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29日中午11:30左右,市公安局一处的高崇宽、“610”的吴明军和张新才三人将锦州的两名男学员拘留了,对锦州的三名女学员王志君、王丽阁和刘函英每人罚款5000至7000元后放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年遭受的迫害 锦州市公安局“610”恶警李协江罪行累累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公安局 : 高崇宽 锦州市610办公室 : 吴明军, 张新才
更新日期: 2010年10月30日 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