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清(李秀琴)
简介:
李秀清(李秀琴)(Li,Xiuqing(lixiuqin)),
女 ,
58岁 ,
河北廊坊市香河县城建新村法轮功学员,淑阳镇政府退休干部。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16名大法学员进京上访,被关押在三河看守所。6日早晨李秀清因盘腿打坐,被监控器发现,闯进几名恶警打嘴巴子、罚跪。同屋的郭春英等六名大法弟子还有三名犯人就一起炼功,又被监控器发现,原所长耿德生带几名恶警冲进屋,把她们从床上拽下来,不让穿鞋,拉到院里雪地上光脚站着,手被反铐,刘辉、马长城等恶警用电棍来回的电,其中包括五十九岁的大法学员李荣,直到电棍没电。电完后将她们关到两间没有炉子的空屋内,打开窗户,故意冻她们。这次学员带着的钱都被公安人员强行扣下、据为己有。学员被非法关押了四十五天,强迫家人交两千元保证金、三百元伙食费才被放回。 二零零三年春天,淑阳派出所所长刘国东带手下一个警察到李秀琴单位询问丈夫情况,随后将她丈夫约到单位,因丈夫的话不对他们的口味,就直接把她丈夫劫持到派出所。下午,还是这俩人到李秀琴家里非法搜查,除了在楼下小房翻到了一张真相传单,他们什么都没有翻到,可李秀琴丈夫却被非法拘留了一个月。家人托关系找人,可还是被公安局国保大队张子来勒索了六百元钱,看守所勒索了五百元钱,共计一千一百元人民币;一条上等的军用皮带被警察勒索;更可耻的是,一个精致的小钥匙链都被警察偷走。 丈夫被劫持的当晚,孩子哇哇大哭,李秀琴彻夜未眠。在那个时期,做好人,蒙羞辱,被关押,这种精神上的痛苦和压力,是难以想象的。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早晨6点多,大法弟子李秀清被公安局610王磊(音)等人骗开门后绑架抬走,送至廊坊洗脑班迫害,给其家人、孩子造成的痛苦和伤害无以言表。中秋节刚过,恶人以找其丈夫为名,把门骗开,绑架走时李秀清只穿着秋衣秋裤。 二十多天后,以廊坊610头子韩志光为首的一伙人不但强迫她写三书放弃修炼,还威胁她揭发同修。她趁恶人不备,逃离洗脑班。恶警追到她家,没找到人,便向她的丈夫勒索四千元现金,加上抓人时勒索的一千元,共勒索李秀清家现金五千元。恶人王海滨变本加厉,于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北京市通州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和管片民警数十人闯入大法弟子李秀清北京的家中,将正在做晚饭的李秀清强行绑架走,并于八月二日非法劳教她两年,关押在大兴县北京调遣处迫害。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为家属接见日,当李秀清的丈夫准备带着孩子去探视时,却接到一个电话,打电话的人称李秀清已被转走,但转到哪里、什么时间转走的却不告诉。 新年刚过,李秀清的农村老家的人也接到一个电话,当时耳背的老婆婆听不太清,赶快叫来家里的年轻人来听时,电话已断线,回打也打不通,来电显示为0471-3392683,此电话未登记,无法查找,只知区号是内蒙古呼和浩特或其附近的地区。 据悉,团河劳教所在前一段时间,将十多名非北京市户口的大法弟子秘密转移到内蒙古的几个劳教所,所以家人怀疑李秀清已被转移到内蒙古的某个劳教所。(李秀清虽然搬入北京居住,但户口仍在河北省三河市。) 李秀清至今下落不明。希望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发正念清除迫害李秀清的一切邪恶,希望内蒙古的大法弟子能提供信息,呼和浩特附近是否有劳教所?尽快提供信息告知明慧网。 河北廊坊地区三河市公安局长付立军(河北香河县人,其妻子王艳清在香河县卫生局工作)自二零零七年任职以来,迫害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非法劳教皇庄镇的李景荣、唐素华、城建新村的李秀清、城关镇的高淑英、辛宝东、魏淑霞、杨泽梅、教师宋建国、埝头中学教师王占清;劫持新集镇的刘永红、孟昭民、高继祥、三河市医院的郭春英、水电五局的李才晓、赵河沟的李红娇、丁海荣、城关镇的洪梅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到廊坊洗脑班。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三十分左右,李秀琴正在家里准备做饭,感觉有人开门锁,但却是偷偷的,声音不对。在李秀琴尚未反应过来时,门开了,瞬间向她窜上来四条黑汉,上来就给戴上手铐。四黑汉是特警,紧接着是国保大队副队长曹军英、教导员池海泉、协警小刘跟进,不出示任何证件,七人在她家肆无忌惮地随意乱翻。 随后,李秀琴被绑架到县特警支队,第二天即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在洗脑班,遭到犹大李月青的羞辱殴打,致使右臂肌肉严重拉伤,右肋疼痛不止。如前所述,实施精神控制、非法拘禁达一月之久。同时被劫持到洗脑班的有:李秀琴丈夫李连弟、张宪、孟宪红。她丈夫遭受了两个多月的精神控制、非法拘禁,解禁后再次被县国保大队劫持,于当晚公然向家人敲诈勒索三万元,如不交三万就直接劳教二年。交款证人:挠子庄老书记李连仲、现任书记李东生。 这次实施绑架是县610、县公安局共同预谋,并采用跟踪、监控等手段,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一次集体绑架,除上列四人外,还有王丽玲、王奎义、杜秀芹、关玉峰、张凤远、孔德平、王铮,共计十一人。这十一人被勒索了十五万元人民币,其中:张凤远、孔德平夫妇被勒索六万元;王丽玲家人因未交齐五万元,被劳教一年半。 李秀琴的孩子在上次的恐怖阴影尚未散尽之时,再次蒙上父母双双被绑架的恐怖情形,孩子刚上大学一个多月,只身一人回到家中,想求亲朋救出父母,然而,亲朋的无奈、冷漠、歧视,再加上历数父母的“罪状”,让孩子彻底失望。 为此律师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到香河开展工作,香河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不但不向张宪家属送达法律文书,还做贼心虚,拒不安排律师会见,野蛮剥夺张宪的申诉权,在律师和家属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张宪非法劳教,送往唐山开平劳教所。 