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苏(张苏)
法轮功学员张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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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张苏(张苏)(Zhang,Su),
男 ,
45岁 ,
武汉市江岸区大法弟子,资深网球教练。张苏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期间,多次遭到中共人员的绑架、暴打。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六日,大法弟子张苏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到竹叶山非法秘密关押;八月又在海口被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到武汉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六个多月,以四万元取保候审。 二零零一年二月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六处、九处伙同一起将张苏绑架,先后辗转非法关押于江汉区看守所、武汉市第二拘留所、汉阳区洗脑班、武汉市第二看守所、江岸区看守所等处十八个月,最后用一张劳教书搪塞。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上午,大法弟子张苏准备去网球场练球,在常青花园中学对面停放摩托车时被暴力非法绑架。四男一女在光天化日之下绑架他。张苏不从,高喊:“非法绑架!法轮大法好!”这伙人使用暴力手段打张苏。常青花园中学有很多师生、路人目睹这一暴行,并谴责它们的非法行径,要求它们出示证件并向常青花园派出所报了警,小区保安也上前阻止它们,它们对保安说是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的。这伙人还带有小型摄像机对它们自己的暴行录了像。武汉市公安局一处恶人开始凶狠的打张苏的头、背、腰。车一直开到一所废弃的小学外有一个封闭的门, 没有任何门牌,歹徒硬将他抬进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将他铐在一楼值班室的铁床上。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三日下午武汉市610副主任强汉生到洗脑班威胁他说:你不转化就休想回去。晚上,它们将他抬到车上(因为他当时腰被打后已无法直立),送到武汉第八医院住院关在专门防非典的隔离室里。在医院里武汉市610将他严密监视起来,每个班有两个犹大(高京荣、叶建莉,刘卓丽,周芷英等)。在住院期间,不停的干扰,将编造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诽谤大法的东西念给他。 武汉市610胡少斌来第八医院对他说:你再绝食把你爱人也搞到洗脑班。当天下午犹大龚良汉(女)恶警朱琳(江岸区国保大队)还有市610、区610的八、九个人将他按在病床上强行野蛮灌食。朱琳先将木棍卡在他的嘴上,龚良汉拿铁匙使劲撬他的牙,弄得他满口是血,牙都松了。灌了几次没成功,犹大张全浩出主意说:捏住他的鼻子,等他喘不过气要呼吸,再将塑料管插在喉管里不松手,这种野蛮的灌食使大法弟子差点呛死 第二天一早,市610黄国涛,胡少斌、犹大龚良汉、张全浩、周春森、戚春芳、罗祥云、索汉华,还有江岸区国保大队、东西湖区国保大队等十几人对他进行威胁、恐吓、辱骂,逼迫他放弃大法,并连续三天两夜不让睡觉。 从洗脑班回家后,武汉市610黄国涛、一个姓江的科长(女)经常打电话或到他家骚扰他们一家的正常生活。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至五月五日,武汉市至少十九名修炼法轮功的善良市民遭到绑架,包括:青山区的夏阳、朱春莲;武昌区的冯震、冯云(冯震弟弟)、李国华、熊炜明、李火生、韩淑华、田细娥、付国启、蔡秀英、朱汉斌、王军玉、赵克难、段小仙;汉口的王红玉、张苏、程静、张伟杰等等。 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法轮功学员周爱玲,遭警察江某毒打,脸被打肿,面目皆非,张苏看到后说了声“怎么打成这样?”警察马上说:“下一个就是你。”紧接着,在警察刘成(队长,四十多岁)的指挥下,五、六个警察将张苏双手反绑,摁在地上一顿暴打,直到张瘫在地上起不来。张苏被转到二楼“学习”。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八时左右,张苏、程静夫妇在常青花园火车售票处被四、五个彪形大汉绑架。他们一上来就掐住张苏的脖子,用一管喷雾剂往他的眼睛里喷,张苏当时就大喊“我什么都看不见了”,随后即被摁在地上。