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凡
简介:
王凡(Wang,Fa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胜利油田龙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她的丈夫杜建新当时正在青岛学习,被拉回公司,失去了考证机会,损失培训费9000多元;她和胡波进京寻求上访渠道,被原三大队书记刘宗森,原一大队书记×××利用和恐吓其父母讲起骗到胜利饭店(油田驻京办事处),并配合油田公安对她们三位大法学员不分昼夜进行攻心战,威逼他们写保证书,之后将胡波、杜建新在大队部监管几十天。 一九九九年九月初,为迎接所谓国庆五十周年,原公司党办主任张法庆、刘宗森于晚上将她从家中带到公司鸳鸯楼招待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国庆长假过后才放出。期间,关押的房间经三道门锁,只有吃饭和上厕所才能出门,事后又向她索要伙食费600多元。这段时间内其丈夫杜建新被带到船上,失去正常休班权。 一九九九年十月底,经单位领导同意,她和丈夫杜建新请假回家探视父母,当天半夜,刘宗森与×××大队长追至家中,未申明任何理由,将他俩带回单位,要求她晚上住在单位办公室,白天上班派人跟踪监视,非法监管一个多月。杜建新被撤销船员岗位,转到物业公司环卫队。并且在工作量相同的情况下,每月仅发300多元,相当于下岗职工的最低生活费。 二零零零年一月他们夫妻向公司党办交了一份声明,表示过去在高压威逼下所作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作废。当天二人再次被非法监管。在张法庆、李文水、刘宗森等人的指使下,她被非法关在原挖泥队,住在一个废弃的破板房内,雪花从房缝落到地面上许久不化,此时王凡已怀有身孕,但公司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虐待关押,王凡绝食抗议近四天,党委才将监住地点移到招待所一个没有暖气的屋子里,白天派人送到环卫队,晚上送到招待所,一直持续到二零零零年五月份。 二零零零年底,原物业公司党委书记李国林恐吓她们夫妻要将他们送至洗脑班,并要交5000元的“学习费”。两人被迫离家出走一个多月后返回公司。 二零零一年二月,李国林伙同龙口市610恶人将她丈夫杜建新强行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近20天,尔后又非法关押龙口市下丁家洗脑班2个月;并到王凡父母家中,向其父母表示不送王凡去洗脑班,将其连夜带回公司王凡家中。结果转天张法庆等人即派保卫科数人来到王凡家,踹断卧室门锁,一女警从王凡怀中抢走吓得哇哇大哭的孩子,两男警强行将王凡拖出家门,按在车上,将母子二人绑架到洗脑班,对还在哺乳期的妇婴进行非法关押。 邪恶之徒对王凡实行了昼夜轮番灌输,三天不许睡觉,使其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接受邪悟。几天后,李国林便要求将刚九个多月的孩子送到爷爷奶奶家,并派车让杜建新把孩子送走,给还在哺乳期的孩子强行断奶,使孩子整夜啼哭。王凡被关在洗脑班近3个月才放回。在公司党委的支持下,李国林还将胡波、徐世柏、站福芝、吕预胜、李桂珍先后送到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李国林再次找到杜建新要求去洗脑班表演文艺节目。因有以前被骗的教训,二人再次被迫离家出走,后来王凡在外地散发大法真像数据被邪恶非法判刑三年半。时至今日(2005-7-12),公司党委仍然不给王凡安排合理的工作和待遇。 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王凡被天津市河西区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在狱中王凡是被严重迫害的学员之一。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王凡出狱,回到广饶县稻庄镇马楼村公婆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稻庄镇派出所将王凡绑架到胜采洗脑班。王凡在洗脑班绝食反迫害,遭到胜利油田“六一零”恶人的毒打。迫害五个多月后,十二月二十五日王凡被海滨分局劫持至山东王村第二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劳教所恶警用长期罚站的酷刑多次折磨她,最长一次达十七个昼夜,致使王凡身体受到严重损伤。两脚至两腿全都浮肿,心脏严重受损,便秘、颈椎酸痛、脚趾麻木,全身各个部位极度疲劳。即使这样王凡仍被强迫做超负荷奴工,每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甚至通宵劳作。有目击者曾看到王凡戴着手铐,被几个恶警拖去灌食。非法劳教到期后,王凡又被劳教所恶警非法延期劳教三年。
迫害类型:
调换工作、职务;
监视/跟踪;
威胁/恐吓;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关押;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剥夺假;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洗脑/送洗脑班;
私闯民宅;
绑架/劫持;
剥夺睡眠;
迫害亲属;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毒打/殴打;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胜利油田海洋船舶公司年轻夫妇屡遭迫害
曝光淄博王村第二女子劳教所三大队恶行
山东胜利油田龙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饶县公安局
天津市河西区法院
山东胜利油田610
王村第二女子劳教所
胜利油田龙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
:
张法庆,
刘宗森,
李国林,
李文水
广饶县稻庄镇派出所
海滨分局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6日 0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