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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树瑾

简介:
戴树瑾
(Dai,Shujin), 女 , 年龄未知 , 南京浦口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二月,她、吴春如、陈祥秀、凌君、季莲贞、曹文静等6人上访,在京被抓。区公安局将她们带回后关在公安局的宾馆,让各人的家属来逼她们写“保证”。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季莲贞、余夕香、朱翠英、檀心峰、耿颖超共五人赴京上访,被非法抓回后其中两人送看守所,三人关在公安局宾馆。

二零零一年一月中旬,公安局将坚持炼功的余夕香、季莲贞、戴树瑾、余淑霞、梁冬梅、陈祥秀、耿颖超共七人送去劳教。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季莲贞、耿颖超、凌君因为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非法抄家,并先后抓去看守所和市洗脑班(伯乐宾馆),前后近两个月,其中二人的单位都交了洗脑班费用一万元。

二零零一五年十月中旬前后,戴树瑾、凌云、窦文理、耿颖超、余淑梅等几十名诉江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因诉江遭南京公安不断骚扰、恐吓。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浦口区法轮功学员戴树谨、凌君被南京市建邺区南湖派出所警察绑架,原因在亖月底,在南湖工商银行附近发真相材料,被摄像头摄入。

她俩被绑架后,家里的大法书籍150多本、电脑、打印机,大法像,护身符、手机3部等物品被非法抄走,后被取保候审一年。

在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日,办案的王建楠(队长)通知她俩,材料送建邺区分局法制科,年后将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南京市建邺区法院通知凌君母女拿判决书,凌君被当庭绑架到看守所,被告知非法判刑3年半,罚款3万,其母戴树瑾被非法判刑3年,缓1年,罚款3万。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绑架/劫持非法拘留洗脑/送洗脑班非法罚款抄家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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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区610和恶警迫害大法弟子部份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610办公室主任,其市委组织部一并公布了任职前监督电话, 号码为025-12380,025-86634348,025-8361065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浦口区“610办公室”
南湖派出所南湖派出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2号<br>邮编:210017 电话:025-84420681<br>所长:田军 电话:18913867010<br>教导员:焦明 电话:18913862971
建邺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1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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