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如平(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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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律师、大法弟子刘如平被非法劳教的决定书
济南律师、济南大法弟子刘如平的“释放证明书”,
法轮功学员刘如平<br>
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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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如平(汝平)(Liu,Ruping(ruping)),
男 ,
65岁 ,
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妻子张承兰,济南市长清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程师。一九八二年七月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农经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曾经在济南市长清区计划委员会工作;一九九三年十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授予律师资格,二零零一年后在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工作;二零零三年在舜天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曾是济南市长清党校的法律研究室主任兼律师。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刘如平粘贴法轮大法学会公告,被绑架到济南刘长山洗脑班。刘如平被绑架后,首先被关押在长清区看守所七天,不法人员非法查抄了他的家,并没收大法资料、电脑设备,并搜查他在党校的办公室。随后,被劫持在刘长山的所谓“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强制洗脑,强迫他看诬蔑大法的材料,强迫他背叛正义和良知。 长清区公安分局不法人员勒索他家人二千元“办班费”,并逼迫他原单位长清区党校派人陪同洗脑。据悉,十一月十二日左右,长清区公安分局一帮恶警威胁他一周内不转化就送劳教。他八十四岁的父亲不堪打击,悲愤交加,于十一月十五日,突发脑溢血去世。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不法人员命“舜天律师事务所”以工作的名义将刘如平骗到单位。 刘如平十二月二十六日在劳教所内书写“行政起诉状”转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未答覆。 王村劳教所在半山坡上,冬天非常寒冷,特别是走廊更是寒气透骨,刘如平冻得全身发抖,臀部更是疼痛难忍。就是过年期间,恶警也一样强迫他这样坐着,大年三十到初一从来没有间断过。时间久了,刘如平的臀部多处坐破,血肉都粘在裤子上。恶警还不让他洗澡、洗衣服。 恶警孙丰俊曾多次用手背猛敲刘如平的头,同时挖苦讽刺无所不至,后来又进入了严管班,这个班有多名凶神恶煞的刑事犯协助恶警迫害大法弟子。八大队恶警罗光荣规定,大法弟子每天4点半起床,中午不休息,直到晚上十二点钟才允许睡觉。一天只给两杯水,还非常苛刻的限制上厕所时间,不到上厕所时间只能憋着,使他们身体受到了严重伤害。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二日,杨在新受刘如平家人委托担任辩护律师,劳教所、济南市法院一律不受理、不答覆、不立案。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恶警罗光荣对大法学员刘峰、刘如平强行扒光衣服非法搜身,强行非法扣留了二人的手表和钢笔。 二零零六年四月底,刘如平被调到七大队,被七大队非法关押的刘金义被调到了八大队,进行交换迫害。七大队的教导员恶警李公明为逼迫刘如平放弃信仰,曾三天三夜不让他睡觉,同时使用了流氓欺骗手段。 刘如平两次拒绝恶警非法搜身,不承认自己是“劳教学员”,也拒绝各种签字。恶警李公明多次打骂刘如平,刘如平被打得耳鸣,伤痕久久不能消退。犹大范林成也多次打过刘如平,有一个刑事犯一脚就把刘如平的脚趾甲踢掉了。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管理科副科长,七大队恶警靖绪盛,恶警李公明、王新江等将刘如平反手铐在椅子上,让他坐在地上,两个恶警踩住他的腿,另两个恶警按住两臂,还有按头的,用两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刘如平的大腿内侧,外侧,他高喊发正念口诀,恶警慌忙电他的嘴,嘴电肿了,充血严重,为防止刘如平休克,狱警刘忠豪拿着水杯在一旁随时给他强硬灌水,大队长靖绪盛作着记录。。在电警棍迫害之前,恶犯打手王云鹏、马保进踢下了刘如平的大拇趾甲。 八队恶警郑万新对大法弟子的强制劳动和各种迫害日益加重,经常加班加点,星期天也很少休息。特别是对严管的大法弟子,经常叫他们在晚上或节假日加班,睡眠时间很少,时常晚上劳动到十一点或十二点。 