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宇
张国宇全家福照片
张国宇7岁的儿子玄玄亲笔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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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张国宇(Zhang,Guoyu),
男 ,
三十多岁 ,
大连市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张国宇、沈莲夫妻是中国网通集团大连分公司员工,二人皆修炼法轮大法。 大法弟子张国宇与尹立斌在姚家看守所曾因拒绝戴犯人的牌子,一同被送入严管,被四、五个犯人毒打,双手被铐在床上,头扣拳击帽,腿被打得不能动弹。因手铐铐得太紧,一个多月后他的手指还发麻。他还被强迫平躺在床上,无被无褥,只垫几块板,一天被逼躺二十三个小时进行体罚,不准洗漱、换衣、洗澡等等,只有大、小便、吃饭时可起来。酷刑造成他的手脚肿胀。这样的“严管”持续三周。 二零零一年,张国宇和沈莲依法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夫妻二人皆陷囹圄,几岁的儿子无人照料,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拆散。中国网通集团大连分公司给张国宇、沈莲以开除、留用察看两年的无理处分。 二零零四年九月,中国网通集团辽宁省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利用公司上市裁员之机,公司的相关领导将工作成绩优异的大法弟子张国宇、沈莲夫妻,因为信仰法轮大法,在岗位竞聘中将其排在最后两位,强迫解除其劳动合同,逼迫其离职。并扣发沈莲两年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他们夫妻被停止工作,停发薪水,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生活困难。 二零零五年八月,他们依法将网通大连分公司上诉至大连中级人民法院,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都未有定论。 大连甘井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副大队长董仕国二人,多次策划、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性案件。张国宇等至少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遭到宋玉龙、董仕国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张国宇到新单位上班才一周,就被大连市国保大队、中山分局海军广场派出所、甘井子分局椒金山派出所的警察金朝等闯入单位绑架,劫持到大连市姚家看守所五监区。 张国宇被绑架后不久,沈莲即去椒金山派出所和甘井子区国保要人,可是却受到百般刁难和跟踪恐吓,导致其心理承受到极限而崩溃,经常蹦跳和摔东西,时哭时笑。有一次儿子玄玄(七岁)被吓得躲在小屋不敢出来,当大人强行打开门的时候,见到玄玄蜷缩在床头的空当里,满脸泪水,却不敢哭出声音。 九月二十五日,沈莲争着跟家属去椒金山派出所和甘井子区国保要人,在交涉过程中,沈莲病情加重,当场发作,众多警察见证了其病情,可国保仍然以各种借口推脱,拒绝放人,任其病情继续恶化。现在玄玄不能正常上学,不能和妈妈生活在一起,被收留在亲戚家中。而这一切只因为他的爸爸妈妈是法轮功学员。制造这一悲剧的正是大连甘井子区国保的宋玉龙、董仕国等“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卫士”们。 张国宇的儿子玄玄思父心切,在一张白纸上写道“信仰真、善、忍没错,还我爸爸张国宇”。一个七岁的孩童,本应在父母的呵护下快乐的成长,然而小玄玄却要面对父亲被关、母亲精神恍惚的残酷事实。 大连教养院新收五大队的小号是教养院最邪恶恐怖严厉的地方,大法弟子刚被送来时如果炼功或者抗议,就会被直接关进小号。四肢被抻起来用手铐铐住,用脏东西塞嘴,用拳击帽扣在头上(尤其夏天这种酷刑是最难受的,闷热难当),然后就是电棍电、拳脚相加等方式进行折磨。十一月十四日,张国宇被送到大连教养院。曾因绝食被关进小号用这种方式折磨,被强行灌食,插管插在胃里不拔出来。 大法弟子从新收五大队出来直接就被关进八大队二中队的单间,即所谓的严管。单间由两个普教二十四小时看管,刚被送到的一般要在这里严管四十天以上,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点,被迫坐在马扎上,不准动不准瞌睡,与外界隔绝。张国宇被单关严管至今(二零零七年二月)。 张国宇遭非法劳教后,其家人提出申诉,要求撤销劳动教养决定,遭到邪党官员非法拒绝。 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张国宇委托家人向大连市西岗区法院提出要求撤销劳动教养决定的行政诉讼,家人依法院的要求准备好所有的相关手续,去西岗区法院立 案庭立案。在立案过程中,行政庭庭长李横指使立案庭办事员不受理张国宇正当的法律诉讼,且说可以提供不立案的说明书。 当家属问及为什么不受理时,回答是没有任何理由,就是不受理。当家属要求提供不立案的说明书时,又告知不能提供。当家属要求提供不受理诉讼请求的书面材料时,告知没有,是“上面”规定的,让家属去找“上面”。 劳动教养决定书上明文规定,不服此决定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家属按照劳动教养决定书上的规定,在正常的起诉期内向西岗区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完全正当合理。邪党有关人员却因为与法轮功有关,就明目张胆的违背法律程序,在侵犯张国宇人身权利的同时,还剥夺了张国宇一个合法公民诉讼的权利。 二零零七年五月以后,教养院八大队实行严格管理,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张国宇、于长顺和陈元增由于长时间被迫害和关押,身体不是很好。为了防止一旦出现情况就医需要用钱,恶警将家属给他们存的钱私自扣留下来,不允许一下子取出,只让一次取出少部份。 辽宁本溪市威宁劳教所先后非法关押过1000多名大法学员,并使用残酷手段迫害大法弟子,本溪劳教所用“抻床”酷刑折磨坚定的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已经被施过这种酷刑的大法弟子有:宋吉威(丹东)、张国宇(大连)、张志刚(铁岭)、高东(盘锦)、王仲明(本溪)等。
迫害类型:
体罚;
关小号;
铐在某处上;
非法审判;
非法关押;
摧残性灌食;
绑架/劫持;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严管;
毒打/殴打;
迫害亲属;
非法劳教;
单独关押;
抻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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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大连市(南关岭)姚家看守所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街270号 邮编:116031 大连市西岗区法院 行政庭:李横 82475117 大连市甘井子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副大队长董仕国,总机0411-86600743转5029或504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连教养院
:
刘守学,
彭达华
西岗区法院
:
李横
大连市公安局
甘井子分局
:
宋玉龙
大连市610办公室
姚家看守所
大连女子劳教所
:
李茂江,
王世伟,
韩卫
椒金山派出所
:
金朝
海军广场派出所
中国网通集团辽宁省公司大连分公司
泡崖派出所
:
董仕国
更新日期: 2009年10月21日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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