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焕莲
简介:
高焕莲(Gao,Huanlian),
女 ,
四十多岁 ,
家住暨南大学暨南花苑内,天河区大法弟子。是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被天河棠下看守所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高献民的堂妹。二零零零年被石牌街派出所从家中绑架,送到广州槎头劳教所劳教二年。 二零零一年春节期间,由于有大法弟子去看望高焕莲的女孩儿与丈夫,其丈夫因此而被派出所带走至今未归,舍下一个十三岁的女儿独自生活。 二零零五年八月,高焕莲在暨南大学派发真相资料时,被学校保安跟踪、绑架。后由天河区610转到天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高焕莲被强迫日夜做胶花。其间断绝一切通讯而生死未知。 据悉,十二月二十日,大法弟子高焕莲在广州被非法开庭。庭上,高焕莲义正词严的否定了对她的非法指控,并坚决的说,她修炼法轮功和告知人们法轮功被迫害的消息没有罪,因为法轮大法好!高焕莲的辩护律师也当庭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由于辩护词严谨,公诉人只能以苍白无力的借口来支持其指控。法庭最后草草休庭。二零零六年四月三日,高焕莲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在广州天河区伪法院,朱宇飙律师为无辜受害的法轮功学员高焕莲做了一场精彩的法庭辩护:这是广东省公开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的第一个正义律师,这是律师应有的本色,也是广东省律师界的骄傲。 据到场人士回忆:当朱律师为高焕莲做完无罪辩护后,法庭出现了戏剧性的画面:审判官、法官等个个哑口无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愣了。他们都知道朱律师的辩护是以中国相关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是最正确的辩护,没有反驳的理由,因此谁都不知道怎样应答。 半晌,指控人突然不知所措的说了这样的话:“觉的好,就在家炼功吧!不要出来。” 后来,朱律师又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魏应新、宋虹峰立案,出庭辩护。为阻止朱律师在广州中级法院为宋虹峰的辩护,法院刁难朱律师,同一时间安排开两个庭。 朱律师立案三起,在为以上三人的辩护中,警察如临大敌,场面一次比一次恐怖,街道戒严,对参加出庭的人,一改常态,要出示身份证,非法搜身、检查、询问,非法在法庭内外用摄像机、照象机拍照,过后就骚扰现场旁听的正义人士。 事后,司法厅有关人员向广大律师所诬蔑朱律师为“反革命”。幸好,该单位领导水平高,驳斥了投诉人:“法庭上的辩护词,不能追究。”但也告诫朱律师,不要再介入此事。 不久,从侧面得知,朱律师被公安局监控,恶人真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二零零六年约十月份,朱律师主动向广大律师所提出调入恒益律师所。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月,又有受害法轮功学员请朱律师依法伸张正义,他不顾个人的安危,又介入此事的调查。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朱律师到林志勇家,被广州番禺大石派出所劫持,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番禺区沙湾镇福冲村公安基地看守所。三月二日,被非法搜家,从朱律师本人到他的家里,都没有任何“610”所希望的“疑点”,但却无辜非法羁押朱律师已达四个多月,至今(六月十二日)也不通知家属。三月十二日被秘密非法劳教二年。经多方查询,得知朱律师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广州花都第三劳教所。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同事、同學或服务对像;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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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直接迫害律师责任人: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派出所,地址:广州市番禺大石镇朝阳东路182号后面,邮编:511430 大石派出所所长:谢展华 广州天河区公安分局值班电话:086-20-8750 2743 治安科值班室电话:086-20-8750 2754 广州天河区政府办电话:086-20-8555 5668转2901 直线:086-20-8557 2506 天河区人大办电话:086-20-8557 1733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河区“610办公室”
天河公安分局石牌派出所
槎头劳教所(广州市女子劳教所)
天河区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1年6月6日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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