因为刘如平不配合洗脑转化,被王村劳教所恶警郑万新非法加期两个月,非法劳教期限延长至二零零七年五月六日。在没有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劳教期限又延长至五月二十五日 。 八大队恶警郑万新为封锁一切消息,扣押了刘如平零七年的所有信件,直到五月二十八日刘如平离开劳教所时才给了他一部份信件。 二零零八年八月,刘如平和妻子张承兰被长清六一零和长清公安分局的恶警绑架,妻子被劳教迫害。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济南市委党校一王姓恶人作为说客,与孝里派出所恶警教导员石卫东等又一次要挟刘如平,被刘如平严词拒绝。第二天,长清孝里派出所恶警又把刘如平绑架到济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入所签字被刘如平拒绝后,一恶警狂暴地掰开刘如平的手指摁了一个手印。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济南市长清区委“六一零”头子孟谦及副头子张明礼、邢怀春等一行四人来到刘如平工作单位,要挟工作单位领导于第二天以叫刘如平上班的名义软禁限制他。中共邪党人员们可笑的所谓理由竟然是:防止他十七日去历城区法院要求旁听对张玉英的非法庭审。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济南市长清区委“六一零”头子孟谦及副头子邢怀春带着四、五名公安模仿黑社会流氓,不出示证件、不报姓名、穿便衣、坐非警车,劫持刘如平到工作单位软禁,限制他人身自由7小时。软禁的“理由”同样荒唐可笑:二十一日这一天胡锦涛来济南,防止他去欢迎胡锦涛。参与迫害的有新城派出所的恶警董爱民。 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党校校长刘太义欺骗刘如平到学校去一趟。在去学校的途中被孝里派出所恶警绑架至济南市610办公室。随后被非法抄家,强行抄走家中电脑、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等大量私人财物。在610办公室的七天时间里,恶徒对刘如平强行洗脑。 即便是在这样残酷的迫害下,刘如平依然是无怨无恨,时时体现一名大法修炼者的慈悲高尚的境界。他逢人就讲共产党是什么,法轮功是什么。让人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因此很多人都明白了真相。 二零零九年七月六日上午,刘如平的姐姐、儿子去济南市长清区邪党委“六一零”办公室要人。“六一零”头目孟谦不在,有其它四个“六一零”人员在办公室内,并称孟谦去开会了。刘如平的姐姐首先提出要给刘如平送衣服,其中一人回答说已经给他送去了,刘如平的儿子紧接着追问是谁、什么时候送过去的、怎么进的家拿的衣服,那人便不再吱声。刘如平的儿子质问抓人的过程哪些是合法的,问得“六一零”人员哑口无言。整个上午,孟谦都没有出现。在办公室的桌子上放有六七本污蔑大法的书籍,这些书籍没有出版社、书号、定价等正式出版书籍应该具备的内容,估计为内部使用,用于内部洗脑和对大法弟子的洗脑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六日下午,刘如平家属来到位于济南市刘长山的洗脑班。因为传室的人在睡觉,刘如平的家属便进到楼里见到某主任,家属要求要见人,该主任说人不能见,人是长清公安局送来的,公安局同意才能见,东西可以转交。该主任蛮横无理,推说手续在公安局那里,叫家属找公安局,说着就把刘如平的家属推到了外边。 七月八日,将刘如平非法关押到长清第三看守所。恶警每顿饭只给他一个小馒头(甚至经常是半个馒头),一碗白开水。看守所为了创收,每天强迫在押人员做奴工,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八点,强迫用烧纸折迭给死人祭祀用的“元宝”,规定每天要至少折迭两千四百个,做不完,不让睡觉,不给饭吃。刘如平说,大法弟子没有罪,抵制迫害不干活。就是这样,每天还要交10元的伙食费。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济南长清区法院于诬判刘如平七年徒刑。 刘如平被绑架到济南市长清区看守所关押。期间,“六一零”和长清区分局及看守所恶警变相地对他虐待刑讯逼供,给他戴脚镣九十天,手铐四十五天,并且把手铐和脚镣固定在一起,使得刘如平弯腰不能直立。 在开庭非法审判前,“六一零”人员告诉他不允许其辩护,只能回答是或不是,同样不允许刘如平的辩护律师触及,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定性问题,法官甚至对律师的辩护不以回答,开庭时整个法庭都在“六一零”人员的恐怖控制之中,并有监控录像,法庭、法官的非法审判程序一切都在六一零人员遥控指挥下进行,所谓的证据全是造假,(把刘如平的合法财产当物证;伪造他妻子的证言当证词,用刘如平之前的劳教鉴定书当证据)法轮功学员刘如平曾遭受中共的一次劳教;二次强迫洗脑班的迫害。日前又被判刑九年关押在山东省监狱,恶警李伟、陈岩、胡波扣押了刘如平的申诉书,剥夺了他的申诉的权利。 另外,十一监区的警头还扣压了家属捎给他的小闹钟和儿子从外地写给他的家信。 二零一二年五月,刑事犯人王克东、杨洪有、张绍青等人在众多法轮功学员面前扬言:李伟区长讲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用嘴教不好,就得用棍子等器材教。