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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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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诚

简介:
张爱诚
(Zhang,Aicheng), 男 , 四十多岁 , 原黑龙江鹤岗市兴山区委办公室主任。

法轮功学员张爱诚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遭受三次非法拘留、两次非法劳教,被黑监狱(洗脑班)长期非法监禁,并被长期剥夺工作权利等等迫害,家人、单位和领导也受到株连迫害。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张爱诚向中国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指控江泽民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非法镇压法轮功信仰群体,涉嫌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取证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迫劳动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刑讯逼供等罪行。

下面是张爱诚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一)控告人信仰合法,修炼身心受益

我曾因严重的头痛、腿疼、失眠症等疾病,在长期求医无效的绝望中,自一九八四年开始坚持刻苦习练多种健身气功十几年(相继练了六、七种功法),病痛大大减轻(有时消失),睡眠很快有效改善,体质也明显增强,但都没有根治。

在他人的推荐下,一九九七年初我开始关注法轮功,每天到公园观看法轮功宣传展板。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日晚,我看完借来的《转法轮》如梦方醒:练功不重德,只练动作不修心性,病是不会好的,还不如做体操;为私为我,七情六欲和做坏事的念头不去,怎能入静?特别是从大法中明白了人类存在的真实目的和真正意义——返本归真。我庆幸自己终于找到了期盼已久的功法!

用当今社会道德标准衡量,我自认是个好人——虽然脾气倔强,有私心杂念,偶尔也与同事、家人打麻将;但正直本份,工作认真,事业心强,敢于负责。可是用“真善忍”宇宙真理衡量,我则差的太远太远……我第一次看完《转法轮》的当夜即决定改炼法轮功,到新华书店购买了法轮功书籍。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在工作、生活中时时不忘用“真善忍”真理衡量、归正自己的思想、言行,重德向善,努力放弃一切私心、贪欲和坏思想;工作恪尽职守,不贪占、不私用国家、集体一分钱、一张稿纸;生活简朴、充实。

炼功不到两个月,折磨我近三十年的脑血管神经性头疼、关节炎和持续了十几年的严重神经衰弱症、胃肠炎、头脑整日昏昏沉沉、健忘等身体所有疾病症状,全都踪影皆无、不治自愈,头脑清醒,思维清晰,记忆增强,内心纯净、祥和、宽广,精力充沛,走路一身轻。

(二)被控告人在镇压法轮功政治运动中的具体犯罪事实

被控告人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强烈妒忌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莫名恐惧,全然无视宪法和法律的约束,滥用职权,不惜动用国家一切资源(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的肆意诋毁和残酷迫害,致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信仰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了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

具体迫害情况如下:

1、一九九九年四月末~十二月期间我被跟踪、谈话、株连家人、勒令写保证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以后我得知,每天都有两个人(市公安局610办公室的警察和市国家安全局特工人员)跟踪我。我说:炼法轮功,修心向善,祛病健身,利国利民,受法律保护,他们闲着没事愿意跟就跟吧。同年八月的一天,他们来到区委办公室笑着对我说:“就是我们俩跟踪你,但没发现你有任何问题。实际上,你们除了炼功、上班外也没别的事。”他们的跟踪,给我父母、妻子等所有家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恐慌和伤害。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因法轮功信仰问题,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区长和区政协主席集体找我谈话。区委书记对我说:上级有要求,你不放弃法轮功将被“三开”(开除党籍、干部队伍、公职)。当时我解释道,信仰不涉及政治,二者风马牛不相及。我问心无愧地向四位领导直言:“我没做任何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的事情,如果要开就开吧。”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三日,哥哥因我信仰法轮功行政晋级受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由区委安排,我被迫在家中接受市报社记者采访,采访稿件刊登在《鹤岗日报》上,但其内容都不是我的原意。

2、二零零零年我依法上访遭绑架,被非法拘留、殴打、酷刑摧残、勒索,被撤职、免职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我依据《黑龙江省信访条例》和中共党章的有关规定,出于对国家、对民族前途考虑和对中央政府及国家领导人的信任,前往北京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向国家领导人反映“镇压法轮功违反中国宪法、刑法,要求停止迫害”问题。

