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佩福(岳培福)
简介:
岳佩福(岳培福)(Yue,Peifu),
男 ,
年龄未知 ,
永昌县焦家庄乡北泉村六社大法弟子,已因事故病亡。66岁的茹向兰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请求最高检察院对江依法提起公诉,依法惩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茹向兰被非法关押二次,非法劳教一次,她的老伴岳培福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坐了八年冤狱,导致身体严重受损,于二零一二年含冤离世。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村的法轮功学员张延荣和秦德新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回来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不长时间同村法轮功学员王泽兴骑自行车去北京上访,又被绑架回来。邪党动用了武警把永昌县所有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全部绑架到了拘留所。当时秦德悟河西堡的姐姐家,恶警李国玉带领河西堡镇派出所几个恶警,把他绑架到县拘留所。同时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有秦吉昌、岳培福、茹香兰等十几人。 二零零零年元月,永昌县公安局李国玉等人将胡尚学和秦德欣、张延勇、岳佩福等几名大法弟子用麻绳捆着用车拉到河滩村开所谓的“批斗会”,当着全村的人诬蔑大法。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日被永昌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恶警彭维平、王建国、李国玉、段富强、李建军等策划实施了在永昌县城灯光球场在公众面前用绳捆、挂纸牌、强行跪地后再行公开非法宣判大法弟子的罪恶活动。当时被非法宣判的有:张延荣(十二年)、胡尚学(十二年)、秦德新(十二年)、樊永成(十二年)、秦积昌(八年)、褚大义(八年)、岳培福(八年)、王泽芳(八年)、王永芳(七年)。当时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彭维平读的所谓“宣判词”。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永昌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冤判重刑:张延荣、秦德新、樊永成、胡尚学十二年;王泽兴、岳培福、秦吉昌十年;诸大义、王泽芳(女)八年;王永芳(女)七年;严生杰三年。当时参与非法审判的部份人员是:审判长石多英、审判员周瑞荣、代理审判员张永儒、书记员马冬梅、检察院公诉人何正仲。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樊新平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岳培福。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永昌县“六一零”指使焦家庄乡派出所所长贺多生等恶警共四人不断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从岳培福家中抢走录音机一台,炼功带一盘。闯到茹香兰家抢走录音机一台,威胁要非法拘留她五天。还闯到严生杰家抢走大法书籍八本,威胁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九月被永昌县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坐了八年冤狱,导致身体严重受损,于二零一二年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上绳 ;
践踏信仰;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骚扰;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私闯民宅;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威胁/恐吓;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樊新平应负的罪责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综述
甘肃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法院人员
曝光甘肃省金昌市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警
甘肃省金昌市“六一零”十三年罪恶
甘肃永昌县秦德悟遭冤狱折磨九年
甘肃永昌县中共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甘肃金昌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恶报事例
甘肃永昌县王奶奶的辛酸泪(图)
甘肃省永昌县兽医胡尚学遭迫害事实
甘肃农民大法弟子张延荣生前遭受的残酷迫害
曝光迫害大法弟子的金昌市恶党宣传部长张云生
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恶警的犯罪事实
甘肃永昌县胡尚学被武威监狱迫害得右眼几乎失明
甘肃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
甘肃省永昌县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的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附:金昌地区公安系统电话号码表宅电、办电前加区号“0935” 姓名 移动电话 宅电 办电金昌市:郑银生 13909456794 8318889 8396005刘建国 13909458398 8218875 8396006张永生 13993569598 8211689 8396035王多刚 13993598859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公安局
局长7522175 副局长7524960、7524141、7525210 政委7522670
办公室7521437 预审股7522876 技术股7523094 户政股752287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永昌县公安局
:
彭维平 ,
李国玉,
刘福海 ,
段福祥
永昌看守所
永昌县法院
:
周瑞荣,
马冬梅,
张永儒,
石多英
金昌市中级法院
:
李伟玲 ,
陈海东,
蒋兴平
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
:
王建国
永昌县朱王堡镇派出所
:
李建军
金昌市公安局
永昌县检察院
:
何振中
金川区政法委
:
樊新平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8日 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