之后律师多次与香河县、廊坊市的公安、检察院等单位交涉,依法进行沟通,希望停止对张宪的迫害,立即还张宪自由,但至今各单位未有回复,律师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向河北省检察院提起了控告,控告相关的迫害责任人,期望本案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责任人包括冉文杰(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军(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长)等。 律师在控告书中指出:我作为冉文杰、杨建军等涉嫌渎职犯罪一案之控告人,认为在本控告人受当事人张宪家属委托担任其代理律师期间,多次受到非法干预。有关方面肆意违法、践踏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致使当事人的辩护权、申诉权遭到无端剥夺。有关方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之行径已经造成并将继续造成冤假错案。其行径对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严重伤害,对社会产生了恶劣影响、构成极大危害、情节十分严重。 律师对下列人员提出举报控告: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冉文杰,职务: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杨建军,职务: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肖广平,职务: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石克森,职务: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党委常委看守所所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杨永利,职务: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曹军英,女,职务: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李××,职务:河北省香河县看守所警官警号:07821 律师在控告书中指出:本控告人介入张宪被非法拘禁一案后,先后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七月二十七日、八月十三日、八月十四日多次前往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廊坊市公安局向相关责任单位提交法律手续要求会见被羁押人张宪。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无论当事人是处于刑事程序中还是处于行政处罚程序中都有会见律师并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但遗憾的是,至今廊坊公安局及香河县公安局以领导的旨意、省里的意见推诿渎职,违法不向当事人家属送达法律文书、拒不安排律师会见,野蛮剥夺当事人的申诉权,并多次以非法理由剥夺当事人家属探视权,张宪被非法拘禁的后果直接导致其母亲心情忧郁病情恶化,在弥留之际希望见儿子最后一面的愿望最终落空。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通过见面、电话沟通等不同方式,本控告人已将法律诉求反复明确的传递给具体责任人,这其中包括廊坊市公安局冉文杰局长、香河县公安局杨建军局长、肖广平副局长、陈副局长、看守所石克森所长、国保杨队长、曹队长(女)、看守所李警官07821以及廊坊公安局控申处张处长等。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本控告人再次专门致函冉文杰局长,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紧急纠正违法行为,对张宪一案中发生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并查处,时至今日仍然杳无音信。至此,控告人已穷尽了与有关方面沟通交涉的所有努力,控告人真诚希望问题能够在廊坊市公安局框架内依法解决的愿望最终落空。 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下午五点三十分左右,在老鱼市路口,一辆巡警金杯车上载数名警察,其中三人下车,拦住李秀琴的去路进行非法搜查。 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上午约十点,李秀琴在香河城内批发市场被由杨永利、张国直接参与指挥的香河国保、派出所警察及特警绑架。随后,李秀琴家中法轮大法书籍、计算机、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抄抢,家里多个储蓄卡及大量现金被抢劫。抄家的同时,她丈夫也被绑架,经过多个小时的威胁恐吓之后,才被放回家。 李秀琴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李秀琴被逼迫做奴工,每天五点半起床,跟其他刑事犯一起制作供死人用的花圈。做插花,搓花瓣时满屋子灰尘,很呛人;迭元宝、金条,手上沾满黄色粉末,洗也洗不掉,刺激性味道非常浓烈。不干活的时候就坐板,上身笔直、一动不动的,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有的人臀部都坐烂了。 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被香河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一月初,李秀琴被构陷的案件已经移交到香河县检察院。二零一九年四月遭到非法庭审,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遭一审非法宣判。