因国务院信访办有截访人员严密把守、进不去,就来到天安门广场。我看到一武警在打法轮功学员,便上前友好地劝说制止,反被其一脚踹到腹部,抓住拖入警车,恰被专程前去抓捕我的当地南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徐玉柱)看见,命两名警察把我绑架到鹤岗驻京办事处,囚禁两日后与另一法轮功学员(狄会斌)一同劫持回当地,我被直接投入鹤岗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死刑犯的严管牢房(四号房)刑事拘留,一直到八月十五日被单位领导保释。

八月十一日上午,因我在市委副书记杨玉光参加的市公安局“转化”法轮功学员会议上没按“一看”要求发言,遭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春青当场辱骂;下午被年轻警察张某、副局长张春青的命令戴上刑具——“三环小捧子”(就是把两手腕与一脚腕铐在一起),并叫出一个刑事犯用电推子给我剃了光头(一次五十元)。

戴上“小捧子”后,只能蜷腿、弓腰坐着,站不起来、躺不直,吃饭、上厕所等都不能自理。铐在我手腕、脚腕上的三个开口的铁环是用八号铁线拧死的,被钳子掐断的铁线头如利刃尖刀,手腕稍微一倾斜便扎(划)破肌肤。

八月十五日,我被单位领导保释。出所前五分钟“一看”才给我卸掉刑具。“一看”向我家属索要了共计五百二十八元费用,不交费不放人。

因我进京上访,我被市委组织部撤销区委委员职务,取消处级后备干部资格;被区委免去区委办公室主任职务,调到区政府经贸局任科级科员。

3、二零零二年四月我在单位被绑架,遭非法拘留和劳教三年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为了揭露江泽民犯罪集团伪造“天安门自焚案”来欺骗天下世人、为镇压法轮功营造气氛的事实真相,鹤岗几名法轮功学员在地方电视台插播了央视焦点访谈播放过的天安门自焚案录像(慢放镜头),揭露所谓的“自焚”是江泽民团伙制造的。时任市委书记张兴福下令全城大搜捕。(这些情况都是我被抓到鹤岗第二看守所后听警察讲的。)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我正在单位(兴山区政府经贸局)工作时,被鹤岗市兴山公安分局一陈姓警察领一协警强行带到兴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信德军办公室,说有事。信德军问我:懂不懂无线电?我说:不懂。他接着问:我们以前虽不熟悉,但都是兴山人,人不亲土亲,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我拒绝回答。他笔录完命一王姓警察看押我,自己带人到我家非法搜查。听我妻子后来讲:信德军带一警察把我家(包括床下、衣柜后面)翻了个遍,翻得满屋乱七八糟,未搜到任何他需要的东西,空手而归。

下午二点多信德军回到办公室,让我在拘留证上签字,我不签。他找来兴山公安分局局长王志军。王志军对我恐吓道:你不签,看我怎么对待你!并对闻讯来看我的我妻子和弟弟吼道:你们都出去!

我被迫签字后,随即被信德军送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关进了十二号牢房(牢房内已关押了三十多名男性法轮功学员)。我的手机和身份证被信德军从我妻子手中要走扣压(一年后我去索要,手机取回,sim卡作废;我的身份证信德军说丢了)。

四月二十一日后一周内,鹤岗“二看”羁押了公安绑架的四、五百名当地男女法轮功学员。参与插播的几位法轮功学员很快都被非法判刑;未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被定劳教。

七月二日,我与另十三名男性法轮功学员一起被以“妨害社会秩序行为”罪投到鹤岗市劳教所三大队(迫害法轮功的专管大队)劳动教养。我被定非法劳教三年,被逼写“三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后于二零零三年九月出所。

遭殴打、逼迫放弃信仰:被搜身后紧接着我们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集中到狭小的备品室站好。五、六个偷盗惯犯普教在前,三个光膀子的管教在后,气势汹汹进来,逐一问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炼,一个外号叫高老五(高忠义)的普教上前用手掌对着我的喉咙处猛砍三掌。我的嗓子被砍的疼了多日,唾液中有血丝(高忠义后来对我们说:手砍脖子有内伤,但不留迫害痕迹。)

后来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施行强制“转化”期间,我被安排到一寝室坐在小凳上、面向墙壁,吴波、高老五等几个普教轮番围攻,逼写“三书”。

遭虐待、辱骂:七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集中在一大一小两个教室内,挤得满满的。不经管教(或牢头普教)同意,不许随意走动,不许互相说话。劳教所专门抽调六、七个普教(偷盗惯犯)来协助司法警察管理法轮功学员。

