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萍
简介:
刘志萍(Liu,Zhiping),
女 ,
四十多岁 ,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电车间退休职工。二零零零年三月,法轮功学员刘志萍因去北京上访,被强制送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消防队洗脑班迫害。后被迫提前退休,多次受到动力厂恶徒的骚扰、恐吓和施压。 甘肃金川集团公安处在公司消防队(后转到公司戒烟所)办洗脑班。从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到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曾先后非法关押大法弟子十八人,大法弟子刘志萍是其中之一。 参与迫害人员主要有:金川集团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李永军、副书记邓少军,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韩忠玉、杨慧国、冀庆新等。动力厂厂长李九鹤、书记吴国龙、保卫科长徐万才、恶警邢富强等。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因上访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号被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抓捕、抄家单位: 金川公安分局,滨河路派出所,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公诉人:韦兴顺、贺利琴 金区检刑诉字【2012】55号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审判长:程光代理审判员:俞志斌、李永东 金川区法院【2012】金刑初字第66号 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徐兴审判员:狄培明、刘维亮书记员:陈晓菊 金昌市中级法院【2013】金中刑终字第10号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陈旭中被甘肃省金昌市中共恶人在其工作单位金昌供电局非法抓捕,参与绑架的有国保大队和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个恶警。这是陈旭中遭两次共五年的非法劳教后,再次被绑架。十二月十四日,陈旭中与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余成红和刘志萍一起被非法批捕。 十一月十五日下午约六点时,陈旭中被中共恶人绑架后,家被抄,电脑、手机被搜走。当晚,陈旭中被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做笔录,到半夜,陈旭中一直零口供。 十一月十六日,陈旭中被送到金昌看守所。办案单位罗织罪名,滨河路派出所恶警非法扣押了他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钥匙(扣押清单中没有写出)。 十二月十四日,陈旭中被非法批捕,同时被非法批捕的还有两位法轮功学员余成红和刘志萍,这是由金昌市检察院办理的。 检察机关已经以证据不足退回金川区公安分局,但是金川区公安分局不肯放人,还在设法构陷更多证据,想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对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开庭,结果却在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审。 法院没有解释原因,仅称“上面临时通知不开庭”。据悉,此宗中共迫害好人的案件引起当地民众的关注,当天下午二点左右,就有许多人到金川区法院外等候旁听。 陈旭中的母亲与辩护律师在下午近三点时到达金川区法院,不料书记员告诉说:“陈旭中的案子,今天不开庭了。”并说:“上面临时通知不开庭,我们也是刚刚接到通知。”律师说:“我千里迢迢从外地到金昌,等了几天,你们现在才告诉我,耽误我很多时间。” 书记员称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并且强调:“下次旁听要带身份证才允许进入。”看来,法院突然取消非法庭审,是与惧怕民众来旁听正义辩护有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甘肃金昌市的天气出奇的冷,上午八点左右,位于市区延安路的金川区法院门前警车一辆接一辆。国保大队的警察在金昌市国保处头目尚克武的指挥下,在金川区法院前拉起了警戒线,守在法院的入口,金川区法院前延安路的两侧布满了便衣,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李新华、金川分局国保大队的李叙和、龙首分局国安科的代宝吉拎着摄像机躲到法院对面的楼上进行偷拍,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的特务梁柏等领着国安特务躲在各个角落,特务躺在后座通过电话接受指令,传达给假装成司机的特务,阻挠民众旁听金川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和刘志萍三人。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金川区法院不顾法律与事实,听命于金昌市六一零的命令,枉法判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号,刘志萍被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骚扰;
威胁/恐吓;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发布逮捕令;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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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金昌市公安局 高永宏:原任甘肃省临夏州公安局副局长,2011年12月31日任金昌市公安局长。 张永生:现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国保和出入境管理)13993569598 8211689 8396035 手机号码:13909459598。 史文全:原任永昌县公安局局长,现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兼金川公安分局局长。 朱生念:原永昌县公安局长,现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姜 峰:原任金川集团公司保安部副主任、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政委。 李叙和: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电话:8396178。 贾得兰: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电话:8396179 李庭琴:金川分局国保大队队员:电话:8396180 代宝吉: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国保科科长 13830566862, 8811323(单位)。 安来寅: 13830576942 王 群: 13519466070 贾 军:金昌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梁 柏: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特务 金昌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0935-8396023 金昌市信访局局长:张菊英(女) 金昌市信访局专员:马某某 手机:13909459989 陈永锋 金昌市610办主任 8221309 13830588137 王奎文:金昌市金川区政法委副书记区610办主任 手机:13993586052 金川区综治办电话:0935-8213192 金川区610办电话:0935-8331115 金川区联防办电话:0935-8329258 。金川区综合办电话:0935-8329258 金昌市金川区区法院刑事庭庭长: 严天平:13993569355 18993503920(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的法官) 李永东(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淑申的法官) 甘肃金昌金川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员名单: 科 长:韦万顺 0935-8336510 13993598903 18993507903 副科长:谢德禄 0935-8336710 13014155159 18993507159 公诉科科员 张 健:0935-8337387,13209453751,18909456751 赵 凯: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 许 丽;0935-8393853,13619357999,18919357999 贺利琴:0935-8393853,13993596302,18993506302 顾家华:0935-8393855,15101919286,18993507286 马鸿雁:0935-8393855,13519465815,18909459815 杨红娇:0935-8393855,18909450180,18909455180 马院花:13993577120,18993507120 郝旭环:13309453613,18909453613 刘 明:15009450329,18909450329 贺利琴 汪优是迫害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刘志萍、余成红案件的公诉人。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都要经过科长韦万顺之手。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王副检察长 0935-8335900 13909458910 18909458910 蔡斌副检察长 0935-8336550 18793605181 18909451181 段玮山副检察长0935-8336529 13993596233 18993516233 顾长寿: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甘肃武威人,2002年任金川区法院院长,2008年任金川区检察院检察长,2012年任金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0935-8337319, 13830567719, 18909457719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昌市看守所
金川集团公司消防队洗脑班
金川集团公司
:
李永军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
:
梁柏
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
:
邢富强,
杨惠国
金川区公安分局
:
段赴明,
戴宝吉,
尚克武,
李叙和,
李新华
金川区法院
:
俞志斌,
程光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
:
吴国龙,
李九鹤
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
金川区检察院
:
韦万顺,
韦兴顺,
贺利琴,
汪优
金川区人民法院
:
李永东,
严天平
金昌市中级法院
:
狄培明,
徐兴,
陈晓菊,
刘维亮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
:
邓少军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龙首分局)
:
韩钟玉,
冀庆新
滨河路派出所
武威路派出所
:
徐万才
濱河路派出所
金昌市国保大队
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更新日期: 2016年5月23日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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