在场的一些人看到这情景很气愤。张、程被绑架到常青花园派出所,这伙人又到他们的住处抄家。直到中午一点钟才让程静回家,而张苏却不知去向。后来得知: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蔡恒、袁泉等人,武汉市东西湖公安分局、常青花园派出所、常青花园社区等单位近二十人直接参与了此次迫害。 九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后,有五人一直在被非法拘禁,信息封锁严密,甚至家人都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后得知,张苏五月五日当天即被绑到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遭受拳打脚踢和食物中下药,造成张苏身体迅速出现异常。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法轮功学员张苏(音酥)被当地国保恶警绑架后,当天即被送往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强制洗脑,五月八日因抵制洗脑迫害,被龚健、刘成及二名保安拳打脚踢并被戴上手铐到二楼强制洗脑,此后每天被洗脑到晚上九点才能下楼。 湖北省洗脑班有关人员在张苏的食物中加入不明药物,使张苏身体出现高血压症状,身心受到摧残。在其血压被迫害致高达130/240和身患多种疾病的情况下,恶人不但不给治疗,反而每天指使李某(运动员出生身高一米九的洗脑班打手)毒打、辱骂和强制洗脑。 洗脑期间,江黎丽恐吓张苏:公检法是一家,都归政法委管,打死你就象拍死一个苍蝇,明天拉出去枪毙也没有人知道,割下你的器官说你自杀,谁知道?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张苏因体检不合格,被看守所三次拒收的情况下,中共拒不放人,在看守所附近旅店租住一夜后,第四次强行将其送进看守所非法拘禁。后又转入武昌青菱看守所。 张苏与张伟杰、熊炜明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武汉市“六一零”以“莫须有”的罪名,列为全市所谓法轮功的“大案要案”,并令武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欲枉法判决。张苏父亲当时身患绝症,母亲也身患多种疾病,父亲由于遭受“六一零”的过度惊吓,以及唯一儿子被绑架、遭受酷刑折磨并被非法批捕和起诉等一连串的沉重打击,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含冤去世。在其父亲去世后,张苏的家属与律师去要人,武汉市“六一零”不让张苏回家看其父亲最后一眼。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不顾警察众多违法事实,非法审理所谓法轮功“七人连案大案”。非法庭审持续了一天,程海等八位律师依法为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六个法轮功学员作了“法轮大法好”的陈述。理屈词穷的法官多次粗暴打断律师和法轮功学员讲话。 张苏、张伟杰、冯震冯云两兄弟、熊炜明、韩淑华、夏阳七位法轮功学员,除了韩淑华和夏阳办理了取保候审,其余五位已被非法拘禁一年多,且受到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和酷刑折磨。庭审前,张苏的律师已多次向各级部门递交了相关警察和法官众多违法行为的控告信,法院置若罔闻。 据悉,武汉当局炮制的所谓“七人大案”,是政法委头子周永康亲自指挥公安部督办的“要案”。所谓“罪名”是指控:张苏是武汉市法轮功总协调人;张伟杰协助张苏;熊炜明是通讯员,负责传递消息和向网上上传信息;冯震和冯云使用机器制作法轮功真相钱币;夏阳和韩淑华分别是江南和武昌的法轮功协调人。 这是一个拼凑的所谓“连案要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将七位法轮功学员强行拼凑在一起完成的“罪名”。所谓证据,在庭审中,不是自相矛盾,就是“孤证”,从证据学的角度看,既不确实,更谈不上充份了。唯一提供“详尽证词”的关键证人刘东英没有到场。李红秀律师对刘东英的证词提出多处质疑,而程海律师则质疑是否有刘东英这个自然人存在。其他人的所谓“证词”主要是在洗脑班通过刑讯逼供、诱供和洗脑获得的。湖北省洗脑班的警察在逼迫张伟杰承认身份未遂时,就曾扬言说做个身份也要把他做成法轮功头头。 此次的审判长黄沅峰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曾诬判过多名法轮功学员。本次被非法庭审七人中的冯震,二零零二年就曾被黄沅峰冤判七年。本次非法庭审,黄沅峰恶行依旧,例如:将冯震的律师赶出法院;张苏一揭露所受迫害,就被打断不让他说话。 虽说是开庭审理,但当天只有五位家属(冯震的妻子、冯震冯云的姐姐、张伟杰的姐夫、熊的岳母、韩淑华的儿子)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其余都被堵在门口不让进去。