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智旭
简介:
邓智旭(Deng,Zhixu),
女 ,
三十多岁 ,
云南省玉溪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陈光华的妻子),春和镇刘总旗村民。一九九八年在姐姐邓翠萍的介绍下,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到北京上访,被恶警绑上车时,被天安门派出所送到房山拘留所,再转到周口店派出所。在哪里,她两天内没吃上一粒饭,没喝上一口水,且不能被允许去上厕所。那几天正来例假,血把裤子弄脏了,恶警(五十岁左右,男)还是不让上厕所。期间,她好几次遭到了恶警的暴打:用脚踢、打耳光、用力推搡撞墙等等。再后来,又被送到房山拘留所,在哪里,凡进拘留所的人必须脱光衣服让其检查。十四日,玉溪红塔公安分局的朱家勇和春和镇政府的徐燕,把她和玉溪同去的修炼者们绑架回玉溪,由玉溪红塔公安分局专职迫害法轮功的特务机构送到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一月十四日,她与同去北京上访的牛玉琼、沈跃萍等被非法送到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 在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里,不“转化”的大法弟子每天都被强制做奴工,有包夹看管,一切包括吃饭、睡觉、上厕所、洗漱等一切大小事均由包夹做主。被“转化”的学员,要违背自己的良知写诽谤大法和师父、表明与大法和师父决裂的“揭批”,这些人可能没有包夹,每周会有半天或一天的休息,但是,会被统一编排到一个所谓“学习班”,统一做奴工,每天看恶党新闻,被灌输邪党文化,观看诽谤和污蔑师父与法轮大法的光盘、录像 。 她在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里曾被“转化”,之后发表严正声明:在劳教所的所言所行全部作废,而又从新走入大法修炼中来。 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她的新婚丈夫陈光华在家中被玉溪红塔分局副局长张苏荣、国保大队的刘绍荣(现2007-5-14已调离)、玉溪六一零办公室恶警朱家勇、任海燕(艳)等十几人绑架。之后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三年。自她的丈夫二零零五年九月被绑架到云南省一监后,三次探监不成,后来从红塔区六一○的恶人李美兰口中才知道,原来玉溪红塔区六一零和红塔分局国保大队的恶警从中作梗,扣下了云南省第一监狱寄给家人的会见通知单,剥夺了其探视权。 二零零六年四月,她的姐姐邓翠萍和另外两位法轮大法修炼者华岚仙(玉溪印刷厂的退休职工)、顾丽清(玉溪总站的退休职工),三人因在红塔区莲花池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时被莲花池综治办的恶人金永强举报,遭到红塔区国安大队的恶警刘绍文、何小沛等人的绑架,被关在看守所近六个月;峨山县法院于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早上九点非法开庭审理,三位修炼者坚决不穿囚服。红塔区恶警(二十岁左右,警号530273)为了逼迫她们穿,就猛击华岚仙(六十岁左右)头部并将其打倒在地上然后又拉起猛击背部,顾丽清(五十多岁)赶去拉也被恶警击背部。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玉溪市红塔区春和镇黑村九社大法弟子刘树华、桂琼华、孙兰仙、瞿树仙、瞿树琼、邓智旭、刘会兰去山区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常人举报,随后被国安恶警和六一零恶人绑架到玉溪红塔区公安分局。第二天,即十七日凌晨六点钟,刘树华、桂琼华、邓智旭三位大法弟子的手铐神奇的松开了,她们便从红塔区公安分局正念走出,被迫流离失所。她们的家人也一度受到朱家勇、杨利军、张苏荣、何晓沛、任海燕等恶警的非法骚扰、跟踪和逼问。 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红塔区恶警再次绑架流离失所七、八个月才回家中几个小时的大法弟子桂琼华。之后,再次贴出了所谓“协查令”,上面还印有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正念走脱的刘树华、桂琼华、邓智旭三位大法弟子画像,并邪恶的叫嚣:举报者五千元,当面绑架者一万元。并声言为举报者保密,可以用汇款的方式付款等,以此引诱不明真相的人对大法犯罪。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邓智旭在昆明东站被恶警绑架,两天后被玉溪恶警何小沛等绑架到九龙池看守所非法关押。邓智旭绝食反迫害,被恶警野蛮灌食。家人把房子卖了,四处奔走,为她请律师,想讨回公道。不准律师为法轮功辩护。邪党践踏法律,野蛮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红塔区伪法庭在无人知晓,无人旁听的情况下,慌忙开庭,草草了案,邓智旭零签字、零口供,坚定反迫害。红塔区伪法庭诬判她五年,于十一月二日绑架到云南第二监狱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为到北京上访,反映大法好,制止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邓智旭和其他同修一行十三人几经辗转,十月九日到了北京,因得知信访办已经变成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抓人办。于是一起在北京天安门打出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随即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有便衣和警察来扯横幅。 就在邓智旭被一个警察扯住头发往回拖时,邓智旭看到一个一米八左右的、又高又壮的男警察正挥起一根棒子打向一同去的同修牛玉琼的姐姐牛转琼。牛转琼已经六十多岁了,随着棒子落下,两声巨响,她便仰面倒在地上,当时就晕过去了。邓智旭被恶警绑架后被天安门派出所送到房山拘留所,再转到周口店派出所。在那里,邓智旭两天内没吃上一粒饭,没喝上一口水,且不允许去上厕所。那几天邓智旭正来例假,血把裤子弄脏了,恶警也不让邓智旭上厕所。在这期间,我好几次遭到了恶警的暴打:用脚踢、打耳光、用力推搡撞墙等等。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摧残性灌食;
践踏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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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板桥女子劳教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云南省第二监狱
红塔区法院
玉溪市国安
:
何小沛
玉溪市610办公室
:
朱家勇,
任海燕
云南省第一监狱
红塔区看守所
红塔区公安分局
:
张苏荣,
杨利军
九龙池看守所
红塔区“六一零办公室”
:
李美兰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19日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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