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金萍)
简介:
王金平(金萍)(Wang,Jinping(jinping)),
女 ,
43岁 ,
沈阳市大法弟子,家住大东区工农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弟子王金平被非法拘留,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二零零一年除夕前夕,王金平的爱人因和功友之间传递一篇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就被非法劳教两年,王金平靠给人打工的三、四百元钱来维持生活。 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王金平被大东区“六一零”伙同东站派出所的所谓“人民公安”在大东区工农路一处资料点被绑架。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上午,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少年庭(审判长赵哲、工作人员张巨涛、郭郁)非法判她8年徒刑强加的所谓罪名是“利用×教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没有律师,没有法庭辩护,没有自我辩护。法庭上的一切按照事先订好的程序强制进行,草草了事。王金平被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 大法弟子王红、王金萍、宋彩红三人拒绝“转化”,恶警们在车间分别把她们五花大绑后塞到桌子底下,不准闭眼睛,收工后回监舍又接着折磨她们:灌冷水,惩蹶,拳打脚踢,不准睡觉。王金平多次被绑后藏起来不准别人看见,收工后也是最后一个把她押回监舍直接送到单独的房间进行迫害。她们三人都被关进狱里小号遭受过非人的折磨,饿得皮包骨。 法轮功修炼者刘俊鹭、王金萍、张丽娜、宋彩虹、张华萍、李春晓等被拽到沈阳大北女子监狱走廊尽头的小屋迫害。 八监区的修炼者王金萍也因坚持信仰惨遭酷刑折磨。恶犯王健等几名打手把她拽到水房浇凉水,有两名犯人把住其大腿,专用水管冲浇小便处,导致尿不出来,小便失禁,两小腿黑紫浮肿,之后又被关在小屋不准睡觉,把她绑在暖气管上,嘴上缠满胶带,还多次被关进小号。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下旬,在狱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即使用暴力、洗脑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迫害中,王金萍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被恶警带到办公室,进行殴打。把王金萍打的不行了,再把弄到水房去浇水,让王金萍清醒了再迫害。当时管理王金萍的队长是恶警李丹。在逼迫王金萍放弃信仰的过程中,王金萍为维护自己信仰的权利,就开始绝食,而王金萍的绝食又遭到野蛮的灌食。 受的苦最多,因为不转化,几根电棍同时电,泼上凉水再电,扒光衣服用自来水龙头浇小便,致使她一来月经就高烧,腿脚肿,肚子疼痛难忍。几次被关小号折磨。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毒打/殴打 ;
剥夺睡眠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非法拘留;
摧残性灌食 ;
电击 ;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违反庭审程序;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逼迫放弃信仰;
关小号;
非法判刑;
细绳绑五花大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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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近年被沈阳大东区法院非法判刑的多名大法弟子
沈阳大东区法院把什么样的人送进了监狱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 邮编:110041 总机:024--88130168 88130838 少年厅,,赵哲 刘月丽 郭郁 周鑫 张竟文 电话:024--88130868 刑事厅:刘萍 金成锐 王立群 王德寿 徐伟 周发遴 经常使用电棍的恶警:左晓燕(八监区长),谷亚星(原大队长),张磊(现大队长),李小红(科长),高楠(一小队长),焦玲玲(原二小队长),刘屹立(现二小队长),孟××,等等。这些恶警在左晓燕的教唆下,罪恶累累。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山教养院
:
李丹
沈阳大东区“610”办公室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王建
大东区法院
:
郭郁,
赵哲,
张巨涛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25日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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