其后某天,法轮功学员范延启被王克东、张绍青和包夹郭某从床上拖下,先劈脸扇了两个耳光,然后把他架到四楼监控室迫害不停。范延启和其他两名法轮功学员刘如平、王康宁绝食抗议迫害。 监区长李伟不但不制止迫害,反而冲绝食的三名法轮功学员叫喊:你是想死还是想活。接着王康宁被关在五楼监控室严管迫害,被殴打致足踝关节肿胀青紫;刘如平在二十组被刑事犯人赵月奎殴打,拳打脚踢,耳朵和颧部当即就肿了起来,头痛头昏,整整二十一天,每天六次插管灌食;范延启被送到警官医院迫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郝务忠因在监室内走了几步,被犯人赵粱(以所谓“正课时间不得自由活动”为由)勒住脖子,猛扇嘴巴,打得口中出血。七月十二日,刘如平、郝务忠、石增磊等法轮功学员再次绝食抗议监狱利用刑事犯人殴打,教导员胡波不但不予处理违法打人的凶手,反而极力庇护,并现场指挥,把已经绝食三天,已经被迫害出高血压和肺心病的郝务忠强行抬到十八组迫害,当时血压已高达二百多,李伟怕他死在监狱,当天下午把郝务忠送到警官医院治疗。 法轮功学员王占所、唐培武、刘如平等因为传经文,拒绝“转化”,山东省监狱将他们和从新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到十一监区。遭严管迫害,被逼长时间坐小板凳,一坐就是两个月。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家属按规定去山东省第一监狱探视刘如平,十一监区警察以刘如平“违反监规”为借口,拒绝家属探视;三十一日,家属又去监狱探视,十一监区警察还是以刘如平“传经文违反监规”为借口,不让家属探视。 为了掩盖迫害,监狱停止刘如平家人会见、购物等一切人身权利,到现在已四个多月了。 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律师刘如平被非法判刑七年,现被非法关押于山东省监狱,他将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出狱。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上午10点多,济南市长清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警察和新城派出所两片警,到大法弟子刘如平家敲门,说没什么事,只是同你聊聊。刘没有让他们进家,稍后他们就退去了。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法轮功学员刘如平、张承兰夫妇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中旬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济南仲宫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左右,张承兰在工作单位被长清区新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家中被非法抄家。遭绑架原因是在公园里向民众发放真相资料。张承兰至今被非法关押在济南看守所。 在张承兰遭绑架的当天傍晚五、六点,张承兰的丈夫刘如平在家中也被长清区新城派出所警察绑架。目前,刘汝平被非法关押在长清区的济南第三看守所。 在济南长清区六一零、公安国保大队的构陷与操控下,目前,迫害刘如平和张承兰的案卷递交到长清区法院,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张承兰接到长清区法院起诉书。刘如平和张承兰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上午九点多,济南市长清区法院非法审判刘如平律师和他妻子张承兰,以及71岁的朱玉芝。 长清区法院大门口及周围布满有着警服的和散在四处的着便衣的警察大约30多名,停有警车。还特意安排几名男女交警驱赶来往于法院的或停留在法院大门口周围的各类车辆。法院大门口左右两旁道路有三至四名一组的警察站立着盯着来往的行人,有一名警察架着摄像机专门拍摄法院门口前街道路上东西方向来往的车辆,而且大约5名警察排成队专门在法院大门口的东西方向的人行道上来回巡逻。 在法庭上,两名律师为刘如平和张承兰夫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长清区法院无罪释放刘如平和张承兰夫妇。针对长清区检察院公诉人的非法指控证据,律师予以一一驳回。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中指控刘如平、张承兰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适用法律错误。刘如平、张承兰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们说,刘如平、张承兰仅仅修炼法轮功并持有了一些自己信仰的资料而已。他们的行为没有导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他们只是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他们是一个正值守法的公民,为了向他人推荐、介绍法轮功,宣传法轮功的好处,这与商家和企业散发宣传资料向消费者宣传介绍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一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也没有破坏现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至于“真善忍”这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观,当然也没有什么问题。