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廊坊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二审主管法官、廊坊中院刑二庭庭长李淑芬,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不听取、不采纳律师的正当意见,不开庭审理,一意黑箱作业,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偷偷宣布维持原判,并且未按法定程序将终审判决书送达家属和律师。 在经历整整一年五个月的看守所非法关押之后,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现被关押在石家庄市女子监狱遭受非人折磨,被强制干活,还不能吃饱饭,生活用品也缺乏。目前患上疝气的李秀琴,肚子肿胀得特别大,须要用手托着。亲友担心她有生命危险。 据悉,李秀琴的家人曾给她聘请了律师,律师受到来自官方的很大压力,被逼迫退出代理,不得不更换律师。 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将期满出狱回家,与亲人团聚,可望得到家人的体贴和照顾。然而,让她万万想不到的是她丈夫已经离世近两年,她回家后所面临的打击实在令人忧心。 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遭受四年冤狱迫害的,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李秀琴已经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电击;
电刑;
上手背铐;
交保证金;
非法罚款;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劳教;
非法审判;
非法批捕;
非法判刑;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香河县法院副院长丁福才的罪恶簿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河北李秀琴即将出冤狱-仍不知丈夫离世近两年
遭石家庄女监非人迫害-李秀琴狱中状况堪忧
河北香河县李秀琴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河北香河县李秀琴二审被维持冤判
河北香河县李秀琴一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84694.html#1943225615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84275.html#19323223244
河北香河县李秀琴面临非法庭审
河北香河县善良妇女李秀琴被非法关押40多天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73750p.html#18912225841
河北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李秀琴被非法抓捕
河北省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李秀芹被绑架
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
河北三河市国保大队长石连东犯罪事实
优秀警察被劳教 律师控告迫害者
廊坊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五)
九、十月份中共迫害法轮功案例综述
河北廊坊地区三河市公安局长付立军恶行
北京调遣处突然转走李秀清 拒告家属去向
河北三河市恶人榜
曝光河北三河市公安局看守所恶警恶行
河北省三河市李秀青自述被绑架经过
河北三河市不法人员绑架大法学员
河北三河市最近发生绑架事件
河北三河城建新村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李秀琴案廊坊中院法官姓名和电话
廊坊市中级法院 刑二庭法官李淑芬:13833608391
法官李静 电话未知
香河县公安局:
局长吴海斌13903163789宅电0316-2352988
副局长王建华电话:13903261219宅电0316-8320008
副局长肖广平电话:13703260538宅电0316-8330300
香河特警大队长李成国13932611918
香河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杨永利电13503266006(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
副大队长曹君英13582785584(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
指导员池海泉13831655099(香河县淑阳镇后小屯村人)
三河城建新村物业公司董事长:冯宝金 电话0316-3119333
三河城建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郑玉林 电话0316-3131012
宅电0316-3131983
北京城建二公司经理陈燕生、董事长崔树江 邮编:100039
三河市公安局主抓法轮功副局长、原610办公室主任刘富强
手机 13832625135
三河市公安局办公室0316-3212361
三河市公安局政委办公室:0316-3212261
三河市政法委书记刘宝来,宅电0316-3228188
三河市610办公室主任昝庆才(自上任以来长期在家修病假)
宅电0316-3113955
三河市610办公室副主任 王海滨 宅电0316-3210182
妻子 马庆荣手机13931660258
三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史舜立 宅电0316-3113166
三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杨安乐 宅电0316-3119626
三河泃阳镇政府党委书记潘进忠,原皇庄镇政法委书记,曾积极参与迫害,对大法弟子暴打、酷刑。手机:0316-13678265888。
三河市泃阳镇派出所办公室0316-3119157
三河市泃阳镇派出所所长赵军 宅电0316-3215916
三河市泃阳镇派出所副所长马志星(主抓)宅电0316-3156856
