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丽华
简介:
岳丽华(Yue,Lihua),
女 ,
46岁 ,
济宁市大法弟子,家住济宁市中区北门小区。2002年10月,因租七套房子供流离失所的大法学员居住,被犹大出卖,被非法劳教三年(2004年9月到期)送往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又被非法加期两个月。起初被强化洗脑,于2003年9月声明转化作废。恶警气急败坏,禁闭她数日,连续几天不让睡觉(叫熬鹰),让犹大轮番骚扰,后来邪恶看到她坚定,怕影响更多的人醒悟,把她转到三大队(三大队自2003年8月调整为专门非法关押宗教信仰人士,如天主教、基督教等信徒)进行严管,不让给家人打电话,不让家人接见,不让家人寄钱,不让买副食品,随时有“五大员”(监控犯人)形影不离的监视,连上厕所也都盯着。 她为抗议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03年11月开始绝食,遭到恶警们摧残性的灌食迫害,食物中加入大量兴奋剂,多次引发心脏病,身心遭到严重的摧残。 2007年9月12日岳丽华被被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恶警郭洪涛带人非法抓捕。据悉,这是济宁市委书记孙守刚直接策划指使的,有预谋的集体绑架事件。 2007年9月12日李瑞峰和岳丽华于分别被红星西路派出所和渔山派出所的警察从家中绑架,并被抢走大量私人物品。目前,二人仍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 2007年9月12日早8点,岳丽华再次被济宁市中区公安局恶警郭洪涛带人从家中绑架。 2008年7月14日上午,济宁市中区法院在不发布公告、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秘密审判周宁、岳丽华、李瑞峰三位大法弟子。邪党法院本想走走过场后就按暗地里已定好的刑期判刑,但周宁和岳丽华家人在此前刚好聘请了辩护律师,致使法院有些措手不及。因为迫害开始的时候邪党司法局就不允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也没有哪位律师敢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找借口推迟了对周宁、岳丽华的非法审判。当天只对李瑞峰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就匆匆结束了。 7月24日下午两点半,邪党人员再次操控济宁市中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周宁、岳丽华。周宁家人聘请的律师李苏滨当庭为周宁做了《宪法至上 信仰法轮功无罪》的无罪辩护。因害怕李苏滨律师从宏观上阐述当权者迫害法轮功是违背宪法的、信仰法轮功无罪,法官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发言。在场的所有人看到了迫害者的蛮横无理和心虚,以及执法者视法律为一纸空文的丑恶心态。 周宁在最后做自我辩护的时候当庭揭露了法官的不法行为。同时从自身修炼后的身心变化以及大法弟子无端被迫害,就是为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为师父为大法讨还公道。周宁最后说:“……今天我站在这里还是要为我师父、为大法说话:还我师父清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岳丽华也随后高呼“真、善、忍好!”当时,在座每一位都被周宁的一席话深深震撼了,法官也是无言以对。 山东济宁市中区法院公然违宪枉判周宁、岳丽华、李瑞峰等三位大法弟子。其中,周宁被非法判刑5年,岳丽华、李瑞峰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法院没有当庭宣布非法判决结果,也没有通知家人。目前,三人已上诉至济宁市中级法院。负责非法审判三人的济宁市中区法院人员是:审判长:王福伟,审判员:陈涛、邱芳。济宁市中区检察院检察员:邹燕。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判;
剥夺睡眠 ;
摧残性灌食 ;
严管;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劳教;
强行施药 ;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残疾人李瑞峰被非法囚禁在泰安监狱(图)
济宁市法院枉判三位大法弟子(图)
济宁市中区公检法人员迫害无辜 memo
山东济宁市邪党人员对法轮功的迫害概况
济宁市聋哑人李瑞峰被非法批捕
济宁市不法之徒图谋非法判刑大法弟子
济宁市邪党头目孙守刚赤膊上阵迫害大法弟子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济宁市部份参与迫害单位电话号码(区号0537) 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2348000 传真:2312236 综合一科:2348091 综合二科:2348023 督查室:2348013 信息科:2348078 人事科:2348027 行政科:2348053 保卫科:2348133 老干部科:2348077 秘书一科:2348010 秘书二科:2348029 2348584 车队:2348032 财务室:2348028 公文交换站:2348074 服务中心维修:2348012 政策研究室:2967525 党史研究室:2967035 组织部:2967000 宣传部:2967361 外宣办:2967878 文明办:2967736 讲师团:2348125 保密局:2967055 机要局:2312228 老干部局:2967465 纪委:2967264 济宁市中区公安局 总机:2233666 渔山派出所: 2268898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总机:2213961 2983961 总经理办公室:2983224 政治工作部:2983321 济宁市中区法院院长:关星英办公室 0537--210303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宁市看守所
市中区公安局
:
郭洪涛
济宁市渔山派出所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济宁市委
:
孙守刚
济宁市中区检察院
:
邹燕
济宁市中区法院
:
陈涛,
邱芳,
王福伟
更新日期: 2008年11月9日 0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