刘如平、张承兰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刘如平、张承兰是无罪的。 非法庭审时间至中午近一点才结束。法院当庭未宣判结果。 二零一八年三月份从辩护律师得知,刘如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张承兰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两人上诉到济南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上午九时左右,济南市长清区法轮功学员刘如平乘坐公交车时,被长清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三个便衣劫持到长清区新城派出所,非法关押在禁闭室,一直到晚上十点左右,才被送回家。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早上,长清区法轮功学员刘汝平、张承兰夫妇被绑架,刘汝平被非法关押在长清区看守所(济南第三看守所),张承兰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市看守所。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三日,他们遭济南市长清区法院非法开庭,当日未宣判,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五日,下达判决书,刘汝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张承兰被非法判刑三年。 济南市长清区法轮功学员刘如平(65岁)、张承兰(62岁)夫妇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早上被绑架,刘汝平被非法关押在长清区看守所(济南第三看守所),张承兰被关押在济南市看守所。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三日,他们遭清区法院非法开庭,随后,刘汝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张承兰被枉判三年,二人共被勒索罚金一万八千元。 这已是刘如平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张承兰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他们还都被劳教迫害过。 刘如平(刘汝平)一九八二年七月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农经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曾在济南市长清区计划委员会工作,一九九三年十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授予律师资格,后为济南市长清区党校法律研究室主任,兼舜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妻子张承兰,济南市长清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程师。 中共灭绝法轮功政策在持续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清晨,济南市政法委、公安系统在长清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主导下,调动济南多个区的公安(政保大队)及其下属派出所,于早六点至八点之间,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名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抓捕行动,绑架了四十余名济南市法轮功学员。除部分学员被短暂关押后放回(其中一些被强制“取保候审”)外,至少仍有十八名学员被非法批捕并关押在看守所至今。 据悉,此次大规模抓捕是长期策划的结果。济南公安试图将此案升级为所谓的“大案、要案”,并强行定性为“组织作案”。为此,他们专门成立了“9·29专案组”,所有派出所均在该专案组的统一指令下行动,甚至连非法审讯的内容都需听命于专案组。行动由长清公安分局牵头,各学员居住地派出所负责具体上门绑架。派出所通过长期的非法监控掌握学员行踪,再统一部署实施抓捕。 中共警察曾对刘如平、张承兰跟踪一至两年,因始终无法找到所谓“实质证据”,便将他们到其他法轮功学员家中学法、参加学法小组的行为,硬生生当作“罪证”。 然而,一群人一起读书学法,交流如何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道德高尚、善益社会的人,怎么会成为犯罪?任何正常的头脑都会质疑:一个把善恶颠倒到如此程度的社会,到底还是人间,还是已经沦为魔鬼统治的地狱? 判决书声称在他们住所搜出几十份传单、大量U盘、TF卡等物品。但知情人指出,这些完全是警察捏造的。