马志星母亲宅电:0316-3210656
三河市新集镇派出所所长张少东
新集政法委:皮万成 手机 13121837222
新集小王庄书记吴显明,坏事干尽,经常收到海外大法弟子电话、
真像资料,但仍不悔改。手机:13831607255 13102464878 13663165378
小王庄村主任:高邦国 手机 13603166781 宅电 0316-3552262
皇庄镇派出所:0316-3512311
皇庄一大队村主任王宝松 宅电0316-3513362
三河市公安局看守所:0316-3652991
河北省三河市北城街道居委会王磊电话:0316-3113982
二区居委会电话:0316-3210267/3231240(他们参与了陪教)
配电室电话:0316-3111414
维修队电话:0316-3130697
值班室电话:0316-3110281
相关人员及电话:
香河县法院: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17号
香河县法院院长刘君 13903163558
香河县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长:侯东祥 18533638326, 15103262976
香河法院办公室 张玮
香河县法院副院长:于向辉 15833168608 宅电2320929
香河县法院副院长:李宏伟 13803224231 宅电8582331
香河县法院刑庭庭长周晓明 13785593688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林晓文 13931684015、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刘春燕 13503266066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张晓莉 13603167106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 徐桂萍、
法院法官:丁惠梅、执行裁决庭副庭长白海澎、
香河县法院执行申诉审查庭副庭长 李宏斌
现任香河县法院政治处副主任李芳 13463160402
香河县法院安头屯法庭庭长祁振宇 13930679586,副庭长 李百军 13180356708
香河县法院民一庭长 韩利 13785610896 香河县法院民一庭 任玉庆
香河县法院民二庭长 徐天峰 香河县法院法警队政委谭振华
香河县法院调解庭:王松华 13582790587
香河县法院调解庭 王亚萍
王树营 13131699130 、李洪波 13933938009 、巨凤霞 13503169418
魏锋 13932619080
杨燕 13932668470
许广恒 13931677058
高福旺 13603266108
姜瑞丰 13831655056
单德全 13785660532
王爱民 13930671917
王建军 13931664482
高福奎 13102479194
庄洪海 13833603288
周树斌 13831688100
谭振华 13932619196
马翔宇 13703163866
李君 13703165319
杨春燕 15631603718
马祥森 13503266388
于海波 13831670852、王金生 13931661853
王伟珂 13831670308、吴金和 13731620596
卢爱军 13785476217、杨玉伟 13930682828
李计和 13932698849、宗海峰 13833634085
李东生 13503266023 武宝忠 13932679369 梁瑛 13833696672
赵勇 13903261252 邵立 13930670889 王海波 13603265202
孟建新 13903164964 吴凯 13292655968吴贺永 13103261098
邳万树 15932615326 张永鹏 13831671699 张健 13903261259
香河县检察院(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69号,办公室电话 8322554):
公诉科长 焦文祥 13180360800
公诉科:王颖 (一七年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案由她主办)
王志新手机 13831605375、王志佳 (朱小梅案是他俩主办)
香河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振华
副检察长丁福才办电 8321231 宅电 8321088 手机 13483607666
副检察长张金路 18632698826
副检察长曹宏艳 办电 8321545 宅电 8317987 手机 13785659088
党组副书记张建国 13931631986
政治处主任杜长文 13582664422
反贪局长李永祥 13832691626
反渎局长张连瑞 18632698870
办公室主任 绳立健 13931661866
检察院干部:黄艳华、李颖超
警察:刘晓娜;孙海东 13663164548;艾某某 13931608958
三河市看守所:
看守所所长钱继亮 13903166578;指导员符祥贺 13731636389
副所长陈超 13503162121、沈清华 18630401991
拘留所所长周久 15831698999
淑阳镇派出所:0316-8312832 所长杨月岭警号078437
副所长:赵建警察号078507、孙志国警号078508、张雅山警号078496
淑阳派出所警察:孙旭 警号078279、张亮 警号078317、吕柏达 警号 078314、
刘福顺 警号078433
安平派出所:
所长张会虎,男,警号078301,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指导员庄长春,男,警号078473,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所长:张仕达,男,警号078412,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王凤忠,男,警号078462,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科员:赵峥,男,警号078251,籍贯河北省廊坊市;
孙建凯,男,警号078620,籍贯河北省霸州市;
刘宋派出所:
