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亢
简介:
张亢(Zhang,Kang),
女 ,
年龄未知 ,
云南玉溪市法轮功学员。张亢曾在高三的时候因散发法轮功的真相被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过一个月,但当年就考入了西南师范大学,毕业后回红塔区考教师岗位。 二零一五年八月份参加玉溪华宁教育系统考试合格,9月成为华宁县偏远山区彝族苗族自治县通红甸乡“华宁第九中学”的教师。2015年10月9号,玉溪市及华宁县610、公安等部门的人员找到学校核实诉江情况,随后华宁教育系统停止了张亢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只让她在学校打扫卫生,通红甸乡镇派出所和综治办人员(向家跃)也曾到学校多次骚扰。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华宁县610办公室的夏开学(男,40多岁)和普忠亮(男60多岁,自曝自己在610的位置上已17年),华宁县人事局的冯丽萍和樊竹欣,华宁县教育局的郭梅艳等,通红甸乡政府的杨燕等,华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董云波,通红甸乡派出所的广永红(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通红甸乡综治办的李成安、樊存贵等三人,以及华宁九中的校长副校长,在学校召开所谓的“转化会议”,逼迫张亢写所谓的“三书”(放弃法轮功的悔过书等),不写的话就要开除。 在所谓“转化”会议上,张亢向到会者讲了法轮功被无辜迫害的真相,并提到自己从西南师范大学毕业十多年了,考了多次云南玉溪红塔区的教师岗位没有考取,后就放弃再考,多年后参与此次华宁县的教师招考,从报名的那天开始才开始看书,到考试的那天整整十天的准备时间,能够记住那么多的考试内容并考取,实在是法轮功能使修炼者开智慧。教育局的郭梅艳说“是因为华宁县这一次的考试真正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所以你才能考取。” 华宁县第九中学,在华宁县教育局的授意下,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无理开除了张亢老师。张亢不服,遂向华宁县的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要求,仲裁裁委员会立案了,不久后却通知张亢该案撤销,张亢赶到华宁人事劳动仲裁院领取撤销通知,当场发现有华宁国安便衣特务在录她的像。 云南玉溪大法弟子张亢及其母亲,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夜晚,被警察非法抄家带走,关押在云南玉溪红塔区看守所。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玉溪大法弟子张亢及其母亲被非法关押补充
云南玉溪市华宁县教师张亢被学校无理开除 人事仲裁委员会撤销报案
云南玉溪市华宁县第九中学教师张亢面临被学校开除
云南省玉溪市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板桥女子劳教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玉溪市610办公室
云南省第一监狱
红塔区看守所
华宁县第九中学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23日 1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