他们家根本没有传单,只有几本周刊和提醒注意手机安全的小册子,却被警察逐页清点后,全部算作“传单页数”。这种栽赃手段并非首次,从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前后就屡见不鲜。 这一切再次说明,中共暴政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从不讲法律:对坚定的修炼者长期布控、跟踪监视;可以随意伪造数据、罗织罪名;所谓“法律”不过是其迫害佛法与民众的工具和武器。 夫妻二人同时被判刑,意味着家庭经济来源被彻底切断,生活陷入绝境。由此可见,中共党魁江泽民当年制定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至今仍在运作。这是一场系统性的毁灭阴谋:不给法轮功学员生路,同时煽动、挑拨其亲属对他们产生抵触甚至仇恨,使他们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直至将整个群体消灭。 走入大法 修心向善做好人 这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家庭:夫妻二人都有体面且收入稳定的职业,儿子聪明懂事,兄弟姊妹之间和睦融洽,一家人其乐融融。如果没有这场邪恶的迫害,这原本是一个令人羡慕、幸福安宁的家庭。 刘如平自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此前患有的肠胃炎、神经衰弱、咽喉炎等疾病不治而愈,身心焕然一新。修炼后,他的道德境界不断提升,无论在法律教学、律师业务,还是日常生活中,他都严格以“真、善、忍”为准则要求自己——讲真话,办实事,与人为善,遇事向内找。他的品行赢得了同事、当事人以及街坊邻里的广泛赞誉;他的法律教学也深受学员认可。 看到丈夫修炼后身心发生的巨大变化,张承兰在二零零五年春天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本就具备贤妻良母的传统美德,修炼后更加平和、善良,展现出大法修炼者的美好风貌。无论是单位同事、亲戚、同学、朋友还是邻居,都非常认可她、尊重她。 有一次,张承兰到银行储蓄所取钱,本应取出1900元,回家几天后却发现银行多给了100元。她立即返回储蓄所,将多出的100元如数退还。这一举动震动了整个储蓄所的工作人员,让他们第一次真正理解了大法真相——修炼法轮功的人是在努力做一个好人。他们感叹,在当今世风日下的社会里,能如此坚持诚信与善念的人实在难得,而修大法的人就是这样的人。 夫妻俩经历多次非法劳教、判刑迫害 然而,在中共持续二十七年的迫害中,为了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刘如平与张承兰屡遭残酷迫害,原本幸福的家庭被一次次撕裂,几近支离破碎。加上这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刘如平在中共的黑窝里累计度过了整整十五年。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晚,刘如平因张贴《法轮大法公告》讲清真相,被济南市长清区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七天,随后又被劫持到济南市洗脑班。 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他以济南律师的名义公开发表《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一文。十二月七日,他被单位诱骗后秘密绑架;十二月十五日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之后又被强行延长劳教两个月零十二天。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下午,中共公安以“平安奥运”为借口,再次绑架刘如平和妻子张承兰。刘如平被劫持到洗脑班,张承兰则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刘如平再次被派出所警察绑架至济南市“610”办公室,遭强制洗脑,随后被转押至长清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五天。在看守所,他被日夜手脚连铐,头朝下、腰弯成九十度;警察还对他实施野蛮灌食、电击,致使嘴部被电得发黑,嘴唇肿胀外翻。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长清区法院对他非法重判七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张承兰在街心花园将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交给一位老年同修时,被尾随的长清区“610”头目用手机拍照录像。十九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左右,长清区新城派出所警察在她的工作单位将其绑架,并对夫妻二人的住所非法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傍晚六点左右,刘如平下班回家,在楼道口被两名早已埋伏的警察截住。警察要求到他家“谈话”,刘如平拒绝无理要求,表示就在楼道谈。随后,他被强行绑架至新城派出所,并被非法关押到长清区的济南第三看守所。 