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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黎

简介:
王晓黎
(Wang,Xiaoli), 女 , 29岁 , 2002年11月13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非法将大法弟子陈丹、山峰、朱爱云、王晓黎、王静分别判九年、七年、七年和五年。公诉机关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书(2002)天刑初字第407号)。

王晓黎,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人。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非法将陈丹等大法弟子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此次非法判决的有关人员: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审判长 林薇华
审判员 张新涛 于克勤 书记员 王洁
院长8552770 政工科8559369 行政办8558987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杨枫、贾晓宏
检察长8888301 书记8895376 政工科8890037 办公室8893133

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健 闫新安 邝习勤 李鸿军 陈瑛
主任2810651 秘书接待处2822323 会议室2827930 传真2825218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兴亚大厦12楼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山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05年12月26日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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