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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旭明

简介:
饶旭明
(Rao,Xuming), 男 , 37岁 , 湖北应城市大法弟子。原应城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西南政法大学毕业,他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处处与人为善,工作出色,曾被评为湖北 “十大杰出青年”。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因为饶旭明拒绝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到邪党恶警的残酷迫害。

1999年7月22日,饶旭明被免去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同时家被抄,当时抄家的由吴晓当(公安局政治处主任)等人执行。

1999年10月下旬,因上北京被应城市公安局关禁闭7天。从99年11月起至2000年3月,被扣去工资2772元,没有正式单据(仅一张上交财政罚款单据的复印件。)

2000年3月,因坚定修炼法轮功被市公安局作为“末位民警”,强迫送到市武警中队封闭训练一个月。

2000年12月,因8月份给朱镕基总理写了一封关于法轮功真实情况的信,被送到应城党校封闭学习一个半月,于2001年元月20日结束。结束后由“110”调到天鹅派出所。当时这封信返回应城后,只让饶旭明看了一眼,并没转交本人手中,上面有国务院总理办公室印章,并附从上到下的签字。(原件在市公安局政保科。)

2001年9月6日,因被怀疑散发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应城市公安局用“110”专用警车从天鹅派出所骗到市交警五中队,饶旭明从晚上6时开始绝食到9月11日晚6时(在这期间一直没有通知其家属),后被带到法医门诊强行灌食。在法医门诊呆了一天,即9月12日被强行送到云梦显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12日当天上午10点,由吴晓当带四个民警抄家,没有搜到与大法有关的任何书籍、传单、真相资料,只将他的警察制服、一切证件都没收了。从9月6日起,饶旭明被市公安局予以辞退。

二零零二年三月,应城610与公安局强行将大法弟子饶旭明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进行精神摧残一个月。

二零零五年七月,应城国安大队长聂么山带人将饶旭明绑架到应城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十八个月。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他们将饶旭明转到武汉市汤逊湖洗脑班。在那里关押三十八天。之后国安队和610又将饶旭明带回应城市第一看守所。由于饶旭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应城市公安局准备内部对他进行秘密判刑。

饶旭明的妻子陈颜霞得知这个计划后立即找律师准备起诉。公安局和610知道了,很快将陈颜霞调离单位进行软禁、监视,不准她与外界任何人联系。陈颜霞被非法软禁在应城市天鹅镇;饶旭明被非法关押在应城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应城市法院对大法弟子饶旭民非法开庭。当场大法弟子有二、三十人到场。最后法院草草收场,告知家属将在下一个星期后的下午再次开庭。然而邪恶惧慑于大法弟子的正念之场,在不通知家属、连律师也不敢通知的情况下,秘密将开庭时间提前到上午。以饶旭民在网上发送了《九评共产党》、《江泽民其人》,将他定罪。他在自我辩护中否认公诉人对他的指控、同时指出,这都是应城市公安局与执法人员合谋对他的栽赃与陷害。

应城市公安局局长殷实坚持要定饶旭民的罪,非要把饶旭明关进监狱去;法制科科长徐伟,几次将饶旭民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零七年元月,公安局突然通知晓旭明判刑三年,公安局内部私自秘密判刑,饶旭明以绝食抗议非法判刑。由于长期关押迫害精神和身体受到极大摧残,他已经奄奄一息。此时应城公安局不但不放人,还加剧迫害,现任应城公安局长陈显下令将饶旭明送往监狱,二零零七年元月十五日这天,几个恶警将奄奄一息的饶旭明抬上车,送往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

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到期后,饶旭明又被应城市公安局绑架到位于武汉市的汤逊湖洗脑班迫害。

迫害类型:
迫害亲属非法关押洗脑/送洗脑班关禁闭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绑架/劫持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抄家非法判刑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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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应城城北派出所前副所长饶旭明因坚修大法遭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应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长:汤竹青 712─3229088(家)<br>指导员:宋江 712─3238953(家) <br>
应城市公安局应城市公安局总机:0712-3222123、3222426、3222507、3222098、3223965<br>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陈显:男,办公0712-3236456(公安局办),3266608(政法委办);宅电0712-3225522,手机13907299416<br>王炎:办公0712-3262935;宅电0712-3246118;手机13807293505<br>吕山华:办公0712-3262999;宅电0712-3250556;手机13971940286<br>程俊杰:办公0712-3262998;宅电0712-3238188;手机13907293598<br>刑警大队:张志平:办公0712-3262957;宅电0712-3230900;手机13807293700<p>应城市公安局局长: 严 实<br>应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吕三华 程俊杰<br>应城市国安大队队长:聂么山 周涛<br>【应城国保大队】<br>应城区号;0712 邮编432400<br>大队长;陈恩宏,13707293939<br>主任;何健设,13297535760<br>黄斌,18995703316 : 陈显殷实徐伟
沙洋劳改农场范家台监狱湖北荆州沙洋范家台监狱电话:0724-8570016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范家台特5号3区  邮编:448200<br>四监区监区长:肖天波(警号:4244321),男,40多岁,手机13972881228。 <br>监狱咨询举报电话 724- 8570010<br>监狱长 冯卫国<br>朱传顺(音),范家台监狱头目,0724─8555024<br>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党委副书记 刘沐阳<br>监督电话:0724--8570006<br>四监区电话:0724-8570023、0724-8570071、0724-8570035<br>四监区监区长 肖天波 警号4244321<br>四监区队长:沈建军(音)警号4244350<br>四监区:熊祖勇、杨必胜<br>沙洋范家台监狱办电话:0724-8570001<br>沙洋范家台监狱信访办: 0724-8570002<br>沙洋范家台监狱管理局邮政办: 0724-8591089<br>范家台监狱恶人榜:<br>监狱长:周宏<br>迫害卖力的恶警:张峰、常进福、张平、沈建军、王雄杰<br>邪悟转化并助恶迫害的人:杜子国、黄自勇
应城市610办应城市610办公室:万友清<br>主任;胡西军 15327063720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法定代表人:周水庆<br>地址:武昌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联系电话:027-87234314<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br>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br>邮编:430064<br>电话:027─87924873<br>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br>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br>所长周某某<br>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br>一中队:<br>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br>何伟(队长)打人凶手<br>胡某某<br>二中队:<br>刘成(队长)<br>徐某某(女,副队长),<br>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br>江成方,<br>刘勇军,<br>周水庆,<br>张某某,<br>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br>毕慧琼,女,副队长<br>俞某, 科长<br>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原为政保科) : 聂么山
应城市法院
湖北省洗脑班湖北省“法教班”,又叫“法制教育中心”(即洗脑班)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大道保利心语附近,距武昌火车站10公里左右,在武昌火车站坐777路公交。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25日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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