这次绑架的借口竟是:刘如平在向原单位——长清区党校及长清区政法委、组织部、信访局等部门递交“恢复工作申请书”时,讲述了法轮功真相。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长清区法院对刘如平和张承兰非法开庭。两名律师为他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检察院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定性完全错误。律师明确表示:刘如平、张承兰的行为不触犯任何法律,应当无罪释放。然而,法院仍枉法裁判,刘如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张承兰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五年,这个本已饱受离散之苦的家庭,再一次被迫骨肉分离。 在“法制培训中心”遭受的暴力洗脑迫害 曾经关押刘如平的洗脑班,对外挂着“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的牌子,实则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那里每天强迫学员观看颠倒黑白的宣传录像,逼迫写所谓“心得体会”,并勒索“转化费”——每天高达100元,一次至少收取3000元。 更荒唐的是,法轮功学员的命运竟取决于一句话、几张纸:是否写“三书”、是否辱骂法轮功和师父。骂了,就能立即回家;不骂,就被延长关押期限,甚至被劳教。 在任何文明社会,刑法只能调整人的行为,而不能惩罚人的思想或身份,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共识。然而在中共统治下,仅仅因为具有“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就被强制洗脑、被治罪。这不仅违反宪法原则和刑法原则,更是对现代法治文明的公然反动,是中共自身在破坏法律实施。 在洗脑班里,不法人员不断欺骗刘如平,说“转化后就没事,可以回家”。但所谓“转化”远不止一句话,还必须“立功表现”:在会上当众向中共表忠心,甚至提供其他学员的情报。警察甚至明说,如果他愿意当内线,汇报同修情况,他们“不会马上去抓人”。刘如平当即警觉——这分明是要他做特务。他绝不会做这种背叛师父、陷害同修的卑劣之事。 更令人心寒的是,刘如平父亲去世时,洗脑班警察竟刻意隐瞒噩耗,不让他见父亲最后一面,反而加班加点继续对他施压、强制洗脑。 令人发指的劳教所迫害——疯狂电击等酷刑 在迫害法轮功臭名昭著的王村劳教所(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刘如平始终被列为重点严管对象,先后被劫持到三个大队。警察对他实施全方位封闭:扣押信件,不准打电话,不准看书看报,不准会见亲人。 进入劳教所的第二天,刘如平便开始撰写《行政起诉状》,控告济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然而,他将挂号信交给狱警后便石沉大海,济南市中级法院至今未给任何答复。据政法委内部人士透露:凡是为法轮功讨公道的诉状,法院根本不看,一律盖章“维持原判”,甚至连形式上的答复都不给。 人权律师杨在新受家属委托担任代理律师,但劳教所拒绝律师会见,市中区法院对法轮功案件不受理、不答复、不立案。杨律师在返乡途中刚下飞机就遭不明人员殴打、绑架。在中国大陆,敢为法轮功学员仗义执言的律师同样难逃迫害。 警察罗光荣安排“犹大”分成两班对刘如平轮番洗脑,每天折磨到深夜两点,目的就是摧垮他的精力与意志。刘如平抗议:“每天两点才让睡觉,也太没人情味了吧!”罗光荣竟冷笑道:“我就是没有人性!” 熬夜、罚站、洗脑、限制上厕所——车轮战日夜不停。 “写个保证书吧,写了就能洗澡。”刘如平因想洗澡写了保证书,但当夜便深感懊悔,随即严正声明作废。从此,他拒绝写月小结、季度小结,拒绝给警察写任何东西、签任何字。 警察恼羞成怒,将他罚到走廊西头的封闭区面壁,坐小板凳,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一点。这种酷刑要求保持固定姿势,不准闭眼、不准动嘴、不准做手势。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骨盆和腰椎都会变形。 四九严冬腊月,他对着走廊的窗户面壁,每天十八小时,寒气刺骨。即便穿着厚毛裤、两件羊毛衫、羽绒服、棉大衣和棉鞋,脚仍冷得发麻。日复一日,一小时一小时地熬,连过年也不放过。上厕所被严格限制,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长时间坐小板凳导致他臀部多处坐破、坐烂,血肉粘在裤子上,痛得无法入睡,无法仰卧。坐在硬板凳上如同坐在刀口。 警察经过走廊时,还会用手指或拳头猛敲他的额头、头顶,并伴随嘲讽辱骂。 二零零六年三月,他被关进严管班——黑窝中的黑窝,由黑社会性质的劳教人员当包夹,轮流值班,极端野蛮地看管他:每天凌晨四点半起床,罚坐小板凳面壁;中午不许休息;晚上十二点才准睡觉。每天近二十小时保持固定姿势,一动不许动。稍有动静就遭包夹打骂;腰稍微不直,包夹便用膝盖猛顶他的后腰。 随后,他被强迫超负荷奴工,经常干到深夜十二点。劳动之余仍要坐小板凳严管。若打盹或说话,就遭包夹殴打。 每天只准喝两杯水;一天只准上五次厕所,不到时间只能硬憋。劳教所用这种流氓手段,剥夺人的基本生理需求,逼迫人放弃信仰、放弃做好人。 离开严管班后,他又被劫持到七大队,不让睡觉,日夜“熬鹰”。