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雨
简介:
金雨(Jin,Yu),
女 ,
三十多岁 ,
重庆市荣昌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荣昌大法弟子金雨和小芳在门市上班时被不明恶警绑架。据消息称被非法关押在荣昌看守所。后被劫持到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朱勇、何祖兵、金雨三名法轮功学员自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九日被绑架抓捕以来,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 重庆荣昌区法院原定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对金雨、朱勇、何祖兵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现改为一月二十九日。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重庆荣昌区法院对何祖兵、朱勇、金雨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行为进行了非法开庭审理,两位律师也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目前,法院还没有最后判定。参与审判的法官有唐帅、王小非(主审,已多次参与非法审判及枉法判罪)。目前又欲第二次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何祖彬、朱勇、金雨被重庆市荣昌区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何祖彬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五千元的罚款。金雨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二千元的所谓罚款。 朱勇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二千元的所谓罚款。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被重庆市荣昌区法院非法判刑,上诉到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由刑二庭负责承办此案,承办法官是刑二庭副庭长:钟宇斐(电话:023-63905540)(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何祖彬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五千元。 朱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款二千元。 金雨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款二千元。 十二月一日,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再次从荣昌一大早赶车到重庆,到了第五中级法院,三位家属给承办法官钟宇斐打电话,要求他下楼给他见面谈一下情况,并亲自把她们写好的申诉信递交给他。但他还是拒绝接见,然后叫了另一位不知姓名,干什么的人员,下楼接了申诉信,然后就匆匆离开,上楼去了。三位家属感到很无助,只好又赶车回荣昌了。 面对非法判决,三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在一审判决的十天之内,三位法轮功学员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后三位学员的家人和何祖彬的律师,都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刑二庭二审主审法官钟宇斐提出要求开庭重新审理此案或发回重审,但钟宇斐、尹华、粱婷三位法官不采纳何祖彬的律师的意见,不顾三位家属的强烈要求,不但没开庭,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判决。 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重庆市荣昌区何祖彬、朱勇、金雨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1129.html#17119233816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0686.html#1719235816
重庆市法轮功学员何祖彬、金雨、朱勇上诉
何祖彬等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向重庆第五中院递交申诉
遭非法判刑-重庆市何祖彬等上诉
重庆市荣昌区法轮功学员何祖彬、朱勇、金雨遭非法判刑,已上诉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6829.html#16102622442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6532.html#16101922924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1547.html#1671903326
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3470.html#1624231536
重庆荣昌区法院对金雨等三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改期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22445.html#16119233124
十三年來重慶善良民眾遭迫害紀實(二)
重庆市大法弟子近期被绑架迫害情况介绍
相关单位及个人:
重庆市荣昌区法院刑庭: 庭长黄常菊13883670148 副庭长王小辉023-46784723、15922615070 主审法官唐帅023-46782310 、17708335587 荣昌区政法委: 书记唐成军13609403088 610主任李强13368333777、 副主任刘兴涛15803029251 重庆第五中院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人民路13号 邮编:400012 重庆第五中级法院刑二庭 电话号码、区号023 庭长:(023)63905542王立新 副庭长:(023)63905540钟宇斐 (023)63905556周赟珏 一合:(023)63905326尹华 吴灿 (023)63905543唐龙飘 靳朝然 郭敏 二合:(023)63905535卢俊莲 蒋学武 (023)63905337余勇 伍平尧 于渝 三合:(023)63905160兰建恒 彭芳芳 张晓威 (023)63905326梁婷 内勤:(023)63905545刘国庆 田丹 (023)63928643传真
责任单位及恶人:
荣昌县看守所
荣昌县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
:
钟宇斐,
尹华,
粱婷
荣昌区公安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28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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