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
简介:
陈丹(Chen,Dan),
女 ,
31岁 ,
长春市大法弟子 2002年11月13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非法将大法弟子陈丹、山峰、朱爱云、王晓黎、王静分别判九年、七年、七年和五年。公诉机关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书(2002)天刑初字第407号)。大法弟子陈丹,原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小学教师。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非法将陈丹等大法弟子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此次非法判决的有关人员: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审判长 林薇华 审判员 张新涛 于克勤 书记员 王洁 院长8552770 政工科8559369 行政办8558987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杨枫、贾晓宏 检察长8888301 书记8895376 政工科8890037 办公室8893133 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健 闫新安 邝习勤 李鸿军 陈瑛 主任2810651 秘书接待处2822323 会议室2827930 传真2825218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兴亚大厦12楼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山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06年2月16日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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