一天午饭后,我们三名法轮功学员听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高忠兴)讲述家里因他被劳教所面临的种种生活上的困难,被牢头、普教吴波报告给了当日值班的队长。吴波回来对几个普教说:“金队长说了——狠狠揍!”。我们四名法轮功学员立即被普教分到两个寝室、面向墙壁站着,三人遭普教殴打。我被姓严的普教一脚狠狠的踹在后腰上。

被强迫无偿劳役、写作业:所有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迫挑小豆、捡冰棍杆、扛袋装卸车,无偿劳役;并时常因达不到任务、质量要求遭管教、普教辱骂。法轮功学员因拒写或如实写作业,多次遭到小王管教和教育科王科长的谩骂。

4、街道、公安利用户籍管理对我一家实施的迫害——不予落户

此次劳教,我受到从正科级降为科员的行政降级处分。

二零零三年十月份一天上午,鹤岗市南山区铁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姚新和一个科员来到兴山区政府经贸局找我。姚新要求我马上把户口迁出南山区。我向他俩解释:我还没搬家,旧房还没卖,我也不准备卖,让我往哪迁户口?姚新说:你必须迁户口。

孩子升初中需要户口。二零零五年九月,现居住地飞鹤小区主任给我一家开具了落户介绍信,但次日早她就跑到我家中将介绍信追回,说领导不同意。我七十多岁的父亲每天八点钟到工农区政府找主管区长解决我家的落户问题,但其故意躲闪,我父亲连续去了一个月未见其面。

二零零九年孩子升高中需要户口。我找到小区、工农区610办公室、工农区政法委、市610办公室、辖区文化路派出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解决我一家的落户问题。反反复复连续找了一个多月。最后,飞鹤小区在给派出所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上特别注明“只给张爱诚妻子和孩子两人落户,对张爱诚本人不予落户。”

作为中国合法公民,历经五年,家人才被允许落户。而我的户口是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份我被迫写了保证书后,小区和文化路派出所才给办理落户手续。

5、二零零五年九月我参加集体学法被绑架,遭非法拘留和劳教三年迫害,单位被罚,领导行政晋级受阻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上午,我到向阳区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中参加集体学法时被向阳公安分局绑架,当日下午被劫持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拘留;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劳教三年,送到鹤岗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转投到黑龙江绥化劳教所迫害。期间被逼写“三书”,坐小凳体罚,遭警察、普教辱骂,做服装、挑牙签无偿做奴工。二零零六年末被医院检查出肾脏疾病,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保外就医。

6、劳教期满单位拒绝我上班;五年后我被市、区610办公室欺骗、绑架到洗脑班(对外称“法制学习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百一十四天

二零零八年九月六日,我被非法劳教三年期满。我找到单位政法委书记要求上班工作。单位610办公室主任(黄宝辉)通知我,在保证书上(污蔑法轮功的内容)签字后即可上班。我拒绝签字。单位也一直拒绝我上班工作。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时任单位610办公室头目(黄宝辉)带领鹤岗市公安局的两名警察(队长)突然闯入我家中,欲绑架我到鹤岗市610洗脑班迫害,因我不在家绑架未遂。迫于压力,我妻子与黄宝辉商量,能否等我孩子二零一二年高考完后再去?黄宝辉答应说行。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二零一二年高考前二十天),兴山区政府社保局局长通知我到区社保局(区政府办公楼内)“复查人事信息”,我信以为真。下午二点多钟,我来到社保局长办公室刚坐下不一会儿,刘红军(现任兴山区610办公室头目)、沟南派出所所长和一警察即出现在门外。在人民政府机关,在同事们的众目睽睽之下,刘红军和一警察强行把我拖到楼下、塞入警车,沟南派出所所长开车,与区政法委副书记(黄宝辉)四人同车把我绑架、劫持到鹤岗市洗脑班(位于鹤岗市自来水公司对面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楼),艾洪武、张子龙(洗脑班正、副头目(所谓“校长”)已在楼下等候。

我被囚禁在十余平米的囚室内,室门紧闭。囚室内放了三张床、一个电视和一张桌子。包夹(洗脑班叫陪教)叫王龙江,男,五十五岁左右,是雇来的临时工,月工资一千四百多元;具体工作是陪吃、陪睡、陪入厕,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监视、记录着男性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包括情绪变化,白天负责给法轮功学员放污蔑法轮功的录像、检查所写的“认罪材料”。我被要求在室内不准离开桌子的范围;除上厕所外不准出门。

