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梅
王玉梅出来十天后拍的照片
|
简介:
王玉梅(Wang,Yumei),
女 ,
40岁 ,
甘肃金昌大法弟子,家住金昌市22#小区52栋三口六楼。二零零零年被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又被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被金昌市劳教委员会非法劳教迫害一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金川区委副书记李发珍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名单,下令:“十一点之前抓不全人,各派出所负责。”一时间,金川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开足马力,出动大量警力,疯狂搜捕、绑架,有些法轮功学员连衣服和鞋都来不及穿,就被恶警野蛮塞进警车,而且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理由。 汪玉康、韦凤玲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被绑架了。当时广州路派出所的几个恶警采用暴力手段绑架了老俩口,非法关押在戒毒所。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张万文、唐斌、贾德禄、李玉瑞、王金平、侯有芳、李桂英、雷占香、王玉梅、龚月华等三十一人,其中侯有芳已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金昌市法轮大法日,大法学员广传真象,救度世人,邪恶之徒疯狂抓人。金昌市被绑架的学员王玉梅等30人左右。 二零零七年被永昌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七点左右,在金昌市“ 六一零”头目方银天指挥下,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李叙和等人策划组织,新华路、桂林路、滨河路、北京路等派出所出动大量警力,非法绑架了金昌市大法弟子王玉梅、李霞(女,四十七岁,甘肃民勤县人,暂住二矿单身楼)、孙彩英(女,五十八岁,金川集团公司生活服务公司退休职工,家住21#小区)、石汝珍夫妇(七十多岁,家住19#小区地质队2栋1口四楼)和未修炼的李林(女,三十七岁 ,22#小区经营“泰和音像”店)。每个人家中都几乎是同时闯进许多警察,多则二十几人, 少则十几人,这些人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翻箱倒柜,打劫,非法抄走计算机、打印机、大法书籍、光盘、存款折(后退回)等私人财物。石汝珍夫妇当天被放回,孙彩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李林被非法关押一个月。 “六一零”预谋策划这次抓捕一年多,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处长尚克武曾得意的说:“等养肥了, 再杀!”(意即所谓证据搜集充足了,重判。)它们监控,窃听王玉梅和石汝珍夫妇的手机,又连锁监控、跟踪到孙彩英、李林、李霞。“六一零”为实施抓捕,成立了所谓项目组,拿到了可观的资金。方银天以金昌市综合治理办、精神文明办的名义主持召开了“六一零”专门会议,包括公检法司等在内,具体布置下达迫害命令。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李叙和等人具体指挥抓捕。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下午三点,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对三人第一次非法开庭。法院公告栏中开庭方式是“公开”,但开庭时不容许任何人旁听,包括直系亲属,法警把王玉梅、李霞从侧院门押到“第一审判庭”后门才下车,所有人都被赶出院,侧院门紧锁。正门有两个法警把守,不许任何人进入。此次非法开庭,没有结果。 一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和下午三点,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王玉梅、李霞、石如珍非法庭审。据悉,法院以制作“神韵晚会”光盘为由,预谋给他们判刑。这一切都是金昌市“六一零”在幕后操控。在整整一天的非法开庭过程中,庭内只有审判长、书记员等几名工作人员,不允许家属及法轮功学员旁听。开庭结束后,没有公布结果。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号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樊新平参与进行终审诬判法轮功学员王玉梅。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监视/跟踪;
非法审讯;
非法劳教;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樊新平应负的罪责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综述
甘肃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法院人员
甘肃省金昌市“六一零”十三年罪恶
甘肃女子监狱近十年来迫害纪实
甘肃金昌市一家三人均遭冤狱迫害
甘肃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受迫害案例
甘肃金昌法院预谋对王玉梅、李霞等非法判刑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再次开庭陷害王玉梅、李霞
甘肃金昌市王玉梅、李霞被非法逮捕
甘肃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金昌市“六一零”头目:方银天(副市长)
政法委书记李生伟(8229340
市秘书长 8238764
市副秘书长 8329910 8234571 8213530 8211339 8213245
金昌市政法委 书记8229340 副书记8212150 8225414 办公室 8212189
综治办 8218979 8224318
金昌市人大 主任 8213338 副主任 8213060 8213476 8329936 8213301
金川区政法委 8212968 办公室 8329258 综治办 8213192
金昌市公安局
局长陈涛 8212422
副局长刘治国 8212432 8212729 8213272 8213363
主任8212034
国保处
处长尚克武 8212293
李新华、刘成业、周俊国
金川区公安分局
局长:8213993 (史某)
政委 8213345
副局长:8224294 8237773
国保科 科长:李叙和 8315759 李婷婷
金川区法院
院长王永刚 8213016
副院长魏崇文 8212937
李伟8212551
范吉升8226785
法院位置:金昌市延安路宝林里路口(乘8路车,金川区检察院下一站就是)。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监督电话:0935-8337717、8212937
审务组成员
王永刚、魏崇文、李伟、范吉升
谢玉萍(刑庭庭长)8212537
严正平(执行庭庭长)8212789
孙志珍(民一庭庭长)8211872
郭金刚(民二庭庭长)8212600
王金义(立案庭庭长)8312756
副庭长:祁世萍
审判长:程光
法警大队:8335074
金川区检察院
检察长:8336600
副检察长:8336590 8336550
起诉科:8336510
监所科:8336515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川区北京路派出所
永昌县公安局
金昌市610
:
方银天
金川区公安分局
:
李叙和,
李新华,
尚克武
金川区法院
:
王永刚,
沈勤学,
程光,
曹莉,
曾令柱
金昌市劳教委员会
金川区检察院
:
谢德禄
滨河路派出所
金昌市公安局
新华路派出所
金川区桂林路派出所
金川区政法委
:
樊新平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7日 0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