他拒绝观看诬蔑大法的录像,警察便罚站。教导员李公明指使包夹踢坏他的右脚大拇趾趾甲,血流不止,直到出所都未恢复。又将他按坐在地上,用拳头猛击头部,打得瘀青肿紫,数月不愈。 最后,警察将他双手背铐在木椅腿上,强行扒掉外裤,只剩三角裤头。几名警察踩住他的双脚,摁住膝关节,把头按在椅背上,用高压电棍电击他的左大腿内侧、后侧、右大腿内侧及嘴部,并交叉电击脚心。另一警察不断灌水防止他休克。 电击过程中,刘如平高喊:“法正乾坤,邪恶全灭!”警察为阻止他喊叫,不断电击他的嘴部。 电击持续两三个小时,直到电棍没电。之后,他被蒙头架到教学楼地下室铁笼禁闭室,关禁闭七天。禁闭室阴暗潮湿、肮脏不堪,苍蝇蚊子成堆。警察强行扒光他的上衣,只准穿三角裤头,让他受冻、被蚊虫叮咬、遭侮辱。白天高吊铐一整天,晚上铐在床上,没有被子。 电击迫害后,他右脚大拇趾持续流血,双腿双脚肿胀数月,瘸了半年多;左大腿内侧、后侧起了核桃大小的水泡;嘴唇被电得焦黑、肿裂,血不断往外淌,无法吃饭喝水,肿得比鼻子还高,变形得像开花的大馒头,令人不忍直视。门牙松动酸麻,数月不能咬东西,连馒头都吃不了。他当天穿的新背心被电击撕成满是洞的布片。 在非法禁闭期间,他绝食七天抗议迫害。出禁闭室后,又被劫持到六大队封闭隔离,严管半个月。 伤势未愈,他又被转到八大队严管班,晚上十二点睡觉,早上四点半起床,每天十多个小时奴工,周日和节假日也难得休息,连洗澡洗衣时间都没有。包夹打人毫无人性:掌掴、拳打、脚踢,甚至用皮带乱抽。 刘如平被关押期间,他的妻子和孩子多次前往会见,每次都被警察拒绝。他出所时,郑万新才把被扣押的六封未开封信件还给他。劳教所剥夺法轮功学员会见权、通信权的违法行为比比皆是。 劳教期间,长清区人事局非法停发他的工资。回到单位后,不再让他讲课,不聘任高级讲师职务,将他从行政正科级降为科员。长清区司法局还向律师所施压,不准聘用刘如平,不给办理律师手续。 张承兰在劳教所遭受的惨无人道折磨 中共的劳教体系向来“天下乌鸦一般黑”。无论是男所、女所还是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几乎如出一辙。张承兰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遭受的迫害包括: 1. 强迫长期坐塑料小板凳、站军姿。稍有动作,便遭包夹拳打脚踢。长时间坐小板凳导致臀部淤青甚至溃烂,两只脚肿得又紫又亮。 2. 长期单独关小屋禁闭、长期禁言。小屋窗帘紧拉,两名包夹同时看管,时刻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不准与任何人接触。同一班的劳教人员甚至长期不知道“张承兰”这个人。她被长期禁止说话,有一次仅仅说了一句话,就被包夹从小板凳上拽起,连扇数个耳光。她也长期不准理发、洗漱、剪指甲,被折磨得像“野人”一样。 3. 长时间禁止上厕所。一次,她实在憋不住尿湿了裤子,包夹不仅不让她换洗,还扇她耳光,把她的头按在地上,强迫她用头发和脸去擦地上的尿液。 4. 冬天不让穿棉衣。家人送来的棉衣被集中存放,不准她取用,包夹也拒绝给她拿。整个冬天,她被关在小黑屋里冻得蜷成一团,全身发抖、疼痛。包夹有时故意打开窗户,让冷风灌进来,使室温降到零度以下,寒风刺骨,十个脚趾全部严重肿胀。 5. 强制观看污蔑法轮功的谣言,强迫写思想汇报,逼迫放弃信仰,并强制超负荷劳动。 6. 父亲去世不让回家,拒绝亲人会见。张承兰被非法劳教期间,她的父亲因牵挂女儿、长期担惊受怕而离世。乡亲到劳教所请求让她回家奔丧,被无情拒绝,劳教所甚至未将父亲去世的消息告知她。丈夫和儿子多次前往会见,也都被拒之门外,她甚至不被允许给家里打电话。 警察还将张承兰儿子所在大学的教导处主任叫来,企图通过学校对其儿子施压、恐吓、骚扰,以此向张承兰施加精神重压。 在非法劳教期间,当地“610”办公室授意其单位停发她全部工资。劳教期满后,她的工资被降至最低的办事员等级。十多年来,丈夫被迫害得毫无收入,全家仅靠张承兰微薄的工资维持生活。她既要供孩子读研究生、博士,又要探望狱中的丈夫,家庭经济濒临崩溃。然而当地“610”人员仍每年多次到她单位骚扰,持续施压。 长时期的监狱迫害 刘如平的七年重刑是在山东省监狱度过的。他有五年多时间被长期关在禁闭或一级严管中:不准出门、不准去超市购物、扣押与亲属往来的信件,各种基本人身权利被全面剥夺。他仍被强迫长时间坐小板凳,一坐就是几个月。狱警甚至在地上画圈,命令他不得跨出一步。 在严管期间,犯人谢弢在警察授意下翻查法轮功学员衣柜搜找经文。刘如平严厉制止,谢弢恼羞成怒,叫来几名犯人将他架到警察会议室。谢弢、马登舟等人对他辱骂羞辱,谢弢更是猛力将他推倒在沙发上,撞碎沙发底座,导致刘如平腰部受伤,无法弯腰下蹲。为了掩盖迫害事实,监狱随即停止家属会见长达数月。 二零一二年五月,刘如平绝食抗议迫害,要求学法炼功,却遭到连续二十多天的野蛮插管灌食。十一监区监区长李伟恼羞成怒地威胁:“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在二十组,他被刑事犯赵月奎拳打脚踢,耳朵和颧骨当即肿起,头痛头昏。此后整整二十一天,他每天被强行插管灌食六次。 每次灌食时,警察用束缚带将他的脚、腿、腰、胸、胳膊全部绑在木椅上。医生插管极其残忍,常把管子插到胃底,再上下反复搅动,痛苦难以形容。警察发现这种酷刑“效果显著”,便在监狱内广泛使用。有时在二楼走廊同时捆绑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灌食。 由于每次家属会见都被狱警全程监听,他在监狱遭受的严重迫害,家属当时根本无法得知。 迫害中更显法轮功学员的超凡风范 刘如平在劳教所遭电击迫害后被转到六大队时,普通劳教人员看到他嘴部焦黑、双腿瘸行的惨状,都震惊不已,许多人义愤填膺、替他打抱不平:“他们不是人!” 