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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

简介:
陈晓
(Chen,Xiao), 女 , 32岁 , 广西北海市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陈龙超与妻子谭泽桢、女儿陈晓、女婿林鸿滨,一家四口都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他们心性提高了,诚信买卖,热情待客,生意较好,一家人生活的和睦、幸福。

自从1999年的7.20大法遭到迫害后,一家人饱受牢狱、惊恐、生离死别之苦。陈晓和母亲谭泽桢、丈夫林鸿滨多次被抓、被关,陈晓的老奶奶在忧患和惊吓中撒手人寰,家里几年来总共被抄家8次。

陈龙超自述女儿陈晓因修炼大法而遭中共迫害的情况:

我女儿陈晓曾被劳教迫害两次,共被非法劳教四年,期间被强迫做奴工;非法洗脑数次,最长一个半月,搞得生意做不成,儿子无法照顾。

一九九九年十月,陈晓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市看守所关押期间,强迫戴着死人犯戴过的枷锁,就是手脚连在一起,直不了腰,受尽折磨。

陈晓也被多次关禁闭,第一次关禁闭时正是九九年十二月份,寒风刺骨,陈晓被逼穿单衣光脚丫睡石板,每到深夜才给一张薄得如纸的烂被单裹身。还连续罚二十一天不许洗澡。一次,陈晓因为炼功被关禁闭,禁闭十天之后放出来罚走球场。一连走了三天三夜恶警还不让停下来。

二零零二年五月,“610”闯进我家,绑架陈晓的丈夫林鸿滨。那天,我女婿是双手戴着手铐,抱着一岁的儿子被押上警车的。当时,我女儿陈晓也被警察打断了手臂,推上警车押走。后来“610”发觉陈晓手伤的很重时,他们怕承担责任,直接把她送到人民医院就不管了,我们自己花了四千元医药费。

二零零三年四月,陈晓上街贴传单,被治安队员绑架,当场打得面部都变形了,又被非法劳教三年。当时,她儿子只有二岁,现在广西女子劳教所受奴役。

陈晓还经常被罚超负荷劳动,每天做工长达二十小时。关禁闭同时罚1000分即延期10天。迫害者是大队长李某和梁素贞。

二零一二年八月前后,中共当局在十八大前夕,以维稳为借口在全国各地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广西北海市法轮功学员陈晓(林鸿滨的妻子)与谭泽帧被绑架至北海市戒毒所洗脑班。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陈龙超向最高法院、检察院提交了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已被签收。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绑架/劫持抄家关禁闭体罚高强度超负荷劳动加期(延期)/超期关押罚蹲洗脑/送洗脑班手铐/脚镣非法关押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毒打/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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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八桂月难圆
广西北海市大约有近二百人次被拘留、劳教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西女子劳教所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br>邮编:530221   电话:0771-6718618(办公室)0771-6718600(值班室)<br>所长:李叙莲   副政委:袁芝萍  警戒科:黄正辉(副科长) 陈志贤<br>教育科:吴 卿  杨 雪  容 凌   二大队大队长:陈 坚<br>所内部份干警:关 艳  宋燕红  吴红娟  唐茂珠(医生) 梁丽红(大队长)<br>覃 青(护士) 曹 茜  陈永秀  陈 瑶  姚玮玮(中队长)  文 珂(司机)<br>陈诗婧  韦文奎  李 慧<br> : 梁素贞
北海市看守所
北海市610
北海市戒毒所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24日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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