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菊香
简介:
王菊香(Wang,Juxiang),
女 ,
39岁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五星村法轮功学员。陕西宝鸡市各级“610”、公安、国安、检察院、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的不法人员,从2005年10月14日至28日左右,对宝鸡地区的大法弟子进行了一场有预谋的大规模绑架,宝鸡市几个资料点遭到破坏,先后有30余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到洗脑班、劳教所迫害。 洗脑班分别设在宝鸡工程机械厂(原大修厂)招待所、氮肥厂招待所、凌云招待所、群众路办事处4个地点。被绑架到洗脑班的大法弟子有王菊香。 宝鸡市金台区五星村法轮功学员王菊香父女,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被宝鸡市经二路派出所一伙警察在家中绑架,并抄家。目前,王菊香的父亲已被送往宝鸡市第二看守所(宝平路)非法关押,行政拘留十天。王菊香被劫持到宝鸡市凌云宾馆继续非法迫害。据悉,王菊香在经二路派出所的两天两夜中一直被强迫坐铁椅子。 王菊香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被刑事拘留。 王菊香的父亲被非法关押十几天后放回。现在王菊香的母张彩霞已失联五天了,不知去向。王菊香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金台看守所。 王菊香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三月五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给李敏舫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下达非法起诉书及监视居住六个月通知。王菊香、高小娓、陈德芳已经在拘留所非法拘押了一年零四个月。 目前,李敏舫,王菊香,陈德芳和高小娓四名大法弟子已被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至宝鸡市金台区法院。 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早上八点半,对法轮功学员王菊香、高小尾、陈德芳、李敏舫等四人开庭。 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对法轮功学员李敏舫、王菊香、高小娓、陈德芳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并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送达非法判决书:李敏舫被冤判五年,并非法罚款5000元;王菊香被冤判四年,并非法罚款4000元;高小娓被冤判四年,并非法罚款4000元;陈德芳被冤判三年,并非法罚款3000元。 参与本次非法判刑的迫害人员名单: 审判长:韩宏哲 陪审员:王芳霞 华国强 法官助理:李龙飞 书记员:滑夏沈威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抄家;
坐/锁在铁椅子上;
迫害亲属;
非法起诉;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省五任公安厅长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622名法轮功学员2020年被中共非法判刑
陕西李敏舫等四名法轮功女学员被非法判刑
陕西省宝鸡市4位法轮功学员将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十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3398.html#2010423547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08955.html#2071223157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04182.html#20421231728
陕西省宝鸡市李敏舫等四位大法弟子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02241.html#2039234558
陕西宝鸡市“扫黑办”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
陕西省宝鸡市大法弟子王菊香一家人遭迫害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王菊香父女和凤翔县高小娓被绑架补充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77524.html#18112222237
陕西宝鸡市“610”绑架30余名大法弟子到洗脑班
相关单位及个人:
韩姓法官办公室的电话0917-3851056
金台区相关单位讲真相电话:
一、金台区区委 (0917)
姓名 职务 办公室 手机
宁怀彬 区委书记 3511699 13992762666
朱小强 区委副书记 3516625 13309170929
王启 纪委书记 3522909 13659272277
张晓辉 宣传部部长 3153139 15309172146
孙鹏 区委办主任 3510599 13892451908
二、金台区政府
薛剑恩 区长 3520166 13509173619
罗科岐 常务区长 3520010 13399171698
汪文岐 常委区长 3520028 13992702858
刘梅 副区长 3522589 1399271666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宝鸡市610办公室
金台区法院
凌云宾馆
金台看守所
渭滨区经二路派出所
金台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0日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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