张苏家一个人都没能进去旁听,他的母亲和妻子早几天就被粗暴骚扰。为了阻止张苏的妻子程静到场,开庭前几天“六一零”指派人员几次试图绑架程静。 武昌区法院枉法裁判张苏六年有期徒刑。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武汉市常青花园社区派出所警察高峰及一女警察着警服,和一便衣男子共三人到法轮功学员张苏家骚扰。张苏没让他们进门,问他们有什么事?高峰说:没什么,我们来了解一下情况。张苏说:你们不要来我家,我不欢迎你们。这些年我因修炼法轮功遭受多次迫害,上次绑架我直接导致我父亲的去世。我的律师和我也多次控告参与迫害我的公检法等所有人员涉嫌犯罪。高峰说:我刚来不了解情况,你现在还炼吗?张苏问他:你是代表现政府习近平,还是代表原来的江泽民?习政府讲以宪治国、依法治国,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你也是懂法律的,所以这个问题你不该问,我也没有义务回答你。再说江泽民因迫害法轮功,即将面临法律的审判,请不要跟随江泽民做迫害好人的坏事助纣为虐,善待法轮功学员。希望你们有个好的未来。高峰要张苏的电话遭拒绝。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
骚扰;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威胁/恐吓;
私闯民宅;
绑架/劫持;
剥夺睡眠;
洗脑/送洗脑班;
精神酷刑;
关禁闭;
人身侮辱;
毒打/殴打;
摧残性灌食;
非法关押;
谎诈;
抄家;
强行施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1878.html#1773023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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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610绑架迫害大法弟子张苏的事实
两会期间 武汉张苏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
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了我的儿子张苏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审判长黄沅峰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责任人
武汉市610 027-82402420 、 027-82401841、 027-82402846、 027-82402847、 027-82402841、82945377
武汉市公安局一处 027-83899066 、027-85395240
江岸区610 027-82832008转2714 、027-82832008是江岸区委总机
东西湖区国保大队 027-85398643 、027-83892910
江岸区国保大队 027 85395461 、027 85395462
责任人:
市610副主任 强汉生
市610转化队队长 黄国涛
江岸区610 李英杰 13517248291
犹大:
龚良汉(女)、张全浩(男)、周春森(男)、戚春芳(女)、罗祥云(女)、索汉华(女)、高京荣(女)、叶建莉(女)、刘桌丽(女)、周芷英(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
:
黄源峰
武昌区青菱看守所
武汉第二看守所
武汉市610办公室
:
江某,
强汉生,
叶建莉,
高京荣,
高京荣,
刘卓丽,
周芷英,
龚良汉,
黄国涛,
索汉华,
周春森,
戚春芳,
罗祥云
武汉市武昌区法院
:
周宏钧,
邓军
江岸区政法委610办公室
:
胡少斌,
李英杰
武汉市公安一处
:
蔡恒
武汉市委
:
杨松
中央政治局
:
周永康
汉阳洗脑班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
:
刘成
江岸区国保大队
:
朱琳
谌家矶洗脑班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袁泉,
张宁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湖北省洗脑中心)
:
江黎丽
东西湖公安分局
湖北省洗脑班
:
龚建
常青花园派出所
:
高峰
江汉区看守所(黄家大湾)
武昌区检察院
:
张葳,
彭艳玲,
陈原,
童怡芸
常青花园社区
武汉市第二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12日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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