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伟
金川集团公司在消防队办过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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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毛伟(Mao,Wei),
男 ,
53岁 ,
甘肃省金昌市大法弟子,原金川集团公司镍钴研究设计院工程师。 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内保科科长孟家贤欺骗金川法轮功炼功点的辅导员说:下午两点到金川分局开会,结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去了金川分局后都被非法限制自由,不许回家,必须写出各炼功点法轮功学员的详细个人信息,被拒绝后,金川分局陆林等就非法将法轮功辅导员拘禁在金川分局一楼。 当日上午,金昌市公安局政保科王有祥、王明芳带领警察到了金川集团公司镍钴研究设计院法轮功学员毛伟家准备抄家,结果因家中无人没有得逞,但是金川分局内保科陆林却带警察胁迫毛伟去自己家,警察开始抄家,结果抄走了法轮功书籍、录像带、录音带、李洪志师父法像、计算机等物品。非法抄家完毕,又接到市局命令,将毛伟带到金昌公安局政保科反复讯问,那一夜没有让毛伟合眼。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号,金川集团公司成立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恶人冀庆新是这洗脑班的总负责人,而且夸下海口,一定要将法轮功学员全部“转化”,完成“上级”交给他的整人“任务”。恶人捏造罪名以及捏造证据,他们内定了侦查目标为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的工程师毛伟和动力厂的硕士研究生李波。 毛伟被金昌市龙首分局和金川集团公司绑架到金川集团“法制学习班”,限制人身自由,每月只发三百元生活费,强制与吸毒人员一起从事重体力劳动。主要责任人原金川集团公司副书记邓少军、原金昌市龙首分局局长杨惠国、原金昌市龙首分局国保科科长冀庆新。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上午九点,龙首公安分局副局长韩钟玉亲自当着所有法轮功学员的面宣读了对法轮功学员毛伟的非法批捕令,由龙首公安分局预审科戴常军、消防队政委陈国华非法给毛伟戴上手铐,并由镍都电视台的记者对非法逮捕进行了现场录像。毛伟当即被非法关押到金昌市看守所。 消防队洗脑班参与迫害人员主要有:金川集团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李永军、副书记邓少军,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韩忠玉、杨慧国、冀庆新等。动力厂厂长李九鹤、书记吴国龙、保卫科长徐万才、恶警邢富强等。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清晨下雪过后,人们惊奇的发现一些关于退党的标语,和正告永昌县恶人恶警的传单。当地恶警将此事上报省公安厅,并在甘肃省公安厅指令下,成立了三零三专案组,专案组由金昌市国保大队尚克武、李新华为头目,下属各县局国保大队配合,秘密开始调查,造成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毛伟再次被金昌市国保支队、永昌县国保大队非法抓捕,抄家。六天六夜不让睡觉刑讯逼供。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下午约五六点钟,大法弟子毛伟在金昌市公安分局滨河路派出所拍摄照片时,被恶警绑架。龙首公安分局恶警张树伟、邢富强、代宝吉等对毛伟非法抄家,抄走了家中计算机等。 恶徒又非法闯入毛伟父母家非法抄家,毛伟的母亲当场昏倒。恶徒还不罢休,又闯入镍钴研究院非法抄走毛伟工作所用电脑,连毛伟的同事,大法弟子赵胜华所用工作电脑也被一同抄走。他被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星期后,尚克武专门申请了五千元所谓破案资金,调了十六人组成非法审讯组,连续六天六夜对毛伟进行非法审讯。毛伟先被秘密关在山丹看守所,六月初转到永昌县看守所。 毛伟被滨河路派出所恶警毒打,刑讯逼供。双手被手铐铐得青紫,整个脸变形。十四日被非法送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继续逼供,十五日被非法送金昌市看守所关押。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金昌市公安局恶警李新华、罗某某将毛伟从看守所秘密带到金昌市戒毒所,由邪恶“专案小组”对毛伟非法轮流审讯。“专案小组”由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六一零”头子李生伟,金昌市公安局政保处处长“六一零”骨干王有祥在背后指挥,周俊国负责,成员有:金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六一零”骨干李新华、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政保科恶警张树伟、代宝吉、邢富强、罗某某,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金昌市安全局,金川路派出所所长,金昌市看守所、金昌市戒烟所等十多名恶徒。 邪恶之徒三天三夜不让毛伟睡觉,非法轮番刑讯逼供。三月二十九日之后,把毛伟秘密弄到山丹县看守所之处,持续逼供。国安特务陈某将毛伟的计算机送兰州检查。恶人们一面秘密迫害毛伟,一面严密封锁消息,不许亲人看望毛伟。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毛伟的妻子到看守所询问为什么食品清单的签名不是毛伟的笔迹,毛伟人在何处。看守所答早晨八点被提审出去了,毛伟的妻子一直等到下午六点多也没见回来。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毛伟妻子又去看守所问毛伟在何处,,看守所一股长说不能说。毛伟妻子从看守所出来,碰见戒毒所的一警察,该警察说毛伟星期一到星期四早晨是在戒毒所,星期四早晨八点送回看守所了。 二零零七年六月初,毛伟才转回永昌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案件转到永昌县检察院公诉人刘泽,此人多次参与对永昌县大法弟子的审判和迫害,态度恶劣。永昌县检察院公诉科刘泽、赵星明、张鹤新,永昌县法院刑事庭王顺魁、肖立仁、张永宏、张永瑞、张万龙、徐茂参与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甘肃省永昌县伪法院与金昌市伪中级法院一起对六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他们是:毛伟、符玲文、刘桂菊、姚芙蓉、曹芳、蔡勇(司机)。