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芬
撬嘴野蛮灌食
“吊铐”酷刑
“上大挂” 酷刑(演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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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淑芬(Wang,Shufen),
女 ,
60岁 ,
辽河油田退休职工,住辽河油田幸福小区,1999年12月清原县南八家乡政府综合治理办关押着6、7名法轮功学员,男女老少都有,最小的女孩周美娜只有16岁。还有大法弟子陈继荣、周玉义、王淑芬、高尚忠、孙洪申。晚上不准脱衣,不准睡觉,只能坐在凳子上和办公桌上。被治理办的江德纯发现告知邵永林。邵认为是刚从看守所转押回来的腿部有残疾的大法弟子孙洪申带的头,邵永林进屋就把孙拽到办公室,用很粗的木棒一阵毒打。 2000年11月初被辽河公安局判3年劳教,由盘锦教养院转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 二零零五年三月,女大法弟子王淑芬遭非法劳教三年,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遭马三家教养院恶警用“坐小凳”、“死人床”、“上大挂”等酷刑折磨。 一.“坐小凳” 刚到劳教所初期,王淑芬被关押在三大队一分队。警察为了强迫王淑芬妥协,经常将她单独关押在仓库、水房或厕所里,坐小凳近二十个小时,不让休息,利用多人围攻的方式,灌输歪理邪说。连续两个多月的迫害,还是没达到目的,又将王淑芬转到二大队一分队关押。 二.严刑拷打 二零零五年临近七月二十日,被非法关押在二大队的全体大法弟子集体拒绝穿劳教服,使恶警们非常恐惧。他们将大法弟子关在房间里,强制坐小塑料凳,不许吃饭、不许上厕所。又把他们认为的所谓“重点人物”,分别关押在遮挡严实的仓库里,严刑拷打。多数大法弟子被打得几天不能下床,生活不能自理。 王淑芬被列为“重点人物”之一,恶警们将她拖到办公室,以大队长张秀荣为首,队长赵静华、石雨等五六个人一齐上来,抓住王淑芬头发,按在地上拳打脚踢,打了很长时间,才停手。王淑芬被打得头部肿胀,脸部青紫,身上被踢得块块青紫色,无法站立。张秀荣边打边恶狠狠的说:就是不让你们上厕所,憋死你们。 三.“死人床” 野蛮灌食 为了抗议残忍的迫害,王淑芬两次绝食。恶警马吉山和三、四个恶警将王淑芬拷在“死人床”上,将王淑芬的嘴撬开,把她的嘴都撬破了,她满嘴是血。再用铁撑子(又叫开口器)把她的上下颚撑开。铁撑子的直径要比人嘴大出许多,王淑芬的唇和上下颚被撑到极限,使她不能呼吸。只一会儿,王淑芬便憋得两眼发黑、发胀、两耳鸣响 、胸闷难受,几乎窒息昏死过去。这种酷刑让王淑芬痛苦不堪。马三家劳教所曾用此酷刑将盘锦三十三岁的女大法弟子李宝洁迫害致死。 四.暴打、“吊铐” 二零零六年四月,以管教科长马吉山、保卫科长刘永为首,纠集二十多名彪悍凶狠的男恶警进驻二大队,对抵制奴役劳动的大法弟子进行更加灭绝人性的迫害。恶警张军、王琦极为凶狠,他们把王淑芬暴打一顿后,又把她反覆拖起,按下,给他们下跪。王淑芬坚决不跪,并严厉痛斥:你们不配。恶警张军恼羞成怒,残忍的将王淑芬打晕死过去。 迫害到这种程度,狱警仍不罢手。当天下午,马吉山得知王淑芬还不妥协,又大打出手,反覆折磨,晚上又将其双手吊铐在床栏杆上,如此反覆多次,连续折磨三天,最后将王淑芬打得双腿不能站立,浑身是伤,进食困难。 五.“上大挂” 二零零六年九月,马吉山等对大法弟子使用了惨绝人寰的“上大挂”酷刑。恶警们将大法弟子的两手吊铐在两张铁床栏杆上,一高一低,然后用绳子把大腿和小腿分别捆上,再把铁床用力向外拉,将双臂拉直到极限。手铐卡在手腕,入肉彻骨,令人极度痛苦,并长时间不许吃饭、不许上厕所、不许睡觉。 王淑芬被马吉山、李明东、项奎丽(女)、董秀霞(女)等恶警 “上大挂”迫害,李明东还恶狠狠的说:你不“转化”,我就这么折磨你,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让你生不如死,让你成植物人。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八日晚,王淑芬同丈夫骑摩托车去农村,途中,清原县公安局李宏斌等人将他们劫持到清原公安局。在清原公安局,王淑芬遭到女警察徐金荣及另一名男警察的刑讯逼供。他们凶狠的对王淑芬拳打脚踢、扇耳光,将王淑芬打得头部肿大、满脸是血、两腿青紫。徐金荣还不断的威胁说:看咱们谁能硬过谁,这回你死定了……。恶警不断施暴,软硬兼施想尽办法,也没得到一点“口供”,最后,王淑芬被直接送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2005年11月被非法关押的三分队的王淑芬拉肚子,恶警们也不让她去上厕所。她就硬去了厕所。一名邪悟人员武强指使坐班张梅到厕所里就把王淑芬拽了出来。这时,大队长张秀荣、分队长赵静华、石宇还有干事汤艳把王淑芬叫到了值班室无人性的说:想去厕所就得穿上校服。王淑芬说:我拉肚子。恶警们叫喊说:你活该。马上,四人就冲着王淑芬的头一顿猛打。王淑芬已50多岁的人了,被它们打倒在地上,白眼球都充血了,还不住的骂她。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王淑芬因拒穿所谓的校服,恶徒迫害她,长时间不让她上厕所,王淑芬坚持去,四防人员往外拉她,王淑芳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张秀荣、赵静华、石宇、张春光等人把她拽到办公室,打倒在地,拳打脚踢,累了歇一会接着打,最后把她关在开着门窗户的厕所内冻她,晚上九点才放回来。 二零零六年四月,法轮功学员王淑芬抗议非法奴役,恶警张君、李俊对她拳打脚踢,揪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第二天,张君、王奇、马金山、楚凡、陈队长等恶警继续残害王淑芬,致使她的脚不能走路。九月份,恶徒刘勇、马吉山、李明东、王奇再次用扣扣抻、撑子撑嘴等酷刑折磨王淑芬,导致王淑芬无法呼吸、昏死过去。 迫害详情时间待查:大法弟子王淑芬,被辽宁省清原县610歹徒,非法拘留、洗脑。
迫害类型:
不准上厕所;
毒打/殴打;
人身侮辱;
打骂;
非法拘留;
洗脑/送洗脑班;
“吊大秤”;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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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张军,
李俊,
王琦,
赵敬华,
张春光,
马吉山,
楚凡,
石宇,
向奎利,
张秀荣,
汤艳,
李明东,
刘勇
清原县公安局
:
李洪斌,
徐金荣
清原县南八家乡政府综合治理办
:
邵永林,
江德纯
清原县610办公室
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辽宁省思想教育学院)
:
董秀霞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8日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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