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翠兰
简介:
郑翠兰(Zheng,Cuilan),
女 ,
64岁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云南省建筑公司二处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前三天,省建筑公司保卫科人员就到郑翠兰家告诉她不准集体炼法轮功,也不准到外面炼功。7.20后,保卫科人员以及退休办的主任尹如左就到郑翠兰家,告诉她不让炼就不要炼了。郑翠兰当时坚决地说:「法轮功是正法,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我就是要炼,一炼到底。」之后,保卫科姓胡的人员、退休办、当地居委会熊福珍就经常到郑翠兰家骚扰她,让她放弃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郑翠兰在茨坝街上买菜,跟一个卖菜的菜农讲法轮功的真相,被巡防保安绑架到茨坝派出所,当天下午,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两男(王宏斌、黄仲平)一女、居委会的熊福珍、茨坝派出所警察以及郑翠兰单位的一人带着郑翠兰去她家抄家,翻了半天,将她炼功的坐垫、三十多份法轮功真相资料抢走。 之后郑翠兰被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绝食两个星期,被强灌浓盐水。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日,郑翠兰被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三大队安排三个吸毒劳教犯人,白天两人守着她,晚上一人守,将她关在一间九平方米的房子里,不准她出去。四个多月后,转到劳教所的强制“转化班”,又将郑翠兰单独关进一间,逼迫她写不修炼的保证,三个星期后,转到奴工车间做奴工,穿拉链、挑花,每天早上七点干到晚上十点,还经常加班加点,干到十二点以后。 郑翠兰被非法劳教半年的时间,劳教所都不准许她的老伴会见。二零零六年十月,郑翠兰连续发高烧,达40多度,还便血,家属到劳教所将郑翠兰送到医院。两个月后,二零零七年一月,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又将郑翠兰接回劳教所继续非法关押, 郑翠兰被非法加期五十二天,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回家。之后,茨坝派出所的警察还打电话到家里骚扰过两次。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上午十一点多,她在昆明市龙头街马料河边向世人赠送二零一四年神韵晚会光盘,三男一女(龙头街派出所警察)当场抓着她的手把她拉到了龙头街派出所里,就让她一直呆在派出所,她借机向里面的人讲大法真相。一直到下午三点多,盘龙区国保大队的一个叫赵利昆(同音),另外有一个姓何,一个姓张的人,他们当时还欺骗她说他们是官渡区国保大队的,还有她单位保卫科一个工作人员带她一起到她家抄家,从她家里抄走了法轮大法挂历、真相不干胶、真相小册子、《九评共产党》、《风雨天地行》等,让她在搜查清单上按手印,她拒绝了。姓何的恐吓她说:「要把你家抄得底朝天,把你整得臭不可闻。」她说:「我炼法轮功没错,我堂堂正正做个好人没罪!」 非法抄家后又把她带回龙头街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赵利昆拿了一份甚么东西来叫她按手印,说按了就让她回家。她不识字,不知道上面写的是甚么,她不按手印,赵就把她的手反扭到背后,威胁她说:「如果你不按手印,我就打你!」她说:「如果你打我,你就是在犯罪,我的年龄比你母亲都大!」当晚九点多钟,带她去抄家的这几个人又把她拉到不知道是哪个医院检查身体,连夜给她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到了看守所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到了监室,牢头叫她把衣服脱掉,抱头三个下蹲,她不做,牢头就指使犯人强行将她的衣服脱掉,并给她换上囚服。叫她去洗冷水澡,她不洗,就让她上大板去睡觉。 在看守所一共提讯了她五次,提讯的就是盘龙区国保的赵、何、张这三个人,问她的东西是从哪里来的此类问题。在看守所两个月后她收到了盘龙区检察院送来的起诉书(盘检刑一刑诉【2014】916号,日期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检察员是杨秀华。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盘龙区法院给她开了庭,当时她的家属都到场了,审判长李慧群不许她在法庭上弘扬法轮功。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她接到了盘龙区法院(2014)盘法刑一初字第698号刑事判决书,对她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没收从她家抄走的所有法轮功数据,审判长是李慧群,人民陪审员是黎艳玲、王玫,书记员董维佳。当天她也就拿着判决从看守所回家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要求她到盘龙区司法局小区矫正科指定的联盟司法所接受小区矫治。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她到了联盟司法所,被迫签了小区矫正协议书,她不识字,所以由她儿子代签,小区矫正工作者是段晋瑶,李海霞,晏湘涛。联盟司法所有个录入指纹的机器,每个星期要去联盟司法所按指纹,每周必须去两次。每个月要写一篇思想汇报,她不识字,由她儿子代写。 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一直到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才结束这种痛苦的小区矫治生活。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昆明市四个公安分局和辖区派出所联合出动,从昆明各区分别抓捕了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些先后被以取保候审等形式回家。 被西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的法轮功学员有刘翠仙、刘晓萍、马玲、杨惠芳、郑翠兰、张秀珍、毕胜(男)以及另一位女法轮功学员(不确定是否是李焕珍),之后西山区公安分局一直在罗织所谓罪证,并将案件构陷至西山区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十月上旬,西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侦察,将八人的所谓案件全案退回西山区公安分局。 目前八位法轮功学员,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男学员在西山区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十月上旬第一次退侦后,十一月上旬,西山区公安分局(棕树营派出所具体经办)再次将刘翠仙等人的案件移送至西山区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邹程云(男)。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有:刘翠仙、刘晓萍、马玲、郑翠兰、朱永珍、李焕珍、杨惠芳、张秀珍、毕晟(男)。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摧残性灌食;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骚扰;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85274.html#241120221036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4179.html#24102222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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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筑公司退休职工郑翠兰被劳教迫害三年
(一)昆明市曾被拘留或送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我的妻子没有罪 公安人员随意抄家违法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西山区看守所
昆明市公安局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官渡区公安分局
:
黄仲平,
王洪斌
盘龙公安分局
:
赵利昆
茨坝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西山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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