刘如平却慈善地告诉他们:法轮功修炼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更不会报复任何人;但善恶有报是天理,他们丧尽天良选择作恶,就是选择了自我毁灭的可悲下场。 八大队警察郑万新曾多次对他说:“看来你是要一条道走到黑了?” 刘如平平静而坚定地回答:“我修炼法轮功,是坚持真理、信仰真理。我不是一条道走到黑,我是一条道走到明!这是光明、辉煌的道路。迫害不会长久,真正一条道走到黑的,是你们这些不知醒悟的人。” 一次,郑万新把刘如平叫到队部,神情严肃地说:“你现在是我们最大的敌人!” 刘如平坦然回应:“你们可以把我当敌人,但我不把你们当敌人,因为法轮功学员没有敌人。我把你们当朋友,只是遗憾有些朋友救不了。” 郑又问:“你恨我们吗?” 刘如平说:“我不恨你们,包括那些用电棍迫害我们的人,我都不恨。法轮功学员没有可恨的人,只有遗憾救不了的人。我们所做的一切,真正的目的都是为了救人。不管你们怎么理解,不管你们信不信,事实就是:法轮功学员只有救人的份,始终在无私地救人。” 面对多年来恶党人员的骚扰与每一次非法提审,刘如平从不配合,却始终抓住机会慈悲讲真相,挽救对方。这些人在他面前往往恶不起来。每次分别时,他都会叮嘱:“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给自己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张承兰在劳教所同样不配合迫害,却始终以慈悲善待所有警察。她多次给身陷牢笼的丈夫寄去贤妻的叮咛与鼓励。在一封信中,她写道: “希望你一定照顾好自己,时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把心放下,一切很快就会过去,不久的将来一切都会到来。一个纯净的人,应像兰花一样耐得清淡,像梅花一样耐得苦寒,在唾手可得的安逸与诱惑面前,保持莲花般的纯净。我非常了解你的品质,无论在哪里,你都是值得尊敬的人,你永远是我心目中的好丈夫。” 结语 中共自夺权以来,血雨腥风,周期性发动各种政治运动,迫害了中国一半以上的家庭,造成八千万无辜民众非正常死亡——这个数字超过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 它还系统性毁灭传统儒释道文化与珍贵历史文物;如今又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颠倒是非善恶,使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 在这场迫害中,所有中国人都是受害者。 认清中共的本质,不与邪恶为伍,坚守道德与良知,才是对自己生命真正的负责。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洗脑/送洗脑班;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劳教;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坐小板凳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电刑 ;
长时间吊拷 ;
严管;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剥夺睡眠 ;
谎诈;
罚站;
毒打/殴打 ;
关禁闭;
私闯民宅;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手铐/脚镣 ;
摧残性灌食 ;
人身侮辱 ;
非法判刑;
不准上厕所;
其它酷刑;
骚扰;
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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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洗脑班)(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
刘林,
罗光荣,
宋男 ,
张玉华,
马立新 ,
郑万新 ,
李公明 ,
孙丰俊 ,
朱振林,
刘宗浩,
梁俊岭,
靖绪盛
长清区公安分局
:
孟迁,
王峰,
马光振,
张吉斌
济南市中级法院
济南市610办公室
济南刘长山劳教所
:
杜肇军
山东女子第二劳教所(前王村劳教所)
:
刘忠浩
刘长山洗脑班(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
:
谢弢,
杨洪友,
赵岳魁,
马登舟 ,
李伟 ,
张少青
舜天律师事务所
:
陶祥英
长清第三看守所
山东省第一监狱(山东省监狱)
:
王克东,
赵粱
寒亭法院
滨海开发区公安局
新城派出所
:
郭军,
董爱民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
:
王新江
长清党校
:
刘太义
孝里派出所
长清区委六一零办公室
:
陈中,
邢怀春,
张明礼,
孟谦
长清区法院
仲宫看守所
滨海开发区纯碱厂
济南第三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6年5月10日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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