所长肖海峰,男,警号078309,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指导员王洪仪,男,警号078518,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所长冯跃,男,警号078587,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警察李海滨,男,警号078261,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钱旺派出所:
所长王旭,男,警号078299,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所长:邳文曲,男,警号078494,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单玉昆,男,警号078466,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警察:
齐明浩,男,警号078323
张渊博,男,警号078257
新华街道派出所:
所长夏宏松,男,警号078444,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所长:王丰华,男,警号078497;
董大鹏,男,警号078521;
米辉,男,警号078530;
警察:
宋国忠,男,警号078243;
郭应和,男,警号078599;
王亚飞,男,警号078263,籍贯河北省邢台市;
新开街道派出所:
所长黄宝中,男,警号078435,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指导员:张雅林,男,警号078506,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所长:张雪春,男,警号078527;
李国生,男,警号078501;李根生,男,警号078464;
警察:石 伟,男,警号078591;
董浩楠,男,警号078264,籍贯河北省承德市;
刘贵龙,男,警号078429;
安头屯派出所:
指导员王修海,男,警号078482,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所长高立全,男,警号078495,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科员杨金庆,男,警号078246,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蒋辛屯派出所:
所长周山良,男,警号078294,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指导员逯振宇,男,警号078358;
副所长:刘国鹏,男,警号078434;
后松旺,男,警号078577;
警察赵志勇,男,警号078318;
开发区派出所:
所长王海东,男,警号078442,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指导员沈文海,男,警号078452,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所长:张雅东,男,警号078553;
聂玉君,男,警号078458;
警察王猛,男,警号078260 ;
渠口派出所:
所长赵彦春,男,警号078449 ,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指导员王瑞生,男,警号078227,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所长刘志军,男,警号078544,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警察:
高鹏,男,警号078335;
高冠星,男,警号078581;
王世民,男,警号078580;
王长宇,男,警号078612,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家具城派出所:
所长宋宝民,男,警号078230,籍贯天津市武清区
副所长:严清森,男,警号078571;车大朋,男,警号078479;杨仲全,男,警号078490;
警察张希志,男,警号 078468;
钳屯派出所:
所长勾宏亮,男,警号078478,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指导员张子全,男,警号078566,籍贯内蒙古赤峰市;王金冰,男,警号078578;
警察:王文学,男,警号078582,籍贯天津市宝坻区;李福强,男,警号078224;
五百户派出所:
所长王雪冰,078451,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所长冯文刚,男,警号078532,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警察:高振东,男,警号078369;曹旭,男,警号078315;王琦翔,男,警号078619,籍贯河北省霸州市;
市场派出所:
所长赵振涛,男,警号078291,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指导员陈洪祥,男,警号078272,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一城派出所:
所长李铁成,男,警号078539,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所长:闫利军,男,警号078282;尉卫东,男,警号078541,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警察马国田,男,警号078583,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网安大队:大队长郭勇,男,满族,警号078467,籍贯天津市蓟县
教导员石运发,男,警号078504,籍贯廊坊市香河县
副大队长:赵鹏,男,警号078563,籍贯唐山市丰润县;张亚飞 ,男,警号078498;
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子来,男,警号078276,籍贯河北省香河县;(原香河国保大队长)
