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
简介:
王红(Wang,Hong),
女 ,
44岁 ,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黄旗村大法弟子,王红是一名乡村医生。因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中共的不法人员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间将王红冤判三年,送进了辽宁省女子监狱。王红在中共的监狱备受酷刑、奴役和洗脑迫害。 一九九六年,王红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间,被中共不法人员非法关押进了辽宁省女子监狱。 二零零一年九月,由恶警大队长吴伟、队长关振和、候勇、女恶警石青云(队长)狱医李××、罗××等,在男刑事犯特管九大队一楼建立了强化严管班,24小时监控,对外严密封锁消息。 恶警将不放弃修炼的大法弟子王红、周玉芝、殷艳娟、宋秀香、秦彦会、季亚宣、姜艳等10多人强行押至严管班。这里一年四季见不到阳光,阴暗潮湿,即使在白天恶警都得穿军大衣。大法弟子都住在离地面10公分左右的床板上,身体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如疥疮,奇痒无比)。为了抵制迫害,大法弟子绝食抗议。恶警吴伟、关振和、石青云(女)狱医李××对大法弟子轮流灌食迫害。 二零零二年一月,抚顺市教养院在抚顺市第二医院三楼成立了专门迫害绝食大法弟子的场所,该场所的头目是刘保才。王红、李丽、马云香等大法弟子,曾在二院被刘保才残酷迫害。手段是双手背铐,双腿反铐,然后往身上泼冷水,再用电棍电击头部、嘴部(又名刷牙)、脸部。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四日晚,大法弟子王红在抚顺市第二医院遭受迫害拒不配合邪恶,也被野蛮插管灌食,被恶警毒打,刘恶警把饭倒进王红的内衣里,再用凉水浇王红全身。 迫害时间待查,大法弟子王红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四分队,恶警崔红在东北那么寒冷的冬天让的柴艳只穿一件单衣在晾衣场冻着,一冻几个小时。 二零零七新年过后,在王红家大门口上发现过两次恐吓信,信的内容大致是说:那人是学法轮功的,家住沈阳,流离失所到此,没有钱了。让王红准备一笔钱,放到村口的某柴垛的边上,自会有人来取。 二零零七年六、七月份的一天晚上,王红正在给患者打针,来了一男一女两人,自称是叔侄关系,那男的说:叫王汉,是抚顺人,来新宾镇秋木村同修家串门,不服水土,患了胃肠炎,要输液,王红问他们怎么来的?(那天晚上天特别黑),他们说:是同修开三轮车送来的,王红当时就疑惑,给同修打电话核实,同修否认没有此事。晚上九点左右,二人打电话叫来一辆车,他们坐着车往新宾镇方向去了,没有去新宾镇秋木村。 第二天王红找到同修述说此人的长相,经查实,此人叫陆遥顺,退休前,在县供销公司当经理。现被国保大队聘用巡防队队长,专门跟踪、监视法轮功的。后来得知,那天晚上去了十多个人,准备绑架王红,看屋里人太多,没得逞。两次的恐吓信也是他们干的,他们想用卑鄙的手段榨取钱财,也没有得逞。 之后,多次发现有不法人员和车辆在王红家周围停留监视。后来听说:巡防队的人在黄旗蹲坑、监视半年多,欲加迫害王红都没有得逞。 二零零九年新年过后,黄旗村村长赵国祥、邪党书记宋大斌多次找到王红说:黄旗村党员举报王红炼法轮功,新宾镇派出所要抓王红,被他们二人给挡住了,让王红放弃信仰,王红没答应。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的早晨,新宾镇派出所的、“六一零”的开着绿色吉普车,停在了王红的诊所,预谋绑架王红,王红没在。他们就到石碑村绑架了两名同修,送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上午,新宾县国保大队,开着绿色吉普车,到王红的诊所,两名警察进屋以买碘酒为名,证实王红长得什么样,中午他们又派两名恶警以便衣身份出现到黄旗村调查王红居住地和王红女儿在哪里上学的详细情况。 下午将近四点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副所长张云、国保大队长赵连科为首的十几名恶警到王红的诊所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搜查证把王红的诊所翻个底朝天,什么也没翻着。恶警张云让王红骂师父,他说:你骂你的师父,我就不抓你。王红告诉他说:我只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骂人的习惯。 恶警们抓住王红的头发强行往车里拽,王红手把车门不上车,小手指挤在车门里,当时就露出了血管,满手是血。 到了派出所,恶警们拿王红的女儿做威胁,让王红说出住址,要不然就到学校找王红的女儿,王红怕连累女儿,无奈,只好领他们回家。恶警们在王红的家里翻出打印机一台,女儿的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好记星学习机一个、还有影碟机一个、切纸刀一把、小册子、真相资料、《九评》、真相光盘。赵连科接了一个电话说:他们钓了一条大鱼,然后将王红和丈夫带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他们问王红这些东西是不是她做的?王红没有否认。恶警们迫不及待的连夜将王红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在去看守所的路上,王红告诉警察,我们是好人,修“真、善、忍”没有错。