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敏
简介:
黄志敏(Huang,Zhimin),
男 ,
五十多岁 ,
江西崇仁县大法弟子,房管局职工。黄志敏因担任辅导员,1999年7.20晚,崇仁公安局政保科(现叫国保大队)恶警一伙闯入他家中,强行抄家、毁书,并把他劫持往宾馆软禁。期间,恶警软硬兼施,恐吓、审问、谈话、吃喝、打牌等手段,强迫其写保证,扬言不放弃信仰就限制自由。为抗议政府对“法轮功”的诬蔑及对自身的无理伤害,1999年11月黄志敏进京上访,反映情况,11月底即被恶警劫持回崇仁看守所并非法关押,期间他的妻子彭丽花(法轮功学员)也被非法关押并被劳教迫害,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遭强制洗脑迫害。2000年9月黄志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豫章监狱期间,因坚定信仰,恶警扒掉他的衣服、鞋袜,只穿条内裤,人格遭侮辱、生活遭虐待;;教育科警察龚某、杨某,指使服刑犯人抚州乐安黄志敏、吉安肖人兵、南昌彭小华对他进行群殴;还遭到所谓的“军训”体罚;被悬空吊铐,遭受死去活来的、无法忍受的身心摧残。2002年,饱受牢狱之苦的黄志敏被释放回家。 2004年11月,黄志敏再次遭崇仁县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关押在看守所。国保警察搜集假材料欲对他进行进一步的构陷迫害,检察院收到构陷材料后,多次退回国保要求罗织更多的罪名和“证据”,意图对黄志敏加重迫害。就这样,黄志敏第二次被诬判三年刑期、关押在南昌监狱遭受迫害。 2016年7月11日,被逼漂泊在江苏打工的黄志敏又一次被捕,警察非法查抄了他租住的房子,抢走了大量的法轮功书籍及资料。同年7月12日,崇仁县的警察又非法查抄了黄志敏在崇仁县老家的房子。同年7月29日,黄志敏的妻子彭丽花(法轮功学员)在崇仁县被捕,被非法关押在抚州市看守所。 后来,彭丽花被释放回家,黄志敏则被第三次非法判刑关押在江苏苏州监狱遭受迫害。 十八年来,黄志敏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遭江泽民中共集团残酷迫害:房管局的工作被开除、被逼四处漂泊打工维持生活,多次遭非法抓捕、拘禁,三次遭非法冤判、牢狱酷刑折磨。长期的高压迫害使他头发脱落、面容憔悴,身形佝偻。他的妻子整天以泪洗面,儿子郁郁寡欢,美好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一片凄惨。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威胁/恐吓;
不给穿衣服;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迫害亲属;
骚扰;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曾遭两次判刑-江西崇仁县黄志敏又被冤判入狱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8062.html#161122231841
江西省豫章监狱恶警二零零二年间恶行
江西崇仁县黄志敏等大法弟子遭恶党非法判刑、劳教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电话:
崇仁610办主任 周经安 0794-6322112
陈立新(原610主任)0794-6321328(宅电)
公安局主管国保大队副局长 王春生 0794-6322007(总机)转
0794-6322842(宅电)
国保大队长 王高祥 0794-6322007(总机)转
国保大队副队长 王晓春 0794-6322007(总机)转
(0)13970433337
看守所所长 陈小荣 0794-6322497
0794-6323651(宅电)
法院院长办 0794-63225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苏州监狱
豫章监狱
江西省崇仁县政保科
南昌监狱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9日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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