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芳
简介:
刘金芳(Liu,Jinfang),
女 ,
年龄未知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朱集镇杨庄行政村法轮功学员。河南省商水县公安局(项城国保恶徒们)恶警为逼刘金芳供出与谁来往,在莲花宾馆密设公堂,长时间用皮带抽打,结果大便拉在裤子里,皮开肉绽的身上到处是血是屎。如此毒打并没有使刘屈服。恶警又用牙签钉十指,十个指头被钉空,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数次昏死,都被冷水泼醒。如此酷刑就是刘国庆授意下干的。 2000年农历2月24日中午,派出所两名恶警将刘金芳骗至派出所非法拘留,声称不拿5000元钱就不放人。刘的丈夫体弱多病,拿着借到的700元钱去要人。恶警听说拿钱来了,都很高兴,但听说只拿了700元,便立即变了脸。恶警雷冲把刘的丈夫推到楼下,并恐吓说:“再不赶快把钱凑齐拿来,就将你妻子判刑、劳教。”第二天刘的丈夫东挪西借才凑够1000元,到派出所好说歹说才允许放人。刘金芳说开个收据吧,恶警杨建亮说:“政策变了,要开收据再交3000元。” 2001年元月30日,朱集乡派出所王万中欲将刘金芳骗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迫害,被刘金芳识破,机警走脱。为了不让恶人抓走,刘金芳只好丢下3岁的女儿被迫流离失所。刘出走后县局的恶警任伟、赵敏、陈家昌伙同王万中等10余人经常到刘的家中进行威胁,非法抄家。又到几百里外刘的亲戚家骚扰,致使刘的姐姐被当地的邪恶警察抓去非法关押9天,被勒索1000多元才被放出。 2001年10月15日,大法弟子张双利、孙高原、张继涛、王大鹏、韦素英、刘金芳在资料点做工作时被恶警绑架。 2003年4月17日,河南项城市法院将他们非法判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看守所教导员刘洪庆威胁说:“到期了,如继续炼,××党要从肉体上消灭你们。” 2003年11月7日前后,河南项城市拘留所狱警骆秀荣和国保大队几个男恶警在莲花宾馆私设公堂,对大法女学员刘金芳酷刑逼供。为逼刘金芳供出与谁来往,他们用皮带裹上铁丝长时间轮番抽打刘金芳,把刘金芳整个上身打得稀巴烂,皮带都打断了,还不停手。刘金芳哀求解手后再打,遭到拒绝,结果大便拉在裤子里,皮开肉绽的身上到处是血是屎。如此毒打并没有使刘屈服,恶警又用牙签钉十指,刘金芳十个指头被钉上,昏死数次,都被用冷水泼醒再打。 孙高原、张继涛、王大鹏、韦素英、刘金芳、张双利六名大法弟子,都曾因修大法受益,深知大法的殊胜美好,要尽一个弟子的责任,为大法洗千古奇冤。几个人在一起印发真相资料,被恶警特务绑架,每人被判刑十五年。直到今天(2007年8月7日),六名大法弟子还在新乡监狱遭受着漫长刑期的熬煎。 恶党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本来就毫无法律依据,强加在大法弟子头上的所谓罪名,一概都是“莫须有”的。恶人对六名大法弟子的判决就根本没有讲过什么法律,随心所欲。判多少年,是由“六一零”内定、经项城市委书记王晓然同意的。对善良无辜的大法弟子判如此重刑,周口市委统战部部长王克非起重要作用。法院的所谓开庭审判,纯属装腔作势,走走过场而已。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十指插钢针或牙签;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烧烫;
不准上厕所;
勒索钱财;
迫害亲属;
骚扰;
威胁/恐吓;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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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政保股恶警总指挥:周庆武、马哲峰 打手:姜维俭、魏建华、张XX、刘XX、靳XX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淮阳县朱集乡派出所
:
王万中
项城市委
:
王晓然
项城市公安局
:
刘国庆
淮阳县公安局
:
陈家昌
淮阳县朱集派出所
:
雷冲
新乡女子监狱
项城市看守所
:
刘洪庆,
骆秀荣
周口市国安大队
:
赵敏
淮阳县610
:
任伟
项城市法院
周口市委
:
王克非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22日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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