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金芝
简介:
程金芝(Cheng,Jinzhi),
女 ,
54岁 ,
黑龙江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原是大庆市工商银行奔腾办事处会计师。程金芝在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曾重病缠身,患有头痛、类风湿。双腿患‘运动神经元’顽症,关节疼痛难忍,导致重度肌无力,经常痛的蜷缩在床上。家人们四处求医都无济于事。由于常年被病痛折磨,她一直脾气暴躁,活得生不如死。一九九七年,她学炼起法轮功,很快就出现了奇迹:折磨她多年的疾病都神奇的好了,而且她人也变得和善了。每天高高兴兴上班,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成了同事们眼里有口皆碑的好人。 然而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仅仅因为信仰法轮功,程金芝多次被当地公安人员绑架关押,并在大庆市看守所连续遭酷刑折磨:坐铁椅子一星期、眼睛被抹芥末油。被折磨休克后,警察再送去医院“抢救”。她被折磨得直不起腰,不能行走,只能躺着。 在被关押十个月后,家人被龙南公安分局警察勒索现金几万元,之后她被判刑四年,关进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她从监狱出来时被迫害的双腿瘫软,不能走路。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身体很快恢复正常,再次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清晨五点三十分左右,程金芝第三次遭到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公安分局警察野蛮入室绑架,直接被劫持到大庆市看守所提审室,连续被绑坐铁椅子长达4天4夜,眼睛被抹上芥末油,不让睡觉,不让吃饭,由好几个人看着,提审期间被折磨得休克后送医院抢救。 她被折磨得腰都直不起来,不能行走,只能躺着。被关押十个月后,家人被龙南公安分局警察敲诈现金数万元后,程金芝被非法判刑三年,她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出来时,双腿不能走路,已经瘫痪。通过学法炼功,身体恢复正常,再次见证法轮大法的神奇。 据可靠消息: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日左右,黑龙江省省厅的领导杨××与另外一女领导在大庆市看守所、大庆龙凤看守所亲自非法提审九月二十三日遭绑架的大法弟子。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冯海波、与让胡路区龙岗公安分局警察勾结,在让胡路区阳光嘉城A区,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程金芝、及去她家串门的李俊英,非法关进大庆市看守所。 半个多月后,程金芝因患子宫脱落,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龙岗公安分局办理“取保候审 ”,回家后准备休养好身体。回家后,她原以为能好好的休养身体,照顾将要生小孩坐月子的儿媳妇。然而仅仅在十天之后,龙岗分局警察再次将其劫回大庆市看守所。龙岗分局警察肆意罗织罪名、拼凑材料,把以前对程金芝、李俊英的牢狱迫害构陷成所谓的“前科”,上报检察院加重迫害。二零一五年三月初被让胡路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接到法院非法判决书,程金芝被冤判七年零六个月,李俊英被冤判七年。 鉴于让胡路法院审判长李彪、代理审判员李金霞、陪审员孟庆芝滥用职权,诬判善良的好人,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违反了《国际公约法》,程金芝、李俊英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向大庆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 二零一五年七月下旬,中级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驳回让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让区检察院不但不纠正其错误,反而肆意构陷,对程金芝、李俊英编造、滥加所谓的罪证数量,致使让区法院不但不放人,反而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再次对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审。 十一月十六日,当程金芝出现在法庭时,亲友们顿时惊呆了:仅仅在一年的时间里,昔日里神采奕奕的程金芝,因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而变得面容憔悴、头发花白,并且行走都有些蹒跚了。这令亲友们很痛心,于是有人鼓掌表示跟她打招呼,表达对她的关切。审判员施宏滨因旁听席有掌声而大声宣布休庭,并叫法警驱逐当事人亲友和一百多个旁听者。非法庭审就这样休庭了。 十一月三十日中午十二点半,让胡路区法院再次对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审。这次庭审虽然还在大法庭里,可是所有的旁听者都被撵出法庭。能容纳近百人的旁听席上,只留了两位当事人的七个家属和亲友。 刚一开庭,审判员施宏滨就接连讯问程金芝几个问题。程金芝未回答,一再追问施宏滨:我的律师呢?施说,你的律师没来。程金芝说:我请了两位律师,一个都没到场,因此我不接受庭审。施却说,你的律师没来,法庭已经通知他们了,是他们自己不来的。 由于程金芝已被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多了,但那里环境、条件都很差,加上自己长期心情压抑,使其身体状况很差。她曾多次向看守所警察申请去医院检查身体,却没有人理睬。致使其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在法庭上,程金芝面容憔悴、行走都蹒跚了。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程金芝予以否定。并当庭说:法轮功教我们做好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对别人有益,是为别人好,我没有罪! 李俊英在自我陈述中也说自己无罪,并讲述了学大法使自己身心受益的事。李俊英的辩护律师从法律角度的五个方面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最后,公诉人孙学才非法指控程金芝、李俊英有“前科”(以前曾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受过牢狱迫害),并说这次物证“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建议法院对她俩判七年。其实所谓的物证──讲真相资料,不管有多少,也属言论自由,向世人澄清真相,不是犯罪。 大约下午两点钟,非法庭审结束了。施宏滨让程金芝、李俊英的家属等候他们的合议结果。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程金芝、李俊英第四次非法庭审。三位律师出庭为当事人辩护。让胡路法院庭维持原判,对程金芝非法判刑七年半、李俊英非法判刑七年。 大法弟子程金芝、李俊英坚持再上诉到中级法院,大庆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下达判决书维持原判。 经办案律师证实:律师于六月二日接到判决通知--“维持原判”。现经当事法轮功学员本人证实:程金芝、李俊英于六月二十二日被送往哈女监迫害。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轮功学员程金芝,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被绑架,被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半,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初结束冤狱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绑架/劫持;
剥夺睡眠 ;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坐/锁在铁椅子上 ;
非法判刑;
非法审讯;
非法劳教;
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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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市看守所
大庆市公安局
:
冯海波
让胡路区法院
:
孟庆芝,
李金霞,
李彪,
施宏滨
哈尔滨市女子监狱
大庆市中级法院(大庆市中院)
大庆市第一看守所
龙南公安分局
让胡路区龙岗公安分局
让胡路区检察院
:
孙学才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6日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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