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宁津历史纪录:大法洪传民受益 恶党迫害人蒙冤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宁津县610 : 张如臻 宁津县公安局 : 郭峰
更新日期: 2005年10月15日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