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明
吴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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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吴建明(Wu,Jianming),
男 ,
61岁 ,
湖南省郴州市法轮功学员。高中毕业后进入郴州第一服装厂工作,随后自己经营服装加工店。二零零九年离开家乡到广州谋生,担任广州康田商厦保安。一九九六年五月吴健明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大法弟子王福花和吴建明、张秀英当夜坐火车到北京上访,不料在火车站被截访。公安搜走了他们的车票和路费约六千元,把家里的大法资料都抢走。他们被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第二看守所。吴健明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勒索了四千元。 二零零零年一月,吴健明去朋友家做客,被绑架,随后非法拘留四个月。在看守所遭受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还有牢头狱霸私设的酷刑“108道菜”更是惨不忍睹。牢头以整人为快乐,没有丝毫人性,点着哪一道“菜”就用那一种刑,而且号里每个人都要参与整人。吴健明遭受了“抽牛筋”的酷刑,用制灯泡的线(又名单边)里的铜丝绞在一起作鞭子抽,抽上去火辣辣的痛,往往是旧痂未脱,新疤又起。一天被抽四顿,抽了多少鞭记不清了,三个月后身上的皮肤像松树皮一样,背也直不起来了,人被抽得神志不清。 吴健明从从郴州第二看守所出来时,被迫害的意识不清,反应迟钝,脚趾盖被踩掉,全身上下都是用刑后的痕迹,家人和朋友看了触目惊心。 二零零零年底,吴健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于长沙新开铺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吴健明又被绑架。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贺雪兆、罗巧丽、魏香波、袁东波、张文兰、曾志远、吴建明、石教钰、王全连进行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贺雪兆被重判八年,其他法轮功学员分别被诬判三~四年刑期。 二零零四年三月初,大法弟子吴建明、王全莲和贺雪兆等四名大法弟子被非法送到常德津市调遣中心。吴建明被秘密非法判四年。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凌晨、三日晚上,在没有通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被恶警偷偷送往常德津市监狱。 吴健明先后在当地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在监狱被非法关押四年,期间受到种种酷刑,二零零五年回家。因担心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承受不住,吴健明一直没向家人说出被迫害的过程。 从冤狱出来后,吴健明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九年,离开家乡到广州谋生,担任广州康田商厦保安,工作尽心尽责。吴健明缝纫技术比较好,工作之余,经常免费为人修改衣服,口碑非常好。 二零一七年七月,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怀疑吴健明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在吴健明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他进行监控。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下午,越秀区光塔派出所警察将正在上班的吴健明绑架。吴健明的住处被非法查抄,至少六名曾经与吴健明有过联系的法轮功学员也被非法抄家,但警察并没有找到任何制作的所谓“证据”。家人不明白警察为甚么要绑架他,也没有收到拘留通知。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吴健明已被非法批捕。 吴健明失踪一周后,家人心急如焚的从湖南老家赶到广州了解情况,光塔派出所警察一直推脱,在家人的再三请求下,才告知家人吴健明已被非法关押到越秀区看守所。家属返回老家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时,问当地吴健明被绑架的原因。当地告诉家属说:怀疑吴健明参与跨省制作真相台历。 吴健明被绑架后,广州市至少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上门骚扰或非法抄家,但警察在吴健明的住处以及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家里,并没有找到台历及制作证据。 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已通过各种法律管道,对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进行了控告和投诉。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广州市法轮功学员吴健明被构陷到荔湾区检察院。 日前家人向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要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家人也同时向越秀区公安分局提交了无罪释放申请书,要求公安机关撤诉,无罪释放吴健明。 吴健明为人随和,忠厚善良,对邻里、朋友都很和善。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越秀区公安分局将吴健明构陷到荔湾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退回补侦。 这是广州市公安局有预谋的连环绑架。两年前,二零一七年七月,广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就以越秀区和天河区出现真相服务器为由,设立了代号为F1807的专案。 所谓专案第一位被非法抓捕的是越秀区法轮功学员吴健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下午,越秀区光塔派出所将正在上班的吴健明绑架,对他的住处进行了非法查抄,同时对至少六名曾经与吴健明有过联系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但根本没有找到专案所说的服务器。警察以吴健明持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为由,将他非法关押。目前吴健明已经被构陷到荔湾区法院。吴健明今年61岁,另外六名被非法抄家的法轮功学员都在75岁以上,女性。 综上,因为所谓的专案,至少十二位年近八旬的法轮功学员遭广州市公安局骚扰、抄家、绑架,其中十一位为女性。这与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格格不入。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被越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越秀区公安分局将吴健明构陷到荔湾区检察院。 吴健明被非法关押后,家人向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要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家人也同时向越秀区公安分局提交了无罪释放申请书,要求公安机关撤诉,无罪释放吴健明。 家人在申请书中写道:案件来源不合法,越秀区公安分局因怀疑吴健明制作、使用服务器,对他进行跟踪、监控、绑架,但抄家后,并没有找到相关证据,应该立即释放他。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荔湾区检察院将吴健明构陷到荔湾区法院。荔湾区检察院构陷吴健明的所谓证据是:非法抄家得到的一些真相币,以及两台笔记本电脑、平板及手机中的一些电子文档。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上午,吴健明在荔湾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吴健明的辩护律师指出:吴健明没有利用哪个“邪教组织”,没有也没有能力破坏哪条法律的实施,检察院的起诉书上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刑事诉讼法没有将持有真相币和涉及法轮功内容的电子文档规定为犯罪,因此持有这些物品是合法的。同时吴健明持有的物品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但吴健明自己却因此而被抓、被关、被庭审,他是本案中的唯一受害人,他应该被无罪释放。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广州市越秀区法轮功学员吴健明被荔湾区法院诬判四年,勒索罚款一万元,原因是怀疑他使用服务器传播法轮功真相,但却没有任何证据。吴健明坚信自己无罪,当庭提出上诉。 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吴健明屡遭中共迫害,累计冤狱近六年,在当地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在监狱被非法关押四年,期间受到种种酷刑,妻子不堪中共迫害的压力,与他离了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广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非法拘留;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非法批捕;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04603.html#20430232936
2019年广东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综述
遭广州公安诬陷-吴健明被非法判刑四年
广州市警察非法抓捕多位八旬老人
广州市吴健明被劫持半年-家属要求撤案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82997.html#1921923277
2018年湖南郴州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新年期间湖南郴州市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在广州的法轮功学员吴健明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76979.html#181110212815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76907.html#18118231739
湖南省郴州市文玲遭殴打-被劫持至女子监狱
湖南省郴州市大法弟子王全莲被迫害事实
湖南郴州多名大法弟子被秘密非法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邮编:510440
审判长:刘卫鸿:020-83210346
书记员:王诗婷,020-83210350。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
审判长:蔡正尧020-83006078
陪审员:韦玉珍、黄凤玲
书记员:钟健涛、陈佩怡
副院长杨伟军18988932318
副院长罗伟成18928919938
执行局副局长吴伟华 18928919962
审委会成员戴峰奋13798040998
审委会成员梁汉根18928919975
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
检察员郑键婕13699739213出生日期1983年12月30日
越秀区光塔派出所
所长:廖向东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州市公安局
越秀区看守所
荔湾区法院
新开铺劳教所
郴州市第二看守所
津市监狱
调遣中心
越秀区公安分局
广州市中级法院
荔湾区检察院
龙坪乡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6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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