经常使王炳文处于恍惚状态。2004年的一天,恶徒尚景国将王炳文打的昏死过去,大脑一片空白,尚并未住手,一直打的王炳文又醒过来。尚景国说,大队长徐长存许诺“拿倒”王炳文,给他大减期,徐也可升副所长。 他为抗议非法劳教与迫害而长期绝食,身体虚弱,但邪恶之徒为了达到“转化”的目的,采用所谓长期严管。王炳文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窗户都封上,大小便都在屋里,不让任何人接触,日夜固定的坐在马札上,一动不准动,肌肉严重萎缩。 劳教所有个解姓狱医就曾经假借针灸迫害王炳文,用针扎他十指尖和脚底,2003年,扎了王炳文半个月左右,一次扎半个小时,隔几分钟就猛力捻撮一次,有时扎在手腕处疼的像断了似的。2004年4月又故伎重演,直接用针插王炳文的十个指甲盖,导致王炳文满手流血,几个人还压着王炳文阻止他反抗,恶警汪勇坚还用力卡王炳文的腮防止他出声。王炳文指甲上的黑线四个多月都没褪清。 医务室主任杨某某也利用插管折磨王炳文,鼻饲软管七个星期不换,软管头部一指多长在胃里的那一段被胃酸腐蚀的跟筷子一般,还继续往鼻子里插,导致使王炳文两眼发黑并咳血。 他的妻子在他被抓时正怀孕3个月,仅于2003年12月见过他一次,由于身心俱疲,于2004年1月早产下一女,2004年王炳文受迫害的情况被广泛曝光后,在各方面压力下,劳教所不得不于2004年7月让他的父亲和岳父见过他一次,此后至今再未让家人见。他的老母亲为见儿子一面曾在劳教所门外等了3天3夜,他的妻子也曾和家人一起抱着一岁的女儿去劳教所,劳教所不仅不让见,还叫来了110警车,强行架上所里的车,说要送往派出所,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才让回家。 2006年王炳文的女儿已是17个月了,还未见过生身父亲。被关押于集训队的王炳文,仍不准接见,具体情况不明。劳教所声称不准接见,610说的算。可当王炳文的家人找到610办公室时,一姓王姓处长推说这事他们不管,是劳教所说的算。 劳教所的警察、干部等人员轮流打他耳光,一天打个几百下,后转而用电棍、木棍,一天两次,对付他虚弱的身体,仍然未达到目的;然后又半个月没让他睡觉,困的他直说胡话,站着都睡得着,可就是不说他师父的坏话。这招不行,又把他用绳索捆绑在床上,吃喝拉撒全方位“照顾”,每天电棍数根,专人充电,随时伺候; 还特意准备了两条烟,给王先生每个鼻孔插一根,请他享受“共产党的温暖”;可两条烟点完后,除了辣椒水、老虎凳之外的一切能想到的“减肥”方法都请他“品尝”了一遍。 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王炳文一直绝食抗议迫害,已经1年多,被单独关在一间禁闭室里。大队队长徐××、戴××、恶警高勇等都是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凶手。 六中队队长王斌、管教汪勇坚都曾是迫害法轮功的大队专门负责洗脑的恶警。二中队的恶警孟勇,也曾是迫害法轮功的大队折磨大法弟子的主要凶手之一。2004年8月16日,迫害法轮功的大队已经解散,坚定的大法弟子被分到各个中队。
迫害类型:
剥夺睡眠;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骚扰;
非法劳教;
老虎凳;
洗脑/送洗脑班;
烟头插入鼻孔里薰;
针扎;
摧残性灌食;
捆绑在床边;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烙刑/烤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电刑;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关押;
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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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岛市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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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俊伟,
逄增伟,
尚景国,
汪勇坚
崂山分局
更新日期: 2007年4月26日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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