第二天晚上,艾洪武、张子龙一同找我谈话,要求我尽快“转化”,好回家陪孩子高考。我说:“法轮功教人重德向善,不是邪教,叫我往哪转?请你们拿出法律依据!”他们一听突然变脸、站了起来。张子龙对我高喊道:“转化也得转化,不转化也得转化。共产党对法轮功不讲法律!”艾洪武高喊道:“共产党对法轮功就是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我在家时每晚九点多钟负责接送女儿放学、外出补习功课。我突然遭绑架给我女儿造成了一定的思想压力。为了稳定孩子的情绪,我妻子请求洗脑班在高考期间放我回家陪女儿考试、帮助填报自愿。洗脑班答复:不写“三书”是不可能放人的。

我被迫写了“三书”,我哥哥和妻子写了保证书、交了五千元押金后,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我被放回家中陪女儿高考、帮助填报自愿共两周多时间。六月二十二日——七月十二日洗脑班对我实行“走读式”管理,即每天早八点准时到洗脑班,上午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下午写观后感,十六点三十分回家,但写不完或不按要求写不许回家。因我拒绝按要求答卷,七月十三日被艾洪武、张子龙取消“走读式”管理,继续实施封闭式强制转化(押金退回),直到九月五日结束我被辖区街道办事处书记和小区主任接回家中。

我整整被610办公室私设的黑监狱——洗脑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一百一十四天。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份单位给我办理了退休手续。

7、对我经济上的迫害

仅我被非法劳教后,单位每月只给我开四百四十多元基本生活费、达七年之久,且几次普调工资都将我排除其外,给我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我依法依规上访、在单位工作时、依法参加集体学法活动,却被以“妨害社会秩序行为”罪和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拘留、劳教,我不知我妨害了社会什么秩序?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

我和家人,及单位和领导所遭受的上述种种迫害、株连,完全是被控告人乱权、枉法所致。所以在此,我只控告首犯、元凶被控告人江泽民。对追随其参与迫害我的其它各级公职人员暂且不予法律追究,给他(她)们一次弃恶从善、赎回良知、悔罪自新、把握未来的机会!

