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德方(芳)
简介:
滕德方(芳)(Teng,Defang?fang?),
男 ,
48岁 ,
山东省蒙阴县老干部局干部(副局级)。1999年7月,滕德方进京上访后被单位非法关押20余天,11月被刑拘一个月。 2000年3月被送“转化学习班”长达三个多月后,停发工资,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2001年9月29日深夜12点,在邪恶爪牙李枝叶等的指使下,有七、八个恶警非法闯入大法弟子滕德方、滕德荣家中抓人(这两位大法弟子被邪恶非法通缉流落在外,在这之前,恶警多次非法侵入两人家中进行骚扰,使家人无法正常生活)。见两人不在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乱翻一通,将家中大法资料非法抢走,并将滕德方之妻类延玲非法绑架送入看守所,现已转入邪恶的“洗脑班”。 2002年10月29日,滕德方在临沂被非法抓捕,被转到蒙阴刑警大队酷刑逼供,后又非法关押在临沂看守所,遭恶警和狱霸的毒打折磨。在看守所几乎天天挨打,被打得尿血,三个月爬不起来,有半年多的时间直不起腰来,不能独立行走,靠他人搀扶。 2002年10月29日,大法弟子滕德方、李永欣、杜凤娟被公安非法抓捕。 2003年5月被蒙阴县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指控,并被临沂市蒙阴县法院非法判处滕德方13年徒刑,李永欣被非法判刑10年,杜凤娟被非法判刑10年。滕德方在2003年6月份被送往山东监狱,2012年才得以出狱。 被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宫茂海、董传颜、石增磊、张爱全、张传政、刘伯夫、王洪章(济钢的,80岁高龄,被打断了4根拖把柄,尿血等曾送医院)、刘锡铜、邵承洛、黄敏、张乐金、宋涛、姜X文、四人被判20年重刑、姜国波、范延启、滕德芳、赵卫东、王清德、高洪杰、李玉福、王风玉、赵传文、王明亮、郝务东、张辉荣、曲某、孟祥彪、徐洪亮、王云冲、吴金远、马曙光、赵常胜等。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亲属;
非法拘留;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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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对上述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责任人: 公诉人:蒙阴县检察院 张秀婷 审判长:蒙阴县法院 葛文波 审判员:蒙阴县法院 李炳录、夏成轲 书记员:蒙阴县法院 张晓英
责任单位及恶人:
蒙阴县看守所
蒙阴县政法委
:
李枝叶
蒙阴县检察院
:
张秀婷
山东省第一监狱(山东省监狱)
蒙阴县法院
:
葛文波
更新日期: 2013年8月23日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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