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有香
简介:
侯有香(Hou,Youxiang),
女 ,
41岁 ,
金昌市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一月上旬侯有香上北京护法,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大年三十日被非法关押在当地戒毒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侯有香散发真相资料时被金昌市国安特务发现,在当日夜十二点后从家中被绑架。当时抄家时被抄大法书。在国安局地下室被非法审讯三十六个小时,期间双手一直铐着手铐。参与迫害者有徐斌、胡晶晶(音)等人。后被非法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才放回家。中途曾被公安分局孟家贤以“取保候审”为借口,骗去她的家人两千元(后力争要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来两名警察从家中把侯有香骗到滨河路派出所后非法送入金昌看守所迫害,绝食三天后又把侯有香和几名同修转到戒毒所强行灌食迫害。参与者:所长刘兴国,狱警蔡建军等人。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侯有香被非法劳教两年,当时是公安分局孟家贤、李新华等人把侯有香非法押送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在第一劳教所七大队一中队(严管队)被迫害期间,她被强迫超负荷奴役生产,整天被随意打骂,九天九夜不让睡觉,恶警谷艳玲指使犯人猛打她的头部、用针扎、皮鞋碾手、全身脚踢拳打、吊背铐、强迫看“天安门自焚”栽赃案电视片。每周强迫写“思想汇报”,恶警谷艳玲强迫侯有香们写上“坚决与法轮功彻底决裂”等等恶毒言辞,每月要考核,大队长戴文琴、戴文琴的哥、靳雪芬等整个“教育”科系统都参与了这种恶行。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日侯有香被释放回家。回来后,宝林里派出所干警谢小峰、陶永前和居委会的一些人几次到上门骚扰,迫使她签字,遭到她拒绝后又到她丈夫单位恐吓,骗她丈夫签字。碰到所谓的特殊时段谢、陶都要来骚扰。 二零零二农历八月二十一日,宝林里派出所干警谢小峰、陶永前和宝林里派出所的所长又绑架侯有香到当地戒毒所再次迫害。十月下旬才放回家。此次是金川区公安分局的李新华主谋的。 二零一六年五月,甘肃省金昌市大法弟子侯有香多次遭金川区桂林路派出所上门骚扰。 二零一七年六月底宝林里社区的人员带着派出所的警察一行闯到法轮功学员候有香家骚扰,他们没有穿警服,没出示证件。理由是要查对信息,而切态度很不好,被候有香拒绝门外。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诱骗/利诱;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审讯;
手铐/脚镣;
勒索钱财;
摧残性灌食;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逼迫放弃信仰;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吊背铐;
强迫观看迫害过程;
骚扰;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轮功学员遭骚扰近况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28257.html#1651122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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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昌市被劳教弟子名单(部份)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
载文琴,
靳雪芬,
戴某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
:
徐斌,
胡晶晶
金川区公安分局
:
李新华,
孟家贤
宁远派出所
:
刘兴国
滨河路派出所
:
赵多鹏,
马永国
金昌市戒烟所
:
蔡建军
宝林里派出所
:
陶永前,
谢小峰
金川区桂林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3日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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