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旭明
简介:
饶旭明(Rao,Xuming),
男 ,
37岁 ,
湖北应城市大法弟子。原应城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西南政法大学毕业,他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处处与人为善,工作出色,曾被评为湖北 “十大杰出青年”。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因为饶旭明拒绝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到邪党恶警的残酷迫害。1999年7月22日,饶旭明被免去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同时家被抄,当时抄家的由吴晓当(公安局政治处主任)等人执行。 1999年10月下旬,因上北京被应城市公安局关禁闭7天。从99年11月起至2000年3月,被扣去工资2772元,没有正式单据(仅一张上交财政罚款单据的复印件。) 2000年3月,因坚定修炼法轮功被市公安局作为“末位民警”,强迫送到市武警中队封闭训练一个月。 2000年12月,因8月份给朱镕基总理写了一封关于法轮功真实情况的信,被送到应城党校封闭学习一个半月,于2001年元月20日结束。结束后由“110”调到天鹅派出所。当时这封信返回应城后,只让饶旭明看了一眼,并没转交本人手中,上面有国务院总理办公室印章,并附从上到下的签字。(原件在市公安局政保科。) 2001年9月6日,因被怀疑散发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应城市公安局用“110”专用警车从天鹅派出所骗到市交警五中队,饶旭明从晚上6时开始绝食到9月11日晚6时(在这期间一直没有通知其家属),后被带到法医门诊强行灌食。在法医门诊呆了一天,即9月12日被强行送到云梦显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12日当天上午10点,由吴晓当带四个民警抄家,没有搜到与大法有关的任何书籍、传单、真相资料,只将他的警察制服、一切证件都没收了。从9月6日起,饶旭明被市公安局予以辞退。 二零零二年三月,应城610与公安局强行将大法弟子饶旭明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进行精神摧残一个月。 二零零五年七月,应城国安大队长聂么山带人将饶旭明绑架到应城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十八个月。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他们将饶旭明转到武汉市汤逊湖洗脑班。在那里关押三十八天。之后国安队和610又将饶旭明带回应城市第一看守所。由于饶旭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应城市公安局准备内部对他进行秘密判刑。 饶旭明的妻子陈颜霞得知这个计划后立即找律师准备起诉。公安局和610知道了,很快将陈颜霞调离单位进行软禁、监视,不准她与外界任何人联系。陈颜霞被非法软禁在应城市天鹅镇;饶旭明被非法关押在应城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应城市法院对大法弟子饶旭民非法开庭。当场大法弟子有二、三十人到场。最后法院草草收场,告知家属将在下一个星期后的下午再次开庭。然而邪恶惧慑于大法弟子的正念之场,在不通知家属、连律师也不敢通知的情况下,秘密将开庭时间提前到上午。以饶旭民在网上发送了《九评共产党》、《江泽民其人》,将他定罪。他在自我辩护中否认公诉人对他的指控、同时指出,这都是应城市公安局与执法人员合谋对他的栽赃与陷害。 应城市公安局局长殷实坚持要定饶旭民的罪,非要把饶旭明关进监狱去;法制科科长徐伟,几次将饶旭民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零七年元月,公安局突然通知晓旭明判刑三年,公安局内部私自秘密判刑,饶旭明以绝食抗议非法判刑。由于长期关押迫害精神和身体受到极大摧残,他已经奄奄一息。此时应城公安局不但不放人,还加剧迫害,现任应城公安局长陈显下令将饶旭明送往监狱,二零零七年元月十五日这天,几个恶警将奄奄一息的饶旭明抬上车,送往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 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到期后,饶旭明又被应城市公安局绑架到位于武汉市的汤逊湖洗脑班迫害。
迫害类型:
迫害亲属;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关禁闭;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绑架/劫持;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抄家;
非法判刑;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揭秘湖北省“法西斯集中营”
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迫害纪实(三)
湖北应城市十一位大法弟子目前被迫害情况
湖北应城王平、骆国柱、饶旭明、褚观元仍被非法关押
湖北省应城市法院非法开庭陷害饶旭民
原应城市公安局大法弟子饶旭明夫妇正在遭受迫害
湖北应城城北派出所前副所长饶旭明因坚修大法遭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应城市第一看守所
应城市公安局
:
陈显,
殷实,
徐伟
沙洋劳改农场范家台监狱
应城市610办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
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原为政保科)
:
聂么山
应城市法院
湖北省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25日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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