这黑灯瞎火的野外,还没等王红话说完,前面开车司机宋科拿着矿泉水瓶子向王红砸来,嘴里还骂着难听的话,说:我打死你。被另外恶警拦住了,说:打出血,不好办。 在抚顺市看守所里,管教赵春艳叫人对大法弟子王红严管,每天吃发霉的窝头,白菜汤里苍蝇、密虫漂一层,还得做奴役。每天早六点到晚八点坐板干活,织帽子任务是四个,完不成任务,晚上罚站两小时,不许说话,否则,挨一顿骂。在看守所五个月,新宾县法院非法判王红三年有期徒刑,审判王红的审判长是赵贵春。同时,吊销了王红的医疗职业证。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由抚顺市看守所管教赵春艳带队,把王红送到了辽宁女子监狱。 进了辽宁女子监狱,先是检查身体,法轮功学员是从各小队挑选,直接送进监舍。有两名犯人看管,一人叫于庚,一人叫苗淑静。她们逼迫王红每天七点起床,到晚上十点坐小板凳,强迫看污衊师父、诽谤大法的书籍和录像,拿来别人写的“五书”让照抄写,不写,不抄,她们就一遍一遍逼她看,折磨她,不让睡觉,不让休息。 后来在减刑的诱惑下,王红违心地抄写了“五书”,她们把王红分到了一监区一小队,奴役干活,每天七点出工晚七点收工,出工后没有休息时间,吃饭十分钟,每天三顿饭,星期天不出工,两顿饭,节假日两顿饭,量很少。每天早八点、十一点、二点、五点准时小队集体上厕所,共十五分钟,平时上厕所必须请示队长签字才允许。每个月必须向队长写思想汇报。王红的家人曾经给王红二百元钱,到监狱后,交给了队长赵秀梅,她们没有给存上,也没有给王红的家人。王红在违心的“五书”上签了字,提前八个月,回到家中。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顺城区将军街法轮功学员王红(女)家,被一帮警察敲门,王红没给开门,警察在楼道守候一天,转便衣随时监视。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三点钟左右,新宾县法轮功学员马恩芝、王红在客运站(胜利村)附近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遭新宾派出所、国保大队绑架,二位学员被分开提审。 夜间,两人家里被抄家,马恩芝家非法搜走大法书籍等个人私有财产。随后两位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迫害。王红在看守所204室,被称为“魔鬼号”。嫌疑犯罚她打扫厕所、值夜班。 马恩芝、王红先被非法行政拘留三天,又转为刑事拘留七天,各被非法罚金一千元,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同一天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严管;
逼迫放弃信仰;
摧残性灌食;
电刑;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手铐/脚镣;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体罚;
非法关押;
监视/跟踪;
戴背铐;
浇水后电击;
毒打/殴打;
威胁/恐吓;
谎诈;
看管/蹲坑;
恶人举报;
绑架未遂;
抄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坐小板凳;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罚站;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非法判刑;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绑架/劫持;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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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新宾县邮编:113200
新宾县国保大队:地址:新宾镇兴京街28号 邮编:113200
队长:赵连科 宅电:024-58025586 手机:13941383411 15504932719
张恩秀:宅电:024-55024738 手机:13504233866
新宾县公安局: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兴京街,邮编1132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崔红
抚顺市教养院
:
石青云,
关振和
新宾镇派出所
:
张云,
宋轲
抚顺市劳动教养院(武家堡/武家甫/吴家堡教养院)
:
刘宝财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于庚,
苗淑静,
赵秀梅
新宾县法院
:
赵贵春
罗台山庄洗脑班(辽宁省法制学校/抚顺市大伙房水库关爱学校)
:
吴伟
新宾县木奇镇派出所
:
王海伟
抚顺市看守所
第二看守所
:
赵春艳
新宾县六一零
抚顺市看守所(南沟看守所)
新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陆遥顺,
赵连科
榆树派出所
:
高振远
黄旗村
:
宋大斌,
赵国祥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19日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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