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花
王金花生前和丈夫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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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金花(Wang,Jinhua),
女 ,
47岁 ,
黑龙江省富锦市法轮功学员。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所谓的“五连保”,不许大法弟子互相说话,上厕所,洗漱都要人看着,手段极其恶劣下流。监狱不法人员们把大法学员王金花、刘显、王颖、贾立华、杨成萍、王玉卓、邓剑梅、杨小林、张丹、姜敏善、董立敏一人关押在一屋里强制洗脑。每屋两三个刑事犯,都是经过“培训”的(自从2001年就成立转化基地迫害大法弟子)。前十天给你放言情片,以情带动。第二步,强制看所谓的“揭批录像”(天安门自焚),同时放佛教片,强制修炼人修佛教。大组的人不能和她们说话,否则扣分。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三日送6名非常坚定的大法弟子崔学敏、杨淑兰、许家珏、王金花、张继秋、盛义到戒毒所进行迫害。 王金花在在富锦南看守所里面被关了半个多月还被逼交了八百元罚款。为给法轮功讨个说法,王金花回家后兜里揣了二百块钱,坐了二天一夜的火车,从天津辗转到北京,露宿在街头。遇到一个警察,一问是法轮功学员就用警车拉到佳木斯驻京办事处,王金花被关在这里三天没让吃饭。随后就被遣送到佳木斯劳教所遭受非法劳教的迫害。家里五岁的孩子没有妈妈。只能东家呆两家,西家住几天。 二零零七年十月,砚山派出所的警察又带人去她家抄家,家里啥也没有。当时就听警察在外屋打电话串通说:“她家啥也没有啊!咋整呢?”后来翻到一本修炼故事书和明慧周刊,不法警察如获至宝,又顺手拿走电脑主机。哄骗王金花在保证书上签字就放回家,结果关了七、八天就把她劳教一年秘密送到佳木斯劳教所继续迫害。关了五个多月,家里人给佳木斯的局长送了九千块钱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三月下旬,佳木斯劳教所八中队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吴东升、王金花、李香莲、刘翠云、朱国颖因拒绝写所谓的“作业”,先后被扣在墙边三个星期,恶人将她们的两手铐在和头一般高的位置上,晚上也站着。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晚上九点多钟,富锦市公安局下属的东平派出所来了两个查店的警察。警察一无所获,就打电话向裴晓东汇报。随后裴晓东带了一辆面包车,四五个警察赶到旅店。(裴晓东)进屋就问:“你是王金花吗?我看看你屋。” 什么搜查证也没有就开始动手翻。看到一本《转法轮》就吩咐警察看住王金花,不许她走动。怕连累家人,王金花跑出旅店。 这让裴晓东更加肆无忌惮,抽屉里的将近六百块钱,连同存折一并拿走,还抢走了工商营业执照。又叫来两辆警车,前后有二十多个警察。把王金花的弟弟和丈夫抓到东平派出所煞有其事地审一通,还让他俩签字。第二天,王金花的弟弟去要营业执照时,裴晓东声称要拿一千五百块钱。王的家人老实巴交,就找人给说情。裴晓东更加嚣张,说这回一千五不行了,得拿三千块钱。在中国大陆没有营业执照是不能做生意的。家人只好借了三千块钱给他,还被吓唬说:是上边来人要抓的,不是我要抓的,这案子可大了,到处都要通缉她。赶快叫她来自首吧。家人求情,裴晓东还假意关心,叫王金花不许回家,在外面躲一阵再说。以后公安局内部再有什么风吹草动的,他给负责捎个信。 黑龙江省富锦市妇女王金花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为了过上平静的生活,从乡下搬到富锦市居住,但仍未摆脱迫害,长期受到恶警骚扰、惊吓,多次被绑架,抑郁成疾,患上卵巢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含冤离世,年仅47岁。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破碎了。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关小号;
非法劳教;
铐在某处上 ;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5上半年,61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曝光(图)
两次被非法劳教-黑龙江富锦市王金花含冤离世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刘翠云遭受的酷刑折磨
小旅店经营者被警察抢走执照并勒索
发生在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的迫害
黑龙江富锦市恶警洪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佳木斯劳教所黑暗的三月
朱国颖在佳木斯市劳教所精神失常
佳木斯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例
黑龙江女子监狱病号区和九监区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情况补充
揭露黑龙江省戒毒所的丑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张艳,
周佳慧 ,
刘亚东 ,
孙卉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富锦市公安局
:
裴晓东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6日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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