教导员任自勇,男,警号078305,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大队长:
绳立国,男,警号078348;黄海涛,男,警号078347;陈卫东,男,警号078345;周志勇,男,警号078428;臧德军,男,警号078548;李继军,男,警号078344;刘建光,男,警号078346;王印,男,警号078341;高英健,男,警号078545;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办公室主任谭大琳,女,警号078511,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中队长:董志强,男,警号078558;张涛,男,警号078570;吴卫国,男,警号078557;张永清,男,警号078354;赵营,男,警号078500,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中队指导员:宗月明,男,警号078523;张玉生,男,警号078562;张 辉,男,警号078353;贾振国,男,警号078487;吴志国,男,警号078356,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执法站站长刘振全,男,警号078342,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车管所所长陈警辉,男,警号078537,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警察:任春燕,女,警号078534;王晓静,女,警号078489;宋晓静,女,警号078525;蒙秀云,女,警号078551 ;赵则明,男,警号078574;赵永生,男,警号078585;王国庆,男,警号078355;魏建军,男,警号078547;李子阳,男,警号078359 ;田建民,男,警号078349;丁岩,男,警号080850;王俊发,男,警号078337;庹万春,男,警号078559;李长生,男,警号078403;吴波,男,警号078549;何琦,男,警号078331 ;张爱民,男,警号078576;何体富,男,警号078425;董俊和,男,警号078276;白玉刚,男,警号078550;
治安大队:
大队长杜铁城男,警号078307,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教导员张军,男,警号078438,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大队长:刘品铮,男,警号078505;吴建新,男,警号078475;张弘,男,警号078529;孙志伟,男,警号078533;刘大鹏, 078528,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警察:刘元,男,警号078536;肖金东,男,回族,警号078524,籍贯河北省廊坊市;闻杭,男,警号078469,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经侦大队:大队长黄文超,男,警号078445,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教导员汪槊非,男,警号078520,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警察:刘 娟,女,警号078535;刘建龙,男,警号078569;董天齐,男,警号078598,籍贯天津市宝坻区
环安大队:大队长卢振明,男,警号078293,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指导员梁冬生,男,警号078503,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大队长李聪超,男,警号078597,籍贯唐山市丰润
巡特警大队:大队长李成圆,男,警号078441,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教导员李永会,男,警号078568,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大队长:樊长志,男,警号078244;任永波,男,警号078477;王志明,男,警号078512,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中队长:张树川,男,警号078249;张国利,男,警号078519;陈立成,男,警号078319;黄建生,男,警号078589;石森森,男,警号078250,籍贯河北省香河县
副中队长刘欢,男,满族,警号078594,籍贯河北省廊坊市
县政法委办公室电话 0316-8311518
香河县政法委书记郭建勇,手机 15030666321
香河县政法委副书记陈宝全 13930619588 宅电 0316-8335518秘书 电话:13833625856
香河县委书记李桂强 13803161529(现任)
香河县长王文强 13832669680
香河县主管法制副县长 陈刚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三河市公安局
:
耿德生,
付立军,
王磊
三河市610办
:
王海滨
廊坊市公安局
:
冉文杰
三河市公安局看守所
:
刘辉,
马长城
廊坊洗脑班
香河县公安局
:
杨建军,
肖广平
廊坊市香河县610办公室
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杨永利,
曹军英
三河市看守所
石家庄女子监狱(河北省女子监狱)
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党委常委看守所
:
石克森
廊坊市中级法院
香河县法院
香河县检察院
:
曹宏艳
香河县防范办
:
张国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8日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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