被控告人为了达到其妄图根除法轮功的目的,对作为信仰群体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国家恐怖主义灭绝政策,已经构成了群体灭绝罪。中国已经加入联合国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据此,江泽民作为迫害元凶违反国际法,已构成危害人类罪、酷刑罪等公认的国际犯罪。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绑架了多名大法弟子并抢走了一些人的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现已知被绑架的有幸海燕,杜桂华,张焕春,张迎春,刘凤芹,张爱成,老秋,小彭,徐姐等人,目前已知辛海燕,张迎春,张焕春,刘凤芹,小彭已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洗脑/送洗脑班非法拘留非法劳教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调换工作、职务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迫害亲属监视/跟踪逼迫放弃信仰毒打/殴打其它酷刑勒索钱财威胁/恐吓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53611.html#221226204718
二零二二年十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50416.html#22103231357
鹤岗市洗脑班首恶艾洪武犯罪记录
自9月以来鹤岗市恶警已迫害致死两名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鹤岗市电话区号:0468       宅电     手机    办公室电话 姓名  职务 第一看守所: 3279283 13803681777 3400777 李迎晨 第一看守所所长* 3457288 13945769618 3406171 孔凡奇 第一看守所教导员* 3433737 13803680007 3406171 赵英环 第一看守所副所长* 13019026995 3406171 王庆龙 第一看守所副所长* 第二看守所: (3355666和 3349999) 13904683000 3400001 李树林 第二看守所所长* 3451033 13945761176 3400002 刘正科 第二看守所教导员* 3434969 13904683833 3400003 张福宏 (戒毒所)所长 3343467 13846812233 3400004 游杰 第二看守所副所长* 3351119 13946760537 3400007 任雪松 第二看守所副所长* 3427918 13946757617 3528617 孙鲁江 警校副校长 3224388 13904683388 3522009 姚文涛 警校校长助理 鹤岗市公安局: 宅电   手机    办电    姓名     职务 任秀斌 鹤岗市公安局:局长*(外地调来新上任的局长) 3353188 13904682688 3353909 张春青 鹤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3226789 13803680777 3333777 马宝太 市公安局副局长* 3222490 13904680065 3344591 姚文波 副局长* 3427918 13904682257 3340257 赵延峰 副局长* 3351178 13945760333 3352233 赵荣洲 副局长* 3457403 13904680900 3357799 尚庆和 政治部主任 3238998 13946783366 3340908 徐贵福 工会主席 13904682345 3349210 史衍芳 党委成员 3346388 13009977227 3354433 罗殿成 纪检委副书记 3344182 13946778567 姜会民 纪检案件室主任 3429938 13091505081 朱乃明 纪检党风教育室主任 3427031 13946705077 郎绍辉 纪检综合控申室副主任 3434969 13803682086 邓亚玲 纪检审计室主任 3456880 姜和 警务督察队主任 3226273 13945766166 张亚东 警务督察队副主任 3222231 13054380707 朱清树 政治部副主任 3234343 13904881100 马瑰瑛 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科科长 13009977117 张学发 组织科副科长 3239995 13946760897 高石洪 组织科副科长 3437876 13945766333 高枫 队伍建设指导科科长 3220626 13009977767 郭贵忠 团委副书记 3228305 13946760093 陈洪亮 3410333 13009970333 徐丽萍 教育科科长 3455228 13009977765 穆兰春 离退休干部科科长 3424506 13904680360 3340610 李贵春 办公室主任 3344193 13846800055 3344951 程贺 办公室副主任 3438789 13946720888 3347895 陈强 办公室副主任 3429223 13946760575 任建华 办公室副主任 3227666 13904880066 闫兴亮 研究室主任 3429686 13946760395 邓中俭 研究室副主任 13904882126 3344355 戴多华 直属分局副局长法制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及恶人:
鹤岗市公安局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红旗路;<br>总机;0468-3345377 0468-3340600<br>局长 任秀斌电话:3344591,3522015. <br>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春青,手机139-0468-2688,宅电3353188,办公室3353909.<br>副局长 马宝太,3226789(宅电),13803680777(手机),3333777(办); (是2005年9月7日鹤岗50多人开法会集体绑架事件中现场指挥者)<br>副局长 蔺忠富,手机13904680888,曾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br>副局长 姚文波,3222490(宅电),13904680065(手机),3344591(办);<br>副局长 赵延峰(女),3427918(宅电),13904682257(手机),3340257(办);<br>副局长 赵荣洲,3351178(宅电),13945760333(手机),3352233(办); : 张春青
鹤岗市第一看守所电话:0468-3346171<br>李迎晨 所长   办3400777、宅3279283、手机13803681777<br>孔凡奇 教导员 办3406171、宅3457288、手机13945769618<br>赵英环 副所长 办3406171、宅3433737、手机13803680007<br>王庆龙 副所长 办3406171、手机13019026995
鹤岗市劳教所地址:鹤岗市
绥化劳教所地址: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962号  邮政编码:152054<br>电话:0455-8355907<br>乘车路线:由火车站乘10路车在绥化劳教所下车,路费为一元人民币。
鹤岗市第二看守所鹤岗市电话区号:0468<br>第二看守所:(3355666和3349999)13904683000	3400001		李树林	第二看守所所长*	3451033	13945761176	3400002		刘正科	第二看守所教导员*	3434969	13904683833	3400003		张福宏	(戒毒所)所长	3343467	13846812233	3400004		游杰	第二看守所副所长*	3351119	13946760537	3400007		任雪松	第二看守所副所长*	3427918	13946757617	3528617		孙鲁江	警校副校长	3224388	13904683388	3522009		姚文涛	警校校长助理<p>所长;  0468-3400001<br>副所长;0468-3400006<br>副所长;0468-3400003<br>指导员;0468-3400004<br>传真室;0468-3400008<br>监号值班室;0468-3400009
鹤岗市610办公室鹤岗市610电话号码0468-3341017
兴山公安分局兴山公安分局;0468-3524110<br>兴山区岭南派出所;0468-3527201<br>所长杨峰;13394685000 0468-6691668<br>0468-3523232<br>河东派出所  参与人;袁军<br> : 信德军
鹤岗洗脑班鹤岗洗脑班的地址在鹤岗市自来水公司对面3楼,窗户带钢筋网的(一楼为农村信用社)。<br>鹤岗市洗脑班(位于鹤岗市自来水公司对面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楼) : 张子龙艾洪武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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