11月27日,永昌县伪法院对他们六人秘密非法判决。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永昌县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70号) 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樊新平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毛伟。 在酒泉监狱警察强制要求毛伟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酒泉监狱二监区监区长王东风安排专门四个犯人组成的包夹小组,长达四个月限制在单独的房间内。在这四个月中,每天早六点起床就开始强制阅读污蔑法轮功的书籍直到晚上十二点,才让睡觉,期间还安排所谓的“帮教”,十个人围着,开始假装与辩论,如此三天后,个个开始轮番批斗,侮辱人格,谩骂、威胁。使毛伟的精神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天天处于崩溃的边缘。 毛伟在被酒泉监狱非法关押期间,甘肃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在毛伟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解除了劳动合同。 原甘肃金昌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给排水工程师毛伟,因为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六年,多次被非法关押、抄家,受到侮辱和刑讯逼供,家人也受到牵连,孩子上学被歧视,妻子工作也被调整岗位。四十八岁的毛伟已经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起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给排水工程师毛伟,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多次被中共当局非法关押、强制洗脑,非法抄家,遭六年冤狱迫害,受侮辱和刑讯逼供,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含冤离世,终年53岁。 毛伟出狱后,又被当地社区、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多次上门骚扰。二零一八年,毛伟精神出现异常并出现半身不遂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派出所和社区还不断的上门骚扰。在巨大的精神压力和邪恶不断迫害打击下,毛伟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上午九时许含冤离世。 在毛伟离世的第三天,当地辖区派出所两名警察(一男一女)还去毛伟家非法搜查,谎称毛伟电脑与别的案件有牵连,强行抢走笔记本电脑两台。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逼迫放弃信仰;
毒打/殴打;
非法审讯;
剥夺睡眠;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洗脑/送洗脑班;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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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人员:
永昌县检察院公诉科:刘泽、赵显明、张鹤新
永昌县法院刑一庭:王顺魁、肖立仁、张永宏、张永儒、张万龙、徐茂
甘肃省国家安全厅厅长:石允蒲 陈某
金昌市市委书记:李建华
秘书长8213167保密办8212169、8322175秘书科8212190、8213524、8224332
组织部8213893、8212349、8212346、8212800、8212925、8237608
统战部8212902、8212980、8213327、8332606
宣传部8213116、8212455、8310232、8212883、8235976、8212563、8236764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局长:石善成 值班室8234532(办)
徐斌 贾俊、梁伯、朱喜明、陈晶晶
金昌市公安局
总机8396070(办)8396081(办)8212070(办)8214488(办)8214688(办)
局长:陈涛8212422(办)
副局长:8212432(办)8212729(办)8213272(办)8213363(办)
主任8212034(办)8212497(办)组织人事8213797(办)
金川集团公司经理:李永军8811270(办)8213180(办)
金川集团公司邪党委书记:邓少军8811809,8811729 妻:张立宏13830598802(手机)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肃省公安厅一处
金昌市政法委
:
李生伟
永昌县公安局
:
彭维平
金昌市看守所
金川集团公司
:
李永军
永昌县看守所
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
:
张树伟,
杨惠国,
杨惠国,
罗某某,
邢富强,
代宝吉
永昌县法院
:
王顺魁,
肖立仁,
张永宏,
张永儒,
张万龙,
徐茂,
董奎德
金川区公安分局
:
陆林,
李新华,
尚克武,
孟家贤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
:
吴国龙,
李九鹤
金昌市中级法院
:
刘维亮,
陈晓菊,
张洪勇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
:
邓少军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龙首分局)
:
韩钟玉,
戴常军,
陈国华,
冀庆新
金昌市公安局
:
王有祥,
王明芳
武威路派出所
:
徐万才
金昌市戒毒所
永昌县检察院
:
刘泽,
赵星明,
张鹤新
山丹县看守所
甘肃省公安厅
金川区政法委
:
樊新平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24日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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