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贵云(桂云)
简介:
宋贵云(桂云)(Song,Guiyun(guiyun)),
女 ,
六十多岁 ,
辽宁省阜新市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宋桂云到北京反映自己学功所受益处的事实,被非法送进沈阳马三家教养院,五次被无理拘留。在非法劳教期间,受尽酷刑折磨。宋桂云在女一所被罚蹲时,每天二十四小时一个姿势,不让动,长达一个月之久,最终造成了骨质增生,走路一蹶一拐的,有时疼痛难忍。即使这样,恶警们也不放过她,虽然她已六十多岁,同样要下楼做操,如不从便,就由叛徒强行拖走。 回家后,东所警察高飞经常到她家骚扰,并指使人非法监视她。一到所谓的“敏感日”,阜新县公安局政经保科王守江等人就到她家骚扰,干扰全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零零四年四月又被绑架非法关入阜新县看守所。 连续三次被恶警绑架,在大北监狱非法关押三年,近七年的狱中生活,外加迫害,使她腰部严重受伤,走路时,本来挺正常的走着,突然间,腿不好使,就栽跟头,大腿一直到脚疼痛麻木,时常半夜疼醒,翻来覆去,有时疼得半夜在被窝里跪着。两只手裂了很多小口子,经常疼痛难忍。上下楼梯时,不准把楼梯扶手,空手上下,对她这样的身体太难了,就得有人搀扶,就是这样的身体,教养院也强迫她劳动。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毒打、电击、关小号、强行灌食和注射药物,强迫罚蹲、罚 “燕儿飞”,强制洗脑。剥夺睡觉权利,电击,铐吊受害人,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断,两腿变残。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田莉、李晓艳、潘琦、韩艳文、李黎明、宋彩红、李冬青、阜新宋桂云。迫害法轮功学员董晓艳、方彩霞、魏洪波、王霞、邢飞、吴艳秋、李波、何辉、扬凤英、周海艳、张静、刘丽娟。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向当地民众讲真相,被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七个月。在送往监狱时,因肢体活动受限、无法站立等各种严重身体症状,监狱拒收。但新地看守所仍不放弃送监的企图,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仍不放人。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晚上,宋桂云女士前往阜蒙县扎兰讲真相,被警察包永光、史庆伟绑架到派出所,被非法关押在阜新新地看守所,现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家人事先根本不知何时从阜新市新地看守所送走的,去监狱探望后得知,宋桂云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狱中遭强行转化迫害,不让睡觉,不让穿鞋,经常被打嘴巴子。。 宋桂云结束四年冤狱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骚扰;
非法劳教;
长时间吊拷 ;
摧残性灌食 ;
电刑 ;
罚蹲;
剥夺睡眠 ;
关小号;
毒打/殴打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1)-393334.html#1991422231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6004.html#17422232026
遭十一年冤狱-辽宁宋桂云又被非法判四年半
11年冤狱迫害-辽宁宋桂云再遭绑架
辽宁阜新市老妇杨桂媛被恶警迫害
身心遭严重摧残 宋桂云再次被劫持到监狱
辽宁省阜新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宋桂云再次被非法判刑 儿子呼吁营救
七旬老人频遭迫害 近日再被判刑三年多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年遭受的迫害
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发生在身边的故事
马三家劳教所残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三年多来我在马三家集中营遭受的摧残(下)
相关单位及个人:
阜蒙县扎兰派出所办公电话:0418--8335110 所长:王若飞
警察包永光、史庆伟
辽宁省阜新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
辽宁省阜新市“六一零”栾利民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思伟
辽宁省阜新市新地看守所所长李俭学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沈阳大北监狱(沈阳监狱城二监狱)
阜新市公安局
:
王守江
阜新市看守所
:
孙丽然,
李俭学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1日 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