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艳
简介:
李光艳(Li,Guangyan),
女 ,
80岁 ,
四川成都大法弟子,新津县粮食局南华仓库职工, 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折磨老人家多年的病痛、顽疾一下子全好了。但是,99年7月,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到所有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法轮功修炼人身上,也降临到李光艳的身上。 2000年元月18日,大法弟子李光艳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公安抓回新津县拘留所关押45天。从此以后,一遇所谓的敏感日期,就不断地抓,不断地关,李光艳前后已被抓,被关了八次。 2000年国庆节晚上,十二点多钟,恶警从床上将李光艳抓起来关押一个月。 2000年12月8号,李光艳再一次进京上访,被公安抓回新津关押长达八个月之久。并且扣发工资,开始每月还发80元,分四次付给,每次20元。后来就一分钱也不发,要工资就必须写所谓的“决裂书”。 2001年12月,李光艳到新津县党委找到副书记杨进章,反映被扣工资一事,结果当即被抓进新津看守所关押,并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送入劳教所检查身体时,发现高血压,心脏病,劳教所不愿收。但新津县粮食局南华仓库不法官员倪念春不愿收回。 李光艳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被押送回新津当地派出所,又被关押一晚后才放回家。李光艳所在单位不仅不发给她一分钱工资,连工资本、身份证、退休证、户口本全部搜走,几十年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9000元钱也被单位不法之徒倪念春于2003年3月拿走。并且不准老人的亲朋好友到家中看望老人。基本的生存权利都被剥夺。 2002年12月,一个叫胡永杰反扭着老人的胳膊,让会计拼命打,并叫来派出所警察抓老人。她去610、政法委反映情况,粮站书记倪念春说:“写了保证也不退还9,700元,写了保证只能发给吃饭钱。” 粮食局副局长李征宇说:“一切证件不退,钱也不退。工资和工资本继续扣押、严格控制。李光艳被判劳教被关押的那次,粮站恶人私自非法开了老人家的门,将老人的被子、棉衣全部拿光了。四年来冬天没有御寒的衣服穿,棉衣、棉被是犯人给的。 2003年2月19日晚,新津派出所所长王建军带领几个恶警在南华仓库蹲坑,盯梢,诬陷李光艳散发传单,再一次将她绑架关押25天,致使其高血压病发才放回家。自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已过去了四年多时间,三年的春节,李光艳都是在狱中渡过的。 2003年3月,粮站书记倪念春抢走她一生的积蓄9,700多元钱,粮站站长雷震抢走她的工资本,粮站会计李敏和出纳廖丹四年多来,不给老人公开她的工资帐目。由610办公室主任谷表华拿着政法委出据的字条到劳动局将她的工资直接拨到粮站。 2006年4月中旬,新津公安干警将李光艳强行抓走,关押在五津镇派出所并非法抄家。4月30日正在家中的李光艳被新津公安、610组织及她所在单位人员将她绑架到新津蔡湾洗脑班(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迫害。(2006-6-21) 2011年6月21日上午9点多钟,李光艳被县政法委副书记并兼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的王峰、县“六一零办公室”李培达、县国保大队杨桂华、县公安局五津派出所曾维仲及张晓兰、县粮食局南华宫粮站徐克义共六人,从李光艳老人家中将老人绑架到新津蔡湾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李光艳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单人房间,两个所谓的“帮教”(从农村雇来的村民,经洗脑班培训后帮助迫害法轮功学员)白天黑夜寸步不离,吃喝拉撒都在房内,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封闭式的迫害,关押法轮功学员的这种房间与房间之间听不到、看不到一点点信息,饭食均由“帮教”送,不准亲人接见。 李光艳老人在洗脑班当天中午吃完饭约半小时后,心头发慌,头部感到胀大,象要爆炸一样,心脏象火烧一样,撕心裂肺的疼痛,脸部浮肿,嘴辰、脸发乌,全身发软,真的是生不如死。老人以前曾遭受过新津洗脑班的迫害,她知道自己吃完饭后的这种毒性反应,是洗脑班工作人员在法轮功学员的饭菜里放了毒药,目的是破坏人体内的神经中枢,好使法轮功学员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被转化、写“悔过书”,这是新津蔡湾洗脑班最毒辣的惯用手段,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就是因为在新津蔡湾洗脑班被从血液中输入或在饭菜里投入破坏神经中枢的毒药后致死、致残,如成都的谢德清等。 在这种极度痛苦中,两个“帮教”成天逼写“悔过书”。每天都是这种状态,十来天的时间内,能记得起的昏死过去就有四次。两个“帮教”看到老人那发乌浮肿的脸,发乌的嘴唇,并一次次的昏死,吓得晚上不敢在屋里睡。 洗脑班内每天给李光艳老人量血压,每天血压高达二百二十,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不放人。最后几天的一个晚上,洗脑班将李光艳老人送到新津县医院检查,血压仍高过二百二十。洗脑班怕承担责任,才通知县南华宫粮站将老人接回单位。老人在7月6日由该县“六一零办”李培德、县公安曾维仲,粮食局南华宫粮站高国文接回家中。 李光艳老人回到家几天后,浮肿的脸才逐渐消下去,但体内的毒素仍在起作用,甚至于骨头都感觉疼,全身无力。自这次被非法关押并药物摧残迫害后,留下耳朵听力差的后遗症,现在与其说话必须挨近耳边才能听得见。 2017年8月16日中午11点左右,四川省新津县法轮功学员李光艳(80岁)在新津县南河边刚发完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才发现警车已在她身边停下,就叫她上车。警车开到该县南华宫仓库住宿区(李光艳家)。警察进门非法抄走《转法轮》三本,真相资料几十本。然后到邻居大院组长李某家录口供。 8月17日,19日上午,身穿警服的警察到该县南华宫住宿区李光艳家敲门。两次都是叫李光艳签字,李光艳不给开门。警察就走了。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打骂;
毒打/殴打;
威胁/恐吓;
非法劳教;
抄家;
洗脑/送洗脑班;
强行施药;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法轮功学员李光艳因散发真相资料被抄家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药物迫害综述(4)
成都新津洗脑班的药物行凶和人体实验
七八月间中共迫害法轮功案例综述
四川新津洗脑班使用毒药迫害李光艳
四川省“六一零”半年绑架四百多人
四川新津洗脑班的毒药、酷刑、无期关押……
成都市新津县李光艳老人被绑架到新津蔡湾洗脑班
四川省新津六旬孤寡老人李光艳遭受的迫害
六旬老人八次被绑架 三年春节狱中过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津县五津派出所
:
张小兰,
曾维仲
新津县公安局
:
杨桂华
新津县政法委
:
王峰
新津县普兴派出所
:
王建军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县花桥)
新津县委
:
杨进章
四川省新津粮食局
:
李征宇
新津公安局
四川省新津粮站
:
徐克义,
倪念春,
雷震,
李敏,
廖丹
新津县610办公室
:
谷